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要再一次的強調,我們在這裏的討論仍是在知識上的層面,討論那從三位一體的神而來的唯一的福音,說說聖經是在如何講。我們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從而知道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也不會把聖經的話打折扣,在這兩個前提下,用邏輯能夠推導出一些事情。一定不要忘記,生命只能從神來,『可見栽種的算不得甚麼,澆灌的也算不得甚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哥林多前書 3:7) 所以一定要在啓示裏面,要分辨,沒有啓示時,也要站在三位一體的神那一邊。
第一,我們來看主耶穌是羊的門,祂來是要我們的生命更豐盛,我們要做的是要輕輕聽祂的聲音,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第二,我們說到主耶穌是好牧人,祂釘上了十字架為羊捨命,祂明說,在外邦人和以色列人中都有祂的羊,看到了祂在客西馬尼的被應允的禱告是為我們,為了救恩計劃的完成。第三,祂明講了祂與父原為一,猶太人不相信祂,也不看祂所做的善事,反執著在字句上的律法,要打祂的原因只因祂告訴他們事實。我們也說明了為什麼說要不要蒙頭會是相關的議題,也闡述了為什麼聖經說,不要女人有物質上的蒙頭,因為神已經幫她們預備好了。最後我們簡短的提到耶穌和施洗約翰,以約翰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作為結束。
1. 主耶穌是羊的門、要生命更豐盛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進羊圈,不從門進去,倒從別處爬進去,那人就是賊,就是強盜。從門進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門的就給他開門,羊也聽他的聲音。他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着他,因為認得他的聲音。羊不跟着生人,因為不認得他的聲音,必要逃跑。」耶穌將這比喻告訴他們,但他們不明白所說的是甚麼意思。所以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就是羊的門。凡在我以先來的,都是賊,是強盜,羊卻不聽他們。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 10:1-10)
關於羊認得祂的聲音,必須輕輕聽才行,因為舊約明說,『耶和華說:「你(以利亞)出來站在山上,在我面前。」那時,耶和華從那裏經過,在他面前有烈風大作,崩山碎石,耶和華卻不在風中;風後地震,耶和華卻不在其中;地震後有火,耶和華也不在火中;火後有微小的聲音。』(列王紀上 19:11-12) 我們看見了詩篇說得很清楚的,耶和華『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詩篇 104:4) 我們也看見了,不在靈裏安靜是聽不到這微小的聲音的,而且是『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撒羅尼迦前書 5:19)
聖靈經常會感動我們,但不是每次遇見事情都是如此,因為神不是一個命令一個動作的神。看到這一點,我們可舉一個例子,就是雖然父神賜聖靈給道成肉身的耶穌是沒有限量的,但在祂遇見瞎子的一次,是『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馬太福音 20:34) 很清楚的不是聖靈要祂這樣去做,而是祂自己動了慈心,但是可看見耶穌是永遠站在神那邊。這不就是我們以前所講的嗎?沒有啓示,我們也要站在神那邊。當然還有其他的例子,就不多說了。這就有點像禱告類似,不是每次禱告都有回答的。有時候回答是不行,就如保羅『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哥林多後書 12:7-9) 他很清楚的知道回答是不行,他就不再禱告而接受了,只是有些人是很難接受「不行」的回答。如果我們已確信禱告被應允,也就不必再禱告,但要感謝和贊美,靜待事情的成就。
主耶穌是羊的門,那唯一的門,我們以前討論過當耶穌用「實實在在地」時,都是非常重要的宣告,這些經文中就用了兩次,我們現在就不多說這一點了。真的,『除他(主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傳 4:12) 所以大使命是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 28:19-20) 所以大使命是每一個基督徒的天職。那有人就會說,這不是和這節經文衝突嗎?『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馬書 10:15) 我並沒有奉差遣作全職或帶職的傳道人啊!怎麼能傳道啊?
