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讨论了要顺著圣灵而行,及其生出的有九种「彰显」的一个果子,说到了这九种彰显应该是什么。第二是谈到属灵的人要有温柔的心,和担当自己的担子这事。第三是讲到物以类聚及行善不可丧志。最后是强调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而是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讨论了属灵的和属世的重担,也简单的说明「阿们」这字的意义,并提到了过去的一篇文章。
请注意,这文章是基于周日(7/12/26)的专题查经加以扩展而来,经文除了特别注明外,是基于和合本。如果文章中引用过去的文章,都在我们的网站上,『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要按『对属灵生命的了解』。
1. 顺著圣灵而行及其生出的有九种「彰显」的一个果子
「我说:你们当顺著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圣灵所结的果子(G2590, 单数),就是仁爱(G26, 神的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加拉太书 5:16-26)
一开始就说「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帖撒罗尼迦前书 5:19) 也就是说,「…当顺著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拉太书 5:16) 的确是如此,如果顺著肉体的情欲,就会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也就是「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罗马书 7:18-19) 简言之,就是没有不犯罪的自由。
但「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马书 8:1-2) 所以这是个律,犹如万有引力是个律,不论你在何处,总是会从高处落到地上的。 也就是说,我们是非得靠著圣灵不可。但是要知道「… 连撒但也装作光明的天使。所以,他的差役若装作仁义的差役,也不算希奇。…」(哥林多后书 11:14-15) 也要确实的知道,撒但的力量永远不会超过神,没有神的允许,牠不能做任何事情,犹如约伯记开始所说的那样 (参约伯记 1:6-12; 2:1-6)。只是分辩一件事是不是由神或是由撒但的差役而来,有时不是这么容易,也就是说,分辩的能力不是一蹴可成的,所以要慢慢的学习分辩,跌倒了没有关系,悔改就是,因为「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 1:9) 所以一定要再爬起来。尤其是碰到超自然的现象时,更要留心,因为有许多的基督徒很容易接受超自然的现象,以为是从神而来,忘记了佛教等也有不是从神而来的超自然的现象。
很清楚的说出,「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加拉太书 5:18) 然后就举例说明许多的情欲的事情,都是显而易见的,当然这只是一些例子,并不是说只有这些。要知道,「….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拉太书 5:21)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加拉太书 5:24-26)
最后我们来看圣灵所结的果子(G2590, 单数)用的是单数,也就是说,最好的说法就是说,圣灵只有一颗果子,其中包含了九种不同的「彰显」,就是仁爱(G26, 神的爱)、喜乐(G5479, joy)、和平(G1515, peace)、忍耐(G3115, long-suffering)、恩慈(G5544, gentleness)、良善(G19, goodness)、信实(G4102, faith)、温柔(G4240, gentleness)、节制(G1466, temperance)。虽然有一个原文本和合和本的翻译是一样的,但这是错的,原因如后。根据汇编(Strong’s Concordance),在这些彰显中,是用谦卑(G4236, meekness)取代了温柔(G4240, gentleness),这是对的,因为一个谦卑的人一定会温柔,而一个温柔的人不一定会谦卑,且耶稣自己说,「我心里柔和(G5151, lowly , 形容词)谦卑(G4235=G4239, meek , 形容词),…」(马太福音 11:29) 圣灵的果子中没有耶稣的谦卑是不可能的。我们今天只是指出这九个「彰显」应该是什么,我们下次会详细的讨论它们。
2. 属灵的人要有温柔的心和担当自己的担子这事
「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就是自欺了。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加拉太书 6:1-5)
请注意,这里是说偶然,而不是说明知故犯,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属灵的人会用温柔的心去挽回这人。基本上开始时是说,属灵的人会这样做,「有些人存疑心,你们要怜悯他们;有些人你们要从火中抢出来,搭救他们;有些人你们要存惧怕的心怜悯他们,连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当厌恶。」(犹大书 1:22-23) 要知道是有一个限度的,不要自己也被引诱。
这里说到,「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拉太书 6:2) 我们不是不要行律法吗?那基督的律法是指什么呢?解释在这经文中,「…其实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哥林多前书 9:21) 所以这等于在说,「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帖撒罗尼迦前书 5:19) 能完全如此,自然就会在基督的律法之下。
那各人的重担又是什么呢?有属灵的和属世的重担。对属灵的重担而言,最终还是要自己的决定,别人最多只能协助。旧约时就已经把这点说得很清楚,约书亚说,「现在你们要敬畏耶和华,诚心实意地事奉他,将你们列祖在大河那边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去事奉耶和华。若是你们以事奉耶和华为不好,今日就可以选择所要事奉的:是你们列祖在大河那边所事奉的神呢?是你们所住这地的亚摩利人的神呢?至于我和我家,我们必定事奉耶和华。」(约书亚记 24:14-15) 约书亚作了抉择,但他不能强迫百姓和他有同样的选择,告诉他们后要他们自己做决定。这也就是这经文所讲的,「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加拉太书 6:4-5) 说到「人若无有,自己还以为有,就是自欺了。」(加拉太书 6:3) 保罗不是这么说吗?「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甚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哥林多前书 8:2)
这是和大使命是一致的,在大使命中,我们是要讲,但不能强迫人信主,要看那人有没有一个能听的耳去听真理,而不是说因为我们的生命够不够?看到这一点,我们会问,耶稣在道成肉身时怎么会生命不够呢?但有多犹太人接受了祂的话,这是他们没有一个能听的耳的缘故,因此却反而将祂钉在十字架上!但救恩就反而因此成就了,神的作为实在是超出我们的想像外啊!
