首先講到的是傳道者是可因福音而得工價的,我們詳細的討論其原因,並在其中引用了以前的兩篇文章。第二是談到要甘心傳福音並叫人不花錢得福音。第三是說到他作眾人的僕人,是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討論了在基督面前是正在律法的真諦之下。第四是討論了要攻克己身去得不能壞的冠冕,及得救前後的選擇不同。第五是說到要以古事為誡,簡短的討論了一些相應的古事,但要相信受試探時,神會給我們開一條出路,並詳細討論了靈磐石就是基督的涵義。第六明說了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最後是談到不可妄用有知識得的自由,而要為眾人的益處,說到保羅一向都是站在神那邊做決定的。
請注意,這文章是基於週日(8/23/26)的專題查經加以擴展而來,經文除了特別註明外,是基於和合本。如果文章中引用過去的文章,都在我們的網站上,『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要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
1. 傳道者是可因福音而得工價的
「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裏面所做之工嗎?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裏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着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裏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就如摩西的律法記着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嗎?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着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 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哥林多前書 9:1-12)
保羅是自由的,因「…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 8:36) 他是復活後的主親自選他為使徒的,因他在見大光的神蹟後,主是藉著亞拿尼亞對他說了一些事情,其中就包括了,「主對亞拿尼亞說:「你只管去。他(保羅)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使徒行傳 9:15) 他也的確見過復活的主耶穌基督,雖然以前在「2177 掃羅見大光, 亞拿尼亞, 和彼得復活多加 – 徒(9)1-43」中的「1. 主基督向掃羅顯現的三次記載」,討論過這三次記載,但在這三次記載中,並沒有直接說他見過主耶穌,我們是用其他經文證實這點,但這裏是直接說了,對掃羅見大光發生的事情有興趣的人,請看這篇文章。
哥林多的教會的確是保羅在主裏面所做之工,他是他們的屬靈父親, 如這經文所說,「你們學基督的,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穌裏用福音生了你們。」(哥林多前書 4:15) 所以他會說,「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裏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哥林多前書 9:2-3)
接著就明說使徒可因福音而得工價的,且說,「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哥林多前書 9:5-6) 請注意,這裏說的是使徒,巴拿巴是使徒這事可由這經文看到,「巴拿巴、保羅二使徒聽見,…」(使徒行傳 14:14) 所以這裏說的我們是指保羅與巴拿巴,也看到他們都不在婚姻裏面,難怪巴拿巴可以「…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使徒行傳 4:37) 又能留在安提阿 (參使徒行傳 11:22-26) 和兩人能有第一次的宣道之行,因為巴拿巴一個人就能自己做決定。其實這一點不是很重要,和救恩無關,說到這點是因為可以從邏輯上看出,「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
然後推廣到一般的情況,說到神藉著摩西的律法告訴我們,祂顧念的是我們。又舉例說明,傳道者是可因福音而得工價的,因此結論說,「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 …」(哥林多前書 9:12) 他們那時的原則是,「…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哥林多前書 9:12) 請注意,他是在說在哥林多的教會他沒有用過這權柄,他以前是用過的,他說「腓立比人哪,你們也知道我初傳福音,離了馬其頓的時候,論到授受的事,除了你們以外,並沒有別的教會供給我。就是我在帖撒羅尼迦,你們也一次兩次地打發人供給我的需用。」(腓立比書 4:15-16) 但以保羅來說,他是明講了在可能的情況下,他都自己在做工的,就像經文所說,「他們(亞居拉和百基拉)本是製造帳棚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和他們同住做工。」(使徒行傳 18:3)
從這些經文中, 我們再一次看到保羅在邏輯上非常清楚,因為我們和神邏輯的推導是相同的,就如我們以前所敘述的。你可以在「2196 因信稱義, 新約是實體, 及從神而來的邏輯推導 – 加(3)10-29」中的「2. 舊約是影子而新約是應許的基督到來之實體」,找到這敘述,請看這篇文章。
2. 要甘心傳福音並叫人不花錢得福音
「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着福音養生。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G4725, glorying)的落了空!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G4725)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哥林多前書 9:13-18)
又再一次很清楚的說明,為什麼是「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着福音養生。」(哥林多前書 9:14) 他不會自誇的,因他清楚的知道,要「如經上所記:「誇口(G4725)的,當指着主誇口(G4725)。」」(哥林多前書 1:31) 所以他很謙卑的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哥林多前書 9:16) 他接著就說他是甘心情願的,而他的賞賜,「…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哥林多前書 9:18) 這「免得」是他的考量,怎麼會不是甘心情願的呢?
