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 酵, 靈與魂, 不要彼此告狀, 身子上要榮耀神 – 林前(5)1-(6)20 (旋風著)

     我們首先看看要把舊酵除淨而成為無酵的新團,也明說了基督是逾越節的羔羊,對犯淫亂的信徒, 仍希望他的靈能得救。第二是在看對教內的人比對教外的人要求更多的這點。第三是在說信徒不要彼此告狀,而應由一個有智慧的弟兄作聖徒之間的仲裁,且要情願吃虧。第四討論了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的例子和同性戀這件事。最後是說到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且不要犯淫亂而要與主聯合成為一靈,確實知道我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身子上榮耀神。我們也提到了題目中就已隱藏的說了三分法是正確的,也引用了以前的兩篇文章。

                          請注意,這文章是基於週日(8/9/26)的專題查經加以擴展而來,經文除了特別註明外,是基於和合本。如果文章中引用過去的文章,都在我們的網站上,『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要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

        1. 要把舊酵除淨而成為無酵的新團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裏,心卻在你們那裏,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G4151)(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麪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你們既是無酵的麪,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哥林多前書 5:1-8)

       一開始就舉例明說了有淫亂的事,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這裏是指和繼母結婚。為什麼呢?我們可以看保羅怎麼樣處理這件事就可以知道了。他說,「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哥林多前書 5:2) 所以這不是行淫的死罪,因為經文說得很清楚,「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未記 20:11) 但這是律法明明禁止的,就是「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申命記 22:30) 所以很顯然是大罪,要把行這事的人趕出去。且要「…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G4151)(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哥林多前書 5:4-5)

        即使如此,他仍然希望這人能够悔改得救,因他深知,「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 1:9) 雖然即使赦罪,有時生前是萬不能不罰,猶如舊約的經文所說的,「故此耶和華說:『我的僕人雅各啊,不要懼怕;以色列啊,不要驚惶;因我要從遠方拯救你,從被擄到之地拯救你的後裔。雅各必回來得享平靖安逸,無人使他害怕。因我與你同在,要拯救你,也要將所趕散你到的那些國滅絕淨盡,卻不將你滅絕淨盡,倒要從寬懲治你,萬不能不罰你。』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利米書 30:10-11)

     一個很好生前萬不能不罰的例子就是在大衞身上,當他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時,「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撒母耳記下 12:11-12) 他是真正的悔改了,他甚至寫了詩篇 51 篇交於伶長去唱。其中他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 51:3-5) 順便一提,這經文的最後也證實了我們以前所提到的,人是帶著罪出生的。

     然後說到了「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哥林多前書 5:4) 保羅這麼忙,也不可能知道他們每一次聚會的時間,所以這是指他對以弗所的教會所做的相仿,就是「…禱告的時候,常提到你們。」(以弗所書 1:16)

        請注意這裏用的是靈,「…使他的靈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哥林多前書 5:5) 這是因為保羅說的是信徒,在因信稱義時靈就得救了,有一個新靈和內住的聖靈,如經文所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書 36:26-27) 如果這人不悔改,就是自己放棄了救恩,他的靈就不能再得救了,我們以前在「2201 與神同工得生命, 忠心和判斷, 及在乎權能 – 林前(3)1-(4)21」中的「2. 與神同工去建造自己的命」,詳細的討論了這點,請看這篇文章。

        他的確是耽心一點麪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就像他一致說的,「一點麪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加拉太書 5:9) 要把舊酵除淨而成為無酵的新團,「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哥林多前書 5:8) 這裏也明說了基督是逾越節的羔羊,舊約的逾越節是影子,在新約中指出了基督是真正的逾越節的羔羊,我們不是又看到一個「舊約是影子而新約是實體」的明證嗎?

2.  對教內的人比對教外的人要求更多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哥林多前書 5:9-13)

       這裏舉例說明的很清楚,對教內的人比對教外的人要求更多,請看這些經文。這是「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哥林多前書 5:12-13) 真如經文所說,除非離開世界,才可能不與所有淫亂的人相交。這也就是耶穌在世時所禱告的,「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翰福音 17:15) 如果基督徒都離開世界,那大使命怎麼可能完成?

3. 信徒不要彼此告狀而應情願吃虧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哥林多前書 6:1-8)

       保羅的邏輯是非常清楚的, 他說,「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哥林多前書 6:3) 所以不要讓教會所輕看的,世上不義的審判官去審判今生的事,而是要由一個有智慧的弟兄作聖徒之間的仲裁。這就帶出了信徒不要彼此告狀,而應情願吃虧,現狀反而是,「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哥林多前書 6:8) 當時的哥林多教會有許多問題,這只是問題之一。請注意,這裏並沒有提到弟兄和非弟兄之間不能告狀,因為經文說得很清楚,「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哥林多前書 5:13) 焉知神不是藉著你去審判那外人呢?只是關於這點要非常的小心,要非常確定才行,因為反過來說,又焉知不是你在經過試探呢?

