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看创世记的经文怎么说?「耶和华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创世记 3:22, 和合本) 当我们说到两者相似时,一定有相同的地方和不同之处,要不就是完全相同或是完全不同。祂是说现在那人与我们相似,那么以前就是相同的,这是因为「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世记 1:27) 在起初创造时,他们的眼睛未开,和神的形像相同,神的标准就是他们的标准,因此相同。 #
我们现在来看改变在那里?当他们不顺服神而犯罪时,「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创世记 3:7) 于是他们就和神相似了。相似点在那里,就是「…能知道善恶。…」(创世记 3:22) 除去这一点,其余的部份还是相同的。我们知道,逻辑有两个部份,就是逻辑推导和作为输入的公理,逻辑推导是客观的,不会因为他们的眼睛明亮而改变,所以圣经是说我们和神的逻辑推导相同。那么惟一因眼睛明亮而有的改变,就是他们自己能知道善恶,也就是说,他们有了自己的标准来判断善恶, 不再有和神的一致标准。在逻辑上那一致的标准,就是在神形像中的神的公理。
当眼睛明亮后,各人就有了自己的标准(看见),我们称之为个人可变的公理(或简称为个人公理),作为他们在逻辑上的决定如何做事的输入点。因个人可变的公理不同,虽然逻辑推导是相同的,还是会因有个人不同的可变的公理的输入,而对同一件事产生不同的决定,这就是逻辑。
个人的公理是可以改变的,看到这点,我们就先从一个简单而没有别的因素介入的例子开始,来进一步阐述逻辑,也就是开始时简单的问,杀人是不是恶的?一般人在个人的公理中认为杀人是恶的,就因此而不杀人。但对食人族而言,杀不同族的人是善的,他们的逻辑推导要他们做善的事,就因此有个人可变的公理而杀不同族的人。又譬如说,一个精神有病的人,他个人的公理会瞬息万变, 虽然逻辑推导是相同的,但因输入的不同,而在不同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决定。
神有绝对的主权,祂可以随时随地开我们的眼睛,当神开我们的眼睛时,我们能看见更多的事情,个人的公理会因此而改变。譬如说,当「以利沙祷告说:「耶和华啊,求你开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见。」耶和华开他的眼目,他就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 6:17) 那少年人原来的个人公理中没有满山的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现在他知道的确是有了,他个人的公理就更新改变了,新的个人公理就包括了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
既然我们和神的逻辑推导相同,那么很明显的,不同点就是在个人的公理和神的公理不同。举个例子来说,神可以随时随地行神迹,而我们最多是行神迹的管道。但因为我们和神的逻辑推导相同,神就可以用开我们的眼睛来引导我们,去改变我们个人的公理,而导致有不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