3. 作眾人的僕人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哥林多前書 9:19-23)
他很清楚的知道,「…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 8:36) 但他是因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就因此自願限制了自己,「…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哥林多前書 9:22) 他這樣說是有限度的,譬如說,他遇到一位不信主的人,不會自己就去做一個不信主的人,所以是,「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哥林多前書 9:23)
當他說,「…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哥林多前書 9:21) 是指著守的是律法的真諦,不是字句上的律法。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 5:17-18) 祂所成全的也不是字句上的律法,而是律法的真諦。例如「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裏,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馬太福音 12:11-12) 祂那裏是在守安息日的時間,而是成全了安息日的真諦。「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各書 2:10) 在這裏也可以看見,祂所成全的是律法的真諦,而不是字面上的條文。
4. 要攻克己身去得不能壞的冠冕
「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着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G1396, 只出現1 次)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哥林多前書 9:24-27)
這裏說得很清楚,世上的競爭只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就都能有節制,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更要有節制才行,「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哥林多前書 9:26) 所以「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哥林多前書 9:27) 也就是說,「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着,必要死;若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着。」(羅馬書 8:12-13)
在沒有得救前,我們絕對是,「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羅馬書 7:18-20) 我以前以為保羅是在找藉口,說是在我裏頭的罪做的,原來本就是如此。即使得救後,有時也會有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只是惡並不是說非要犯罪不可,而是指一切所不願意做的事,而我們卻做不到,會去做。
得救後我們本是「我靠着那加給我力量的(聖靈),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 4:13) 我們注意到他是說,「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腓立比書 4:11) 所以是在甚麼景況下都是如此。也就是說,聖靈可以讓我們做到一切我們願意做,而對我們有好處的事,不只是這經文所說的,「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 1:9) 因為有些我們願意做的事並不是罪,如慢走,看某些電影等。當然,如果神告訴我們不要看電影,而我們一定要看,這就變成了不順服神的罪,依照我的經驗,神不會這樣做。也就是說,如果有一個超自然的力量告訴我不能看電影,我的結論會是說,這是從撒但的差役而來的。我們也看到,保羅真的是「…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哥林多前書 9:27) 這就只能靠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才行。
5. 以古事為誡但相信受試探時會開一條出路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裏、海裏受洗歸了摩西,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着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鑒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也不要試探主,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書 10:1-13)
一開始所講的幾件事在舊約中記載得很清楚,我們現在就略談一下,想看詳情的人就可以找到其相應的經文。首先是,「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日間雲柱,夜間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出埃及記 13:21-22)
從海中經過是指,「摩西向海伸杖,耶和華便用大東風,使海水一夜退去,水便分開,海就成了乾地。以色列人下海中走乾地,水在他們的左右作了牆垣。」(出埃及記 14:21-22) 這就說明了他們是在雲裏、海裏受洗歸了摩西的律法。
吃了一樣的靈食是指,「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糧食(嗎哪)從天降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每天的分,我好試驗他們遵不遵我的法度。到第六天他們要把所收進來的預備好了,比每天所收的多一倍。」」(出埃及記 16:4-5)
喝了一樣的靈水則是指,「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手裏拿着你先前擊打河水的杖,帶領以色列的幾個長老,從百姓面前走過去。我必在何烈的磐石那裏站在你面前,你要擊打磐石,從磐石裏必有水流出來,使百姓可以喝。」摩西就在以色列的長老眼前這樣行了。」(出埃及記 17:5-6) 舊約沒有明說那磐石是什麼,現在明說了,「…所喝的是出於隨着(G190)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哥林多前書 10:4) 請注意,這裏用的是隨着這字,所以基督是都一直和他們同在的。
接著是說,「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哥林多前書 10:5) 這可以從他們的結局看見,「當日,耶和華的怒氣發作,就起誓說:『凡從埃及上來二十歲以外的人,斷不得看見我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之地,因為他們沒有專心跟從我,惟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可以看見,因為他們專心跟從我。』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使他們在曠野飄流四十年,等到在耶和華眼前行惡的那一代人都消滅了。」(民數記 32:10-13) 所以那一代的人,只有迦勒和約書亞那時進入了迦南地。