4. 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的例子和同性戀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着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哥林多前書 6:9-11)

       我們知道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的例子, 但要知道這些只是例子,並不是完全的列表, 因為不能承受神的國的人不只是這些。另外一處經文說,「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拉太書 5:19-21)  

       在這些經文中,所列的除親男色的這點外,其他如姦淫等都很清楚的是指不義的事,我們只要把親男色的這點說清楚就可以了。這裏親男色的是指同性戀,同性戀是罪行這一點在這經文中明講了,就是「…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 1:26-27)

        神不能容忍這樣的罪行,經文說得很清楚,「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未記 18:22) 且有刑罰,「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利未記 20:13) 我們知道,「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慈愛和誠實,行在你前面。」(詩篇 89:14) 的確,在這樣的律法中神彰顯了祂的公義,在新約中更彰顯了祂的慈愛。

        在新約中是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 3:16-18) 神是愛世人,不管這人是不是同性戀者。所以如果一個人信主,不管這人以前是不是同性戀者,都可得到永生。因為一個人真有信心,就會有信心的行為,如經文所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 2:17) 這樣有信心的人一定會悔改的,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 1:9) 你可以在油管(YouTube)中找到這樣的例子。譬如有一個人作見證說,他本是同性戀者,後來成為基督徒,並且成為神學教授。

       有人會這樣說,我天生就是同性戀者,即使如此, 要知道「我靠着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 4:13) 雖然可能要一段時間,但祂可把你所謂的天生拿走。結論是,我們必須把人和人的行為分開,如主般的愛同性戀者,但要遵守聖經所說,不愛其罪行。

     最後我們來看最後的一節,「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着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哥林多前書 6:11) 在以前我們已說過,「…那時你們不能吃(飯),就是如今還是不能。」(哥林多前書 3:2) 所以說,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是指因信稱義的過程,當接受耶穌時,就被祂的血洗淨,在那一瞬間就成聖了,因此被神稱為義。所以這只是開始,此後還要走上成聖之路,直到模成耶穌的形像。

5.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哥林多前書 6:12-20)

       一開始就說到,「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哥林多前書 6:12) 然後舉了一個例子,「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哥林多前書 6:13) 的確,這都是在身子裏面,都是會廢壞的。這使我們想起耶穌說的話,「…經上記着說:『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馬太福音 4:4) 這是屬靈的食物,絕對不會廢壞的。

       然後說到,「…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哥林多前書 6:13) 淫亂是不會榮耀神的,這點很清楚,也就是看到了,「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哥林多前書 6:20) 所以會說身子是為主。

        為什麼是主也是為身子呢?基督徒在因信稱義的時候已有一個新靈和內住的聖靈,就像以西結所預言的,「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書 36:26-27) 所以那時靈已得救了。不是舊靈的復蘇,而是有一個新靈。

       身體的得贖要到主再來的時候,如經文所說,「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着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着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撒羅尼迦前書 4:15-17) 

       因為人由靈魂體所構成,如經文直說,「…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體)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撒羅尼迦前書 5:23) 其實也不是這一個地方如此說,如果我們新舊約一起看,我們就知道人死時是靈先離開,然後是魂,魂離開後人就死了。以前我們在「2056 醫血漏和睚魯女兒復活,及差遣十二個門徒 -耶穌的形像(11)」中的「 2. 睚魯的女兒死而復活」,就詳細的討論過這點, 請找到這篇文章。

     當我們不能完全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時,我們所存的身子上只有被魂引導的體,我們的體本「…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世記 3:19) 所以體是會廢壞的,但魂是會永存的,如經文所說,「 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G5590, souls),大聲喊着說:「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啓示錄 6:9-10) 

        也就是說,在今世中,我們是要我們的魂「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撒羅尼迦前書 5:19),且當沒有聖靈感動時,也要讓魂站在神那邊,如同在亞當沒有犯罪的初創時,他是以神的意念為意念,因他是按著神的形像造的,如經文所說,「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記 1:27) 所以在今世中,三位一體的神是要贏回我們的魂,使魂能如初創時服在聖靈的帶領之下。因為身子是服在魂之下的,所以主也是為身子。

        我們知道,「.. 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哥林多前書 6:14) 這也就是剛才所說的,身體的得贖要到主再來的時候,我們現在是相信這點,那時就會看到神的大能。現在是「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羅馬書 12:5) 我們絕對不能與娼妓聯合與她成為一體,因為如前所訴,淫亂是不會榮耀神的,我們是要與主聯合成為一靈。這裏用的是靈,因為這是三位一體的神所共有的。聖靈是靈,耶和華是靈如這經文所說,「神是(個)靈,…」(約翰福音 4:24) 祂也有體,要不摩西就不可能看到祂的背,如這經文所說,「耶和華說:「看哪!在我這裏有地方,你要站在磐石上。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我必將你放在磐石穴中,用我的手遮掩你,等我過去,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見我的背,卻不得見我的面。」」(出埃及記 33:21-23) 耶穌道成肉身時和人一樣,當然有靈魂體。當祂回到天上時,祂是三位一體的神之一位,有聖靈的靈。

       要知道,「…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哥林多前書 6:18) 也更知道,這裏是如哥林多前書 3:16 所說的,再說了一次,身子是聖靈的殿。也就是經文直說的,「…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哥林多後書 6:16) 很清楚的,「你們要逃避淫行。…」(哥林多前書 6:18) 而是要與主聯合而成為一靈。

       最後我們要簡短的討論一下剛才說的,人是由靈魂體構成,我們這次的題目中就已隱藏的說,所謂的三分法是對的。我們以前在「2193 堅固, 神的愛和弟兄相愛, 改變和被提, 警醒, 及三分法 – 帖前(3)1-(5)28」中的「6. 不要以惡報惡及三分法」曾討論過這點,請找到這篇文章,及其中所提到的另一篇詳細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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