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5 保罗传的福音是由启示来及要和主同死同活 – 加(1)1-(3)9 (旋风著)

    首先我们说到了问安及为什么加拉太书是保罗的第三封书信,引用了以前的文章。第二提到基督传的是福音而不是祸音。第三是讲到保罗所传的福音是由启示来,及他第一次上耶路撒冷,引用了以前的文章,也简短的讨论了一个可能引起争议性的问题。第四是叙述了耶路撒冷的大会确定了保罗为外邦人的使徒,引用了以前的两篇文章。第五是谈到保罗不能不责备彼得是因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并看到了彼得最后的成熟的生命。第六讲到保罗和基督同死同活,这也是每一个基督徒要做的。最后简短的说到要靠圣灵去成全救恩。                          

    请注意,这文章是基于周日(6/21/26)的专题查经加以扩展而来,经文除了特别注明外,是基于和合本。如果文章中引用过去的文章,都在我们的网站上,『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要按『对属灵生命的了解』。    

1. 问安及为什么加拉太书是保罗的第三封书信          

    「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著人,乃是借著耶稣基督,与叫他从死里复活的父神),和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写信给加拉太的各教会:愿恩惠、平安从父神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但愿荣耀归于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加拉太书 1:1-5)          

    首先我们看到受信者是加拉太的各教会,然后保罗说了一个他为使徒的事实,他的确是主拣选的,看主对亚拿尼亚说的就知道了,「…你只管去。他(保罗)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使徒行传 9:15) 保罗是使徒这件事也可从这经文看到,「巴拿巴、保罗二使徒听见,就撕开衣裳,跳进众人中间,…」(使徒行传 14:14) 巴拿巴不是主耶稣亲自拣选的,但他仍是使徒。保罗的问安语和以前比较,基本上没有什么大不同,只加上一个事实,就是「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加拉太书 1:4) 以及他的看见,「但愿荣耀归于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加拉太书 1:5)          

    至于为什么加拉太书是保罗的第三封书信,我们以前已在「2192 保罗第一本书和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一些情况 – 帖前(1)1-(2)20」中的「1. 帖撒罗尼迦前书是保罗写的第一本书」讨论过,保罗在宣教时是根本没有时间写书信的,直到「…保罗离了雅典,来到哥林多。」(使徒行传 18:1) 所以加拉太书和帖撒罗尼迦前后书一样,都是在哥林多写的。          

    我再看他那时写信的习惯,是照著他去的地方顺序写的,他是先到帖撒罗尼迦,然后到了加拉太的地方,才到哥林多去。圣经是这样讲的,先是「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西亚讲道,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他们就越过每西亚下到特罗亚去。」(使徒行传 16:6-8) 那时他们的确到了加拉太一带地方,只是没有停留。后来则是「住了(安提阿)些日子,又离开那里,挨次经过加拉太和弗吕家地方,坚固众门徒。」(使徒行传18:23) 保罗的确是先到了加拉太的地方才到哥林多,所以加拉太书是保罗的第三封书信。  

2. 基督传的是福音而不是祸音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著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们已经说了,现在又说:若有人传福音给你们,与你们所领受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拉太书 1:6-10)          

    一开始就说,基督的恩造成了惟一的福音,而不是更改后的祸音,传讲祸音的人是应当被咒诅的,今日也是如此,真的不要去传更改后的祸音,要照著圣经的教导去真实的传。今天有许多称为教会的,明摆著不照著圣经的教导去传,怎么能避免这里说的咒诅呢!      

    但人会软弱,会强解圣经,就像彼得说的,「…我们所亲爱的兄弟保罗,照著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曲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得后书 3:15-16) 虽然神很公平,「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加福音 12:48) 但不是不罚,就像经文所说,「耶和华在他(摩西)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 34:6-7) 所以一但知道自己在曲解圣经 ,就要悔改,在圣经中有这样的应许,「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 1:9) 如果坚持不肯悔改,就会走到被诅咒的地步,创造出一个不是圣经所说的神。        

    接著就是换了一个说法讲以前提到过的讯息,就是「但神既然验中了我们,把福音托付我们,我们就照样讲,不是要讨人喜欢,乃是要讨那察验我们心的神喜欢。」(帖撒罗尼迦前书 2:4) 讨神的喜欢才是基督的仆人。  

