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说到新约时代的因信称义使人有内住的圣灵。第二是在说明旧约是影子,而新约是应许的基督到来之实体,并讨论相关的话题。我们看到了保罗一步一步的用逻辑推导得出了他的结论,因此我们就来看一下逻辑,看到了圣经起初在创世记中就说得很清楚,逻辑推导是从神而来,阐述了经文是在那里说的。最后谈到律法只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因信称义带领我们入了门,必须走上圣灵带领的成圣之路而得生命,所以在查经时,一定要「让圣灵带领查经」。
请注意,这文章是基于周日(6/28/26)的专题查经加以扩展而来,经文除了特别注明外,是基于和合本。如果文章中引用过去的文章,都在我们的网站上,『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要按『对属灵生命的了解』。
1. 新约时代的因信称义使人有内住的圣灵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著:「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没有一个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著:「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著所应许的圣灵。弟兄们,我且照著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加拉太书 3:10-15)
开始所讲的和这经文是一致的,「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各书 2:10) 如果一个人真能全受律法,最多也只是「…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加拉太书 3:12) 现在没有圣殿,根本就不可能全受律法。在新约时代,本来就是因信称义而有内住的圣灵,后者经文说得很清楚,「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哥林多前书 6:19) 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挂在木头上被咒诅,因此取代了我们要受的咒诅,「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著所应许的圣灵。」(加拉太书 3:14) 我们只需要信耶稣就可以称义,是因信称义,不只是为外邦人,犹太人也是一样的原则,虽然现在信主的以色列人并不是很多。
的确从人的角度来看,订了约后就不能改变了,要不就要负法律上的责任。我们首先来看说谎根本不在神里面,因为「…魔鬼(撒但)…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 8:44) 说谎是由撒但而来的。我们再看,「当初神应许亚伯拉罕的时候,因为没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希伯来书 6:13-14) 「照样,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希伯来书 6:17) 神的应许和不能说谎的起誓是两件不更改的事,因此能「…叫我们这逃往避难所、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励。我们有这指望,如同(灵)魂的锚,又坚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内。」(希伯来书 6:18-19)
2. 旧约是影子而新约是应许的基督到来之实体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G4690, 单数)说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G4690, 复数)」,指著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G4690, 单数)」,指著一个人,就是基督。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神是凭著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这样说来,律法是为甚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加拉太书 3:16-22)
开始讲的应许是指这段经文,「耶和华的使者第二次从天上呼叫亚伯拉罕说:「耶和华说:『你既行了这事,不留下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H2233, 单数)必得著仇敌的城门,并且地上万国都必因你的后裔(H2233, 单数)得福,因为你听从了我的话。』」」(创世记 22:15-18) 这是献上以撒后说的 (参创世记 22:1-14)。
我们先来看旧约这字后裔(H2233)的用法,它常用为单数,一个典型的经文就是,「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H2233, 单数)和女人的后裔(H2233, 单数)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世记 3:15) 它也可以用为复数,如这经文所示,「如今我将这地摆在你们面前,你们要进去得这地,就是耶和华向你们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应许赐给他们和他们后裔(H2233, 复数)为业之地。」(申命记 1:8)
在新约中是用子孙(G4690)这字,也可以是单数或复数,如开始的经文所示,所以我们不能用文法看到是单数或复数,但保罗很清楚的说明应许中用的是单数,这是因为他的领受从启示而来,就如他自己所说的,「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加拉太书 1:12) 又说,「…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哥林多后书 12:7)
然后他用清晰的逻辑推导,说明了应许绝不会被在后的律法取代,接著是很自然的推导出的自问自答,「这样说来,律法是为甚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G4690, 单数)来到,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加拉太书 3:19) 他知道,「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加拉太书 3:20) 就自然的问出了,「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反对吗?…」(加拉太书 3:21) 然后自答,「…断乎不是!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加拉太书 3:21-22) 就是因信称义。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保罗一步一步的用逻辑推导得出了他的结论,当然这不是惟一的一次,这是他写书信的常态,到处都可看见。因此我们就来看一下逻辑,逻辑细分起来有两个部份,公理和逻辑推导,保罗的公理是,「圣经(旧约)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后书 3:16) 在这里要提到基督徒的公理是,「圣经(新约和旧约)都是神所默示的」,所以基督徒一开始就必须在信心里面,要相信新约也是神所默示的,这样才会有可能「…本于信,以至于信。…」(罗马书 1:17) 除了一些逻辑推导不能决定而非要从启示而来的事情,譬如上述所提的子孙这个字是因圣经不能得到惟一的结论,其余的部份当读对圣经(新约和旧约)时,都可从逻辑推导中得到。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因为圣经起初在创世记中就说得很清楚,逻辑推导是从神而来。我们来看创世记的经文怎么说?「耶和华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创世记 3:22) 当我们说到两者相似时,一定有相同的地方和不同之处,要不就是完全相同或是完全不同。祂是说现在那人与我们相似,那么以前是相同的,因为是「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世记 1:27) 在起初创造时,他们的眼睛未开,和神的形像相同,神的标准就是他们的标准,因此相同。
