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3 禱告態度,小孩子,少年官,及預言受難和復活 -耶穌(26) (旋風著)

        我們首先看到新約說到禱告的態度,不要自高,要真正的謙卑。第二,我們要回轉像小孩子似的完全仰賴父母,完全的信靠天父,才能進天國。第三,我們看到少年官想要做什麼去贏得永生的錯誤觀念,知道要積財寶在天上不是很容易的,但如果我們仰望主,在神凡事都能。我們也看到了對一個撇下所有的跟從主的人,不僅有屬靈的福份,也因神的祝福有在世間的得著。最後我們分享了馬可福音及在對觀福音中,耶穌預言了三次要受難與復活,更預言了一次會復活的訊息。因有網上的資訊和易用的軟體,只要肯花一些時間,這樣的知識相對於知道受難和復活的意義,是相當容易得到的。不要忘記讀經的目的是要得生命,能有這樣的知識是附帶的。

1. 禱告的態度

       『耶穌向那些仗着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着,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加福音 18:9-14)

       這經文明講這是一個比喻而不是真正發生的事情,讀經我們可以很容易做到的一件事情是不要在比喻和發生的事情劃等號。這些經文很清楚說到禱告的態度,法利賽人律法守得相當好,自以為義,但這絕不是主要的。在這裏也是强調了一個屬靈的原則: 『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那稅吏不是有自卑的態度嗎?所以會說,『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新約提到了要自卑相當多次,如果我們真知道神是無限人是有限,我們怎麼能夠不自卑呢?一個真正謙卑的人會如保羅所看到的事實,『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哥林多前書 8:2) 我們基本上會不如保羅的,他清楚的知道,『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摩太後書 4:7-8) 即使保羅也說,『…在罪人中我是(現在式)個罪魁。』(提摩太前書 1:15) 注意到用的是現在式,我們應該會遲早也有這樣的經歷。知道別人總是在某些點有比自己强的地方,跟那人相比,在這點上怎麼能驕傲得起來呢?即然我們不知是那點,真正知道這樣,我們怎麼會不在人前謙卑呢?

2. 要如何像小孩子

       『有人抱着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路加福音 18:15-17)

    嬰孩和小孩子是不同的,嬰孩什麼都不懂,且自然地完全依靠餵養他的人,其實即使是嬰孩,也常是到一個年齢不肯被別人抱。小孩子更是如此,他們已知道父母為誰,我們看到許多小孩子不會要其他的人,可見他們是有選擇的。所以我們看到是因為有人抱著嬰兒來見耶穌,而引起了祂的要像小孩子的回答。在馬太福音也有類似的經文,『那時,有人帶着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耶穌給他們按手,就離開那地方去了。』(馬太福音 19:13-15) 所以祂說的小孩子應該是還不大,是完全要依賴父母的年齡,這就像我們要完全依賴天父一樣,所以會說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也是耶穌在地上時所做的,如經文所說,『…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 …』(約翰福音 14:31)

3. 看少年官的故事知要積財寶在天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路加福音 18:18-27)

     那時還沒有復活,只有誡命,而那少年官回答是耶穌那時說的一切他都遵守了,難怪   在馬可福音 10:17-22 記載了同一件事情時且說,『…耶穌看着他,就愛他,…』(馬可福音 10:21) 我們知道那是少年官,因為在馬太福音 19:16-26 也記載了同一件事情,並說他是少年人。我們也看到了那少年官以為用人的力量、可以做一些事情而進入天國。我們已分享過耶穌處理這件事情的方式,祂告訴了少年官該做什麼,並因他所做的而愛他,但不干涉他因自由意志而做的決定。在這裏我們也看到了主耶穌是因才施教,要這少年官變賣一切分給窮人、並要親自跟隨祂。這並不是說每一個人都要變賣一切才能積財寶在天,這是主對這少年官呼召時要求,我相信主已事前知道他的答案,但仍給了他一個機會。

    關於要變賣一切這一點上,我聽有人說,一個人因丈夫去世而想把一切遺產捐出去,但神啓示她說,祂並沒有要求她這樣做,最後是她用這筆錢支持了很多宣教機構,這樣她為神做的事比捐出遺產更多。所以財富不見得是壞事,要看一個人怎麼使用!但要知道,『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 6:10)

     這裏說到了駱駝穿過針的眼之事,有人認為這不是指駱駝能穿過我們日常所用針的眼的神蹟,而做了一個合理的解釋,就是古代猶太人的城門,會在正常的門上再開一個小門叫「針眼門」。人若帶駱駝進城時只有針眼開就會很不容易,必須將駱駝身上的貨物卸下,然後叫牠屈著身子匍匐,必須再加上人力的推拉,才能通過。所以不是說人富有就不能進天國,如果是這樣,亞伯拉罕就不能進天國,因他受到了神的祝福而很富有。所以這裏只是說,耶穌因他而告訴了我們一個事實,富人難進天國,昔日如此,今日亦然。所強調的是只要從祂的眼中存在的事,在神凡事都能。我們也知道,祂雖不干涉我們的自由意志,但可以創造我們所面臨的環境。對於可改變我們的環境這一點,從出埃及記中神所降給法老的十災裏,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順便一提的是,如果我們從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看,神既然不干涉亞當和夏娃當初自由意志的選擇,少年官也是如此,所以神也不會干涉法老的選擇,使他的心剛硬,而是任憑他的心剛硬,原文的確有任憑這個意思。這點也可從神會開我們屬靈的眼睛事上看到,我們深深知道,神的確能作我們不能做的事。