這人忘記了前一句,『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馬書 10:14) 大使命不是呼召了每一個人去傳道嗎?也許我們的生命不到我們所期望的那裏,且知道要做光做鹽,因為『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馬太福音 5:15) 只是不要忘記燈即使放在斗底下仍舊發光,有發光的生命。我們的生命有多少就可以顯露出多少,在這時我們會看見,『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 5:16) 是要在生命中發出的好行為。
譬如在弟兄姊妹有需要送飯的時候,我們的愛心要我們這麼做就可以這樣去做,而不是人家這樣做我只好跟著去做。一些人是因看著弟兄姊妹的愛心而最終受洗,願意加入這個大家庭,這不是和神同工給了這人一個機會得到救恩嗎?所以生命到那裏,就用既有的生命做到那裏去傳道,而不要超過生命的去做,就如前面所舉的例子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做的事情,成就了大使命。真的不需要等到生命成熟後才行出來,如果是這樣的話,可能是沒有機會去傳道了,至少我沒有碰到模成耶穌形像的人(參羅馬書 8:29),不要中了撒但的詭計!因主是唯一的門,所以不從祂進入基督的國度裏都是從撒但來的,是混進來的,就像經文說,『因為有些人偷着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猶大書 1:4)
對那些不行出教導的人的,難怪耶穌會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 7:21-23) 以人的角度看來,他們做的事情好像是好事情,可是他們做的這些顯然不是出於神的,所以我們要分辨,做神要我們做的工作。
的確,『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 10:10) 也只有願意停在主耶穌羊圈裏的人,才能得救而出入能得草吃,有著從內到外的生命的改變,得到更豐盛的生命。當然有時候自己會也覺察不到這緩慢的改變,想想摩西是要在曠野有著四十年的訓練後,才為神所用,我們不會等這麼久的。但一個基督徒真正的沒有這從內到外的生命改變,是該反省了!
2. 主耶穌是好牧人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見狼來,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趕散了羊羣。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並不顧念羊。「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羣,歸一個牧人了。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猶太人為這些話又起了紛爭。內中有好些人說:「他是被鬼附着,而且瘋了,為甚麼聽他呢?」又有人說:「這不是鬼附之人所說的話,鬼豈能叫瞎子的眼睛開了呢?」』(約翰福音 10:11-21)
耶穌說到好牧人的職責,祂不是雇工,會為羊捨命,祂是『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 2:7-8) 祂『…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 10:30) 在道成肉身的那期間,祂一生都順服神,如經文所說,『…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約翰福音 14:31) 祂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也可看到這點,『說:「父啊!…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加福音 22:42) 那時,『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他的力量。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路加福音 22:43-44) 祂是完全的人,這也就是希伯來書所說的,『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希伯來書 5:7) 所以那時的禱告是蒙了應允的禱告,祂上了十字架,很顯然的知道那蒙了應允的禱告不是在求祂自己免死,那禱告是為了什麼求呢?雖然聖經沒有明說,但我們可以從經文中看見端倪。經文說,耶穌在十字架上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約翰福音 19:30) 的確是救恩的計劃完成了,祂那「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的禱告 (馬太福音 26:39),的確是蒙了應允,祂是在為我們禱告,不是為自己免死而禱告。我們又看見了,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
祂說,『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約翰福音 10:16) 到底是指什麼呢?祂是在對猶太人說話,所以這圈是指以色列人,這就是保羅為什麼會說,『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羅馬書 9:4) 那另外有羊是指在外邦人中間的羊,因為人只有以色列人和外邦人兩者,而保羅說得很清楚,『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 3:28) 舉個外邦人能信而稱義是神的旨意的例子,在哥尼流的家中,『彼得就開口說:「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使徒行傳 10:34-35) 這也就是,『…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羣,歸一個牧人了。』(約翰福音 10:16)
接著就說到祂的被釘上十字架,是祂自願捨的,也說到了會死裏復活的神的命令,這不就是以弗所書所説的,這命令是如何在人間成就的。『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裏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以弗所書 1:20) 主耶穌在道成肉身那期間中,從沒有用過祂的神性。
最後一段很清楚的記到猶太人因耶穌的話又起了紛爭,也可看到了祂的話是因治癒那天生是瞎子的人那件事而引起的,真的是,『…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翰福音 9:3) 耶穌除了治癒天生是瞎子的,還在他身上做了其他的事情,顯出了神的作為。
3. 耶穌與父神原為一
『在耶路撒冷有修殿節,是冬天的時候。耶穌在殿裏所羅門的廊下行走。猶太人圍着他說:「你叫我們猶疑不定到幾時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訴我們。」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着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猶太人又拿起石頭來要打他。耶穌對他們說:「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猶太人回答說:「我們不是為善事拿石頭打你,是為你說僭妄的話;又為你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神。」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着『我曾說你們是神』嗎?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他自稱是神的兒子,你們還向他說『你說僭妄的話』嗎?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裏面,我也在父裏面。」他們又要拿他,他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約翰福音 10:22-39)
修殿節不在舊約所說要守的節期之內,是後來才有的。在修殿節時,那穌點明了猶太人是真的不相信祂,他們甚至於不看祂奉父之名所行的事!他們執著於律法的字句而不是其真諦,猶如安息日般。祂強調祂認識祂的、會跟隨祂的羊,人不能奪去的,在分離的禱告中祂說,『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衞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約翰福音 17:12) 當祂被捕時,祂也這樣做了。那時『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約翰福音 18:8-9) 不論是外邦人或是以色列人,祂會對每一個屬於祂的人,現在也會同樣這樣的保守他們。
祂明講了祂與父原為一,猶太人不相信祂,也不看祂所做的善事,反執著在字句上的律法,要打祂的原因只因祂告訴他們事實。即使如此,祂也很有耐心的引用了這經文,『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詩篇 82:6) 承受神道的人尚且如此,何況祂真是神的兒子呢?雖然他們想要拿祂,祂卻逃出他們的手走了,又一次看見了,祂的時間沒有到的時候,人不能動祂的!