我们现在来看改变在那里?当他们不顺服神而犯罪时,「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创世记 3:7) 于是他们就和神相似了。相似点在那里,就是「…能知道善恶。…」(创世记 3:22) 除去这一点,其余的部份还是相同的。我们刚才说过逻辑有两个部份,就是逻辑推导和作为输入的公理,逻辑推导是客观的,不会因为他们的眼睛明亮而改变,所以说逻辑推导是由神而来的。惟一因眼睛明亮而有的改变,就是他们自己能知道善恶,也就是说他们有了自己的标准来判断善恶, 不再有和神的一致标准,在逻辑上那一致标准,就是在神形像中的神的公理。
当眼睛明亮后,各人就有了自己的标准(看见),我们称之为个人可变的公理(或简称个人公理),作为他们在逻辑上的决定如何做事的输入点,因个人可变的公理不同,虽然逻辑推导是相同的,还是会因有个人不同的可变的公理的输入,而对同一件事产生不同的决定,这是逻辑。我们就先从一个简单而没有别的因素介入的例子开始,就是简单的问杀人是不是恶的?一般人在个人的公理中认为杀人是恶的,就因此而不杀人。但对食人族而言,杀不同族的人是善的,他们的逻辑推导要他们做善的事,就因此个人可变的公理而杀不同族的人。所以个人的公理是可变的,一个精神有病的人, 他个人的公理会瞬息万变, 虽然逻辑推导是相同的,但因输入的不同,而在不同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决定。当神开我们的眼睛时,我们能看见更多的事情,个人的公理会因此而改变,譬如,当「以利沙祷告说:「耶和华啊,求你开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见。」耶和华开他的眼目,他就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 6:17) 那少年人原来的公理中没有满山的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现在他知道的确有了,他个人的公理就更新改变了,新的个人公理就包括了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
我们在查经中常常看到有不同的看法,不就是因为个人的公理(看见)和圣经讲的不同吗?只是常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是常常听见有人说圣经是怎么说的,而是说出我对圣经有不同的看见。愿神开我们的眼睛,真正的愿意「让圣灵带领查经」,不只是引导(guide)而已,而是带领(lead),像保罗一样。举个例子来说,当保罗在第二次宣道时,「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西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他们就越过每西亚下到特罗亚去。在夜间有异象现与保罗:有一个马其顿人站著求他说:「请你过到马其顿来帮助我们!」」(使徒行传 16:6-9) 是圣灵在带领(lead)他们行走的路线。
其实这就是保罗说的,「所以,在基督里若有甚么劝勉,爱心有甚么安慰,圣灵有甚么交通,心中有甚么慈悲怜悯,你们就要意念相同,爱心相同,有一样的心思,有一样的意念,使我的喜乐可以满足。」(腓立比书 2:1-2) 以前我以为这是不可能的,但当我们和基督联合时,就有了和祂所有的一样,怎么会不是这样呢?
我们再回到保罗的情况,因为逻辑推导是由神而来,保罗不就是这样吗?当他的个人公理认为圣经是神所默示的,也就是对时,他会和神得到同样的神所默示的结论,而因此写在圣经的新约里面。简言之,就是因为逻辑推导的部份是和神是相同的,所以看到了保罗一步一步的逻辑推导而得出他的结论。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一个基督徒常常听到的叙述,就是旧约是影子而新约是实体。但如果你遍查圣经,你会找不到这句子,但圣经绝对有这概念,就如同三位一体这词,你在圣经找不到,但有这概念。我们以前提过旧约中有基督的预表例子,在这里新约的实体是耶稣基督来到了,所以我们非要信主耶稣不可,也就是这里说的,「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加拉太书 3:22)
3. 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
「但这因信得救的理还未来以先,我们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将来的真道显明出来。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著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拉太书 3:23-29)
没有福音之先,旧约早已存在,「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拉太书 3:24) 这因信称义的福音既已来到,只要因信就可以称义,门槛不是很高的,就带领我们入了门。这是因为「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 3:16) 而且「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摩太前书 2:4)
这就是大使命所说的,「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马太福音 28:19) 但是大使命不是要我们停止在那里,而是要「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马太福音 28:20) 是要有相应的遵守行动的。就是要靠著圣灵走上成圣之路,也只有三位一体的圣灵能使我们成圣。因为经文说得很清楚,「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可见栽种的算不得甚么,浇灌的也算不得甚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哥林多前书 3:6-7) 所以是只有神能让我们得著生命。
圣灵是三位一体的神中的一位,而这「圣灵就是神借著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著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提多书 3:6-7) 所以现今我们必须非靠著内住的圣灵不可。虽然「…培植我们的就是神,他又赐给我们圣灵作凭据(G728, 质)。」(哥林多后书 5:5) 要知道这只是质而已。当我们初信主时,我们所有的只是质,我们必须走上成圣之路,才有可能「…本于信,以至于信。…」(罗马书 1:17) 关于质这个字最近似的解释是,犹如买房子时付的订金,剩下的可以分期付款完成。换句话说,虽然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但「你们若顺从肉体活著,必要死;若靠著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著。」(罗马书 8:13) 在查经时,一定要「让圣灵带领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