关于属世的重担,如金钱的不够所产生的压力,耶路撒冷的教会是这么做的,「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并且卖了田产、家业,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使徒行传 2:44-45) 这就是雅各书说的一般性的原则,「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甚么益处呢?」(雅各书 2:15-16) 但不是所有的教会都是凡物公用的, 所以这不是律法。 圣经说得很清楚,「所以,不要忧虑说:『吃甚么?喝甚么?穿甚么?』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所以,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马太福音 6:31-34) 我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真的不要像老底嘉的教会,他们以主的名做了很多的事,却将主关在门外!(参启示录 3:14-20) 这就是保罗说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哥林多前书 10:23)
3. 物以类聚及行善不可丧志
「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顺著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著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拉太书 6:6-10)
开始所说的和这经文基本上相同,「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因为经上说:「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牠的嘴。」又说:「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提摩太前书 5:17-18) 保罗要强调的是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所以现在的牧师在教会拿薪水是理所当然的。保罗是制造帐棚的,能自己作工时,都是在传道时同时以此为业的 (参使徒行传 18:1-3),但这是他的选择而不是一定要这样做的。
是的,神怎么能轻慢呢?真的不要自欺。很清楚的说要顺著圣灵撒种,要不就会顺著情欲撒种,而成了物以类聚。经文中也有这样的鼓励,「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拉太书 6:9-10) 要知道不是每次都有机会的,譬如说人会常常不接受我们的行善,在行大使命时不就是这样吗?在这时真要不可丧志,就鼓励人,「…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加拉太书 6:9)
4. 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而是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呢!凡希图外貌体面的人,都勉强你们受割礼,无非是怕自己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他们那些受割礼的,连自己也不守律法。他们愿意你们受割礼,不过要借著你们的肉体夸口。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和神的以色列民。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为我身上带著耶稣的印记。弟兄们,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在你们心里。阿们!」(加拉太书 6:11-18)
有人以为保罗说的他的字是何等的大,就是因为他在将近大马士革见大光后,「…从地上起来,睁开眼睛,竟不能看见甚么。…」(使徒行传 9:8) 虽然亚拿尼亚把手按在他身上,使他的「…眼睛上好像有鳞立刻掉下来,他就能看见,…」(使徒行传 9:17-18) 所以他的眼睛因此而受了伤,因而字这么大,但圣经没有如此说,好像很合理,但猜不到的。不过我们以前在「3194 主的再来, 坚守, 任凭, 鼓励, 及祝福 – 帖后(1)1-(3)18」中的「7. 祝福及保罗的笔迹」,讨论到他不用代书这点是一致的,现在他说他的字就是这么大。
犹太人的割礼是在肉体上的,保罗说,「他们那些受割礼的,连自己也不守律法。…」(加拉太书 6:13) 那些受割礼怎么能守律法呢?「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各书 2:1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马书 3:20) 真的不要以肉体夸口,「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罗马书 2:28-29)
割礼本就是可有可无的事,你看,保罗不是为提摩太行了割礼如经文所说,「保罗要带他(提摩太)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腊人,就给他行了割礼。」(使徒行传 16:3) 这是和传道有关,才给他行了割礼。「但与我同去(耶路撒冷)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加拉太书 2:3) 所以是「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拉太书 6:15)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拉太书 6:14) 这和他在哥林多说的是一致的,「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哥林多前书 2:2) 他传的是钉十字架的耶稣基督。真的是「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和神的以色列民。」(加拉太书 6:16) 请注意,在加拉太书 6:14 用的耶稣基督,虽然钉十字架的是耶稣,但他知道耶稣是由死里复活的基督,所以这里用的耶稣基督。也就是,「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马书 1:4) 当然,神的儿子就是基督,就像经文所说,「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约翰福音 17:24) 在创立世界以前,出除圣灵外,只有基督和神同在。
保罗是带著耶稣的印记之人,就告诉别人不要搅扰他。其实搅扰也没用,因为他很清楚什么可以说,什么不可以说, 我们看看这经文就知道这一点了。他说,「我自夸固然无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说到主的显现和启示。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为我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我就是愿意夸口,也不算狂,因为我必说实话;只是我禁止不说,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过于他在我身上所看见、所听见的。」(哥林多后书 12:1-6) 虽然圣经没有明说这人是保罗,但明说了他认得这人,他没有认识别人上过第三层天,所以这人是保罗所认识的自己。我们看到,即使在不得已的情况下, 他承认了自己上过第三层天,但也没有说出那隐秘的言语。
再说一点,他不会说谎,他的确不知道是在身内或是在身外。身内就是如同腓利给太监施洗后,「从水里上来,主的灵把腓利提了去。太监也不再见他了,就欢欢喜喜地走路。」(使徒行传 8:39) 这是指整个人当著太监的面被提走了。保罗是有一个新灵和魂的 (参以西结书 36:26-27; 帖撒罗尼迦前书 5:23) 所以在身外是指灵魂出窍,而不是如腓利般的被提走。当然,是在身内或是在身外,只有神知道。
最后我们注意到,在加拉太书中两次提到了「阿们」这字,我们就来看一下它的意义。它是音译,这里有个愿字,所以可翻译成「盼望是这样」。但这字有时是表示肯定之意,譬如在旧约中的经文,「耶和华以色列的神,从亘古直到永远,是应当称颂的! 众民都说:「阿们!」并且赞美耶和华。」(历代志上 16:36) 又如,「『暗中杀人的,必受咒诅!』 「百姓都要说:『阿们!』」(申命记 27:24) 在新约中的例子如,「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叫你们无瑕无疵、欢欢喜喜站在他荣耀之前的我们的救主独一的神,愿荣耀、威严、能力、权柄,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他,从万古以前并现今,直到永永远远。阿们!」(犹大书 1:24-25) 看经文就知道是属于那一个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