我們看到「我與父原為一」這句話是耶穌在道成肉身說的,所以就像我們以前所分享的,祂那時仍是完全的神,只是從沒用過祂的神性,因祂『…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 2:7) 就像我們舉的王子的例子類似,王子不會因某種原因如叛亂等變成了乞丐,就不再是王子,因為王子的身份是與生俱來的。在道成肉身的這段時間中是有一個次序的,父差遣子,而子不去聖靈不來,在這段時間中是,『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立比書 2:11) 但不是如有人說的,基督要在父神面前蒙頭,這 絕對是從人的角度看事情而自己加的,這是為什麼保羅祇說,『…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以弗所書 5:23) 從來沒有說基督在神面前要蒙頭,因祂知道即使在道成肉身的那段時間裏,耶穌仍與父原為一。如果從另一個角度看,我們也會達到同一個結論的,『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蒙着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哥林多前書 11:3-4) 聖經很清楚的講了,男人是不應該蒙頭的。耶穌基督是男人,怎麼會蒙頭去羞辱神呢?
這裏既然談到蒙頭的問題,我們就討論一下聖經怎麼說這一個有爭議性的問題。認為女人要有物質上的蒙頭的人,常引用的是這兩節經文:『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着頭(G177),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哥林多前書 11:5) 和『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哥林多前書 11:10) 這字 G177 只出現兩次,另一次為『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着頭(G177)是合宜的嗎?』(哥林多前書 11:13) 所以它們的意義是很清楚,問題是神是否已經為女人準備了蒙頭的材料,還是要另外有物質上的蒙頭?對於後者即使相信要有物質上蒙頭的人,也看到聖經沒有明說是什麼物質上的材料,如果真是要這樣,聖經會明說材料的,所以大家可以遵循。
我們就看聖經怎麼說?如果我們看和合本的翻譯,『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G4018, covering)的。』(哥林多前書 11:15) 因為原文在哥林多前書 11:13 是用的不同的字,所以我們必須看 G4018 這個字的意義。這字也出現兩次,另一次為『你要將天地捲起來,像一件外衣(G4018, vesture),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希伯來書 1:12) 所以看用的字,就應該知道神已經給了女人長頭髮作為蒙頭的。如果你仍看不到這一點,那就看另一節經文,『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哥林多前書 11:14) 這裏不是說的頭髮,而是說的長頭髮,女人已有了榮耀的、而自願留的長頭髮作為蓋頭,還需要另外物質上的蓋頭呢?有物質上蓋頭的女人,只是在告訴別人我很追求而已,忘了神是看內心的,不是看外表的,就像『耶和華…對撒母耳說:「…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 16:7)
有人說撒但就怕女人戴物質上的蒙頭,真是完全沒有根據,而且是正好相反,撒但巴不得這樣的女人抹殺了神的工作,這不是撒但一廂的技倆嗎?似是而非。牠引誘夏娃時所用的話不是對錯相雜嗎?在約伯記中對提幔人以利法所說的話不也是這樣嗎?
4. 耶穌和施洗約翰
『耶穌又往約旦河外去,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裏。有許多人來到他那裏,他們說:「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但約翰指着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在那裏信耶穌的人就多了。』(約翰福音 10:40-42)
這段經文寫得非常清楚,沒有必要解釋什麼,(施洗)約翰的確是一件神蹟也沒行過,我們就把他為耶穌作的一個見証作為結束。首先我們看到約翰為神所立,且知道神付於他的任務,『…那時,撒迦利亞的兒子約翰在曠野裏,神的話臨到他。他就來到約旦河一帶地方,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路加福音 3:2-3) 他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是耶穌的開路先鋒。 (參路加福音 1:17, 馬太福音 17:10-13, 約翰福音 1:22-23)
他為耶穌作的見証之一是,『…「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翰福音 1:32-34) 耶穌的確是神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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