摩西沒有進入迦南地是因為不同的原因,這是因為「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拿着杖去,和你的哥哥亞倫招聚會眾,在他們眼前吩咐磐石發出水來,水就從磐石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民數記 20:7-8) 而最後是「摩西、亞倫就招聚會眾到磐石前。摩西說:「你們這些背叛的人聽我說,我為你們使水從這磐石中流出來嗎?」摩西舉手,用杖擊打磐石兩下,就有許多水流出來,會眾和他們的牲畜都喝了。」(民數記 20:10-11) 我們看到摩西是生氣了,沒有只吩咐磐石發出水來,而是擊打了,所以「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民數記 20:12)
我們在新約的時代,就看到了神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先是看到撒但沒有摩西的屍首,因經文說,「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的時候,尚且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他,只說:「主責備你吧!」」(猶大書 1:9) 主的旨意不會不成就的。後是看到了摩西畢竟是進了迦南地,因為在迦南地的變化山上,經文說,「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馬太福音 17:3) 所以摩西是在新約時代進的迦南地。
貪戀惡事是指,「他們中間的閒雜人大起貪慾的心,以色列人又哭號說:「誰給我們肉吃呢?」」(民數記 11:4) 結果是,「有風從耶和華那裏颳起,把鵪鶉由海面颳來,飛散在營邊和營的四圍;這邊約有一天的路程,那邊約有一天的路程,離地面約有二肘。百姓起來,終日終夜,並次日一整天,捕取鵪鶉,至少的也取了十賀梅珥,為自己擺列在營的四圍。肉在他們牙齒之間,尚未嚼爛,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他們發作,用最重的災殃擊殺了他們。那地方便叫作基博羅哈他瓦,因為他們在那裏葬埋那起貪慾之心的人。」(民數記 11:31-34)
當經文說到,「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哥林多前書 10:7) 是指「亞倫看見,就在牛犢面前築壇,且宣告說:「明日要向耶和華守節。」次日清早,百姓起來獻燔祭和平安祭,就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出埃及記 32:5-6)
行姦淫是指,「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民數記 25:1) 「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民數記 25:9) 請注意,這裏的數字有一千人的差別,聖經有時會這樣,在不重要的地方有些不一樣,要我們注意到最重要的訊息是什麼,這裏是要告訴我們不要行姦淫。
被蛇所滅是指,「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就怨讟神和摩西,說:「你們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裏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民數記 21:4-6)
最後一個例子是說,「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哥林多前書 10:10) 這是指可拉事情及其後的瘟疫,「除了因可拉事情死的以外,遭瘟疫死的共有一萬四千七百人。」(民數記 16:49) 如果要講清楚,篇幅就太長了,因我們現在不是在看舊約,就請自己看一下民數記 16:1-50。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鑒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哥林多前書 10:11-12) 真的不要有站得穩的自信。但要知道,「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書 10:13) 開一條出路是絕對可靠的應許,因為在有需要的時候,祂會親自介入的。
6. 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哥林多前書 10:14-22)
這裏明說了要逃避拜偶像的事,餅和杯本是耶穌自己訂立的,為的是記念祂(參路加福音 22:14-20),並不是像有些人以為的,行擘餅禮就會和主合而為一。在教會的擘餅禮中,「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哥林多前書 10:17) 我們都是和基督有份的,因「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以弗所書 1:23) 這是指神的教會,不是說地上的建築物。
然後他說,「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哥林多前書 10:18) 他特別提到是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如果是屬靈的, 就知道耶穌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馬可福音 7:19) 這是屬靈的知識。屬肉體的不會有這知識,且如果是屬肉體的,就會覺得那吃祭物的就會和在祭壇上有分,也就是再一次強調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哥林多前書 8:7) 更明說了,「…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哥林多前書 10:20) 所以「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哥林多前書 10:21) 結論就是,「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哥林多前書 10:22) 很顯然的,兩者的答案都是不,所以我們要做的就是他明說的,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7. 不可妄用有知識得的自由而要為眾人的益處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哥林多前書 10:23-33)
一開始又強調了一次,「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哥林多前書 6:12) 也是因為凡事都不造就人。然後說到了,「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哥林多前書 10:24) 當然這不是一個沒有限度的敘述,因為經文又說,「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猶大書 1:22-23) 這是對弟兄姊妹說的。相同的,當他說到,「…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哥林多前書 9:22) 也是如前所述有限度的。
他又明說了,「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哥林多前書 10:25-26)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哥林多前書 10:28-29) 因那人會告訴你是因為他以為基督徒是不該吃獻過祭的物。雖然屬靈的他有萬物都是潔淨的知識,良心不會不平安的,而且他很清楚,「…判斷我的乃是主。」(哥林多前書 4:4) 但他仍然選擇不吃,原因是因為「…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哥林多前書 10:29-30)
他一向都是站在神那邊做決定的,所以他會說,「…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 10:31) 這也就是他做事情的準則,「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神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哥林多前書 10:32-33) 一切都是為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