       我們再看看彼得接著問了一個相當自然的問題,『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加福音 18:28-30) 

       同一件事情在馬太福音是這樣說的,『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並且承受永生。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馬太福音 19:27-30)

       我們看到馬太福音清楚的說到有屬靈的福份,當然我們知道賣主的猶大不會坐在寶座上,就如聖經所說,『…彼得就在弟兄中間站起來,說:「弟兄們,聖靈藉大衞的口,在聖經上預言領人捉拿耶穌的猶大,這話是必須應驗的。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並且在使徒的職任上得了一分。因為詩篇上寫着說:『願他的住處變為荒場,無人在內居住。』 又說:『願別人得他的職分。』』(使徒行傳 1:15-20) 在耶穌復活後,是在大光中選擇了保羅為使徒,保羅也是預先知道他會因跟隨耶穌而受苦,他仍然選擇跟隨耶穌,就像他所說的,『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使徒行傳 26:19) 也就像『西門彼得回答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翰福音 6:68)

    這經文也說會有因神的祝福而有的世間的福份,如亞伯拉罕的富有是因神的祝福。只是我們要知道神有絕對的主權,祂是看人內心的,不是看人的外表。當然不是每一個在後的都會變成在前的,但千萬不要一不小心、就成為那在前的卻變成在後的。

4. 第三次預言受難與復活

       『耶穌帶着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甚麼。』(路加福音 18:31-34)

       這是第三次耶穌預言祂的受難和復活。首先我們注意到雖是耶穌明講,死人復活是在那時超過他們所想的事情,這就是聖經所說的,『神能照着運行在我們心裏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以弗所書 3:20) 上次我們舉了一個當時是超過所想的例子,就是『…將大地懸在虛空,』(約伯記 26:7),而現在已可用科技証明,在太空船中可看到這事。我們如果看到聖經所說的好像和現在所知的不同,千萬不要把聖經的話打折扣,要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

       在馬可福音中,記載了這三次受難和復活的預言。第一次是在『耶穌和門徒出去,往凱撒利亞腓立比的村莊去。…從此,他教訓他們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馬可福音 8:27-31) 這也記載在馬太福音 16:13-21。然後耶穌在變化山上有摩西和以利亞向祂顯現(參馬可福音 9:1-8, 並馬太福音 17:1-9),『他們在榮光裏顯現,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路加福音 9:31),確定了祂會受難與復活的預言。『下山的時候,耶穌囑咐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裏復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門徒將這話存記在心,彼此議論從死裏復活是甚麼意思。』(馬可福音 9:9-10) 又一次看到復活是超過他們當時所想的事情。

        第二次只是短短的記載,『他們離開那地方,經過加利利,耶穌不願意人知道。於是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他。』(馬可福音 9:30-32) 馬太福音 17:22-23 也提到這次。

       第三次是『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過十二個門徒來,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吐唾沫在他臉上,鞭打他,殺害他。過了三天,他要復活。」』(馬可福音 10:32-34)

     這是和最開始路加福音 18:31-34 說的同一件事,在馬太福音 20:17-19 也有類似的記載,所以很清楚的知道這三本福音書為什麼稱做對觀福音,因有些事情它們用來查核同一件事情的記載是對的。跟從祂的人會害怕,因為他們知道猶太人想殺掉耶穌而祂仍上耶路撒冷,其實耶穌不是不知道預言會成就,但祂仍在客西馬尼園仍這樣的禱告,『…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馬太福音 26:39)

     其實耶穌在去客西馬尼園前又預言了一次祂的復活,如經文所說,『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跌倒了,因為經上記着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馬可福音 14:26-28) 他們的確也是在耶穌復活後見到了祂,因『耶穌對她們(婦女)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裏必見我。」』(馬太福音 28:10)

       不僅僅是要受難,更是要復活,受難和復活是不可分的,因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 4:25) 沒有受難,我們怎能有祂的血洗淨我們的心,除去我們的死行,…』(參希伯來書 9:14) 使我們可以在信的時候,在基督內被神遷到祂愛子的國度呢?沒有復活,我們還有什麼盼望呢?『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哥林多前書 15:14-19) 千萬不要自找苦吃,神允許我們的苦難是因為了我們生命的成長,這樣的苦難已經夠多了,神不會數算我們自找苦吃的苦難的。

       最後我們要強調一點是,好像我們這次相當透徹的分享了耶穌的受難和復活,好像是很有學問的樣子,大概也很容易被人接受是如此。事實上網路的資訊很多,軟體也很方便,關於發生的事情這一點上,只要肯花一些時間就很容易的知道,重要的是要瞭解受難和復活的意義,不要忘記耶穌說得很清楚,『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翰福音 5:39-40) 查經的目的是要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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