3. 保罗所传的福音是由启示来及他第一次上耶路撒冷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你们听见我从前在犹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样极力逼迫、残害神的教会;我又在犹太教中,比我本国许多同岁的人更有长进,为我祖宗的遗传更加热心。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也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惟独往阿拉伯去,后又回到大马士革。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和他同住了十五天。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我写给你们的不是谎话,这是我在神面前说的。以后我到了叙利亚和基利家境内。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不过听说:「那从前逼迫我们的,现在传扬他原先所残害的真道。」他们就为我的缘故,归荣耀给神。」(加拉太书 1:11-24)        

    保罗是一位真基督徒,「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翰一书 3:9) 说谎是犯罪,他不可能明知故犯的说谎,在这里他明说了他所传的福音是由启示来。作为一个佐证, 他说出了他第一次上耶路撒冷的时间,在这之前,他是没有机会从使徒和耶路撒冷的教会那儿得到福音的。他也特别的提到主的兄弟雅各,显然他那时是基督徒,否则他就不会在那里,但在耶稣受难前,他是不相信主的,如经文所说,「耶稣的弟兄就对他说:「你离开这里上犹太去吧!叫你的门徒也看见你所行的事。人要显扬名声,没有在暗处行事的,你如果行这些事,就当将自己显明给世人看。」因为连他的弟兄说这话,是因为不信他。」(约翰福音 7:3-5) 我们看到了他因耶稣的受难带来的的转变。          

    我们再看看在这之前发生的事,我们知道他在得救前,是为犹太教大发热心,以致于如这里的经文所说的迫害教会。经文的最后一段的部份就是在说这件事,但结果是,「他们就为我的缘故,归荣耀给神。」(加拉太书 1:24)          

    神是全知的,在其中的一个经文就说,「我未成形的体质(H1564, 只出现这一次),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诗篇 139:16) 祂就把保罗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他,召他是指在大光中呼召了他,我们以前在「3177 扫罗见大光, 亚拿尼亚, 和彼得复活多加 – 徒(9)1-43」中的「1. 主基督向扫罗显现的三次记载」,相当详细的讨论过这事件,就请看那篇文章。          

    我们知道保罗是外邦人的使徒,就像这经文所说的,「(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加拉太书 2:8) 对于这一点,我们知道神的旨意是这样的,「主对亚拿尼亚说:「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使徒行传 9:15) 所以保罗的确也是在君王并在以色列人面前宣扬主的名,只是他们基本上都没有接受,所以保罗和巴拿巴会放胆说:「…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只因你们弃绝这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使徒行传 13:46)          

    最后要说到关于他的启示,有人可能以为这里说的三年,就是他去了阿拉伯的旷野三年得到启示,但这里是说回到大马士革后又过了三年,尊重神,实在是没有必要去猜,而且这点也不是这么重要,对与否和救恩根本没有关系。  

4. 耶路撒冷的大会确定了保罗为外邦人的使徒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著提多同去。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因为有偷著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甚么,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加拉太书 2:1-10)          

    过了十四年是指耶路撒冷的大会,是为讨论割礼的而去的, 因为「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地纷争辩论,众门徒就定规,叫保罗、巴拿巴和本会中几个人,为所辩论的上耶路撒冷去见使徒和长老。」(使徒行传 15:1-2) 当他们到了耶路撒冷,就有了「众人都默默无声,听巴拿巴和保罗述说神借他们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迹奇事。」(使徒行传 15:12) 这是和这里所讲的是一致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加拉太书 2:2) 只是多讲了他们是奉启示和带著提多同去。        

    最后有彼得和雅各的交通 (参使徒行传 15:7-21),其中说到,「他们住了声,雅各就说:诸位弟兄,请听我的话。」(使徒行传 15:13) 加拉太书特别提到了,「至于别的使徒,除了主的兄弟雅各,我都没有看见。」(加拉太书 1:19) 但圣经并没有明说这位雅各就是主的兄弟,我们不会得到惟一的结论的。        

    他虽明知从启示来的福音绝对没错,但他仍然告诉了应该要告诉的人,所以是「…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加拉太书 2:2) 从和他们的交通中,他们「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加拉太书 2:7) 最后他提到了,「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加拉太书 2:10)          

    他在加拉太书中没有引用耶路撒冷的决定,因为他知道这决定不是由圣灵而来的。关于这点,我们以前在「3182 雅各的看法, 非圣灵的错误决定, 及西拉和马可 – 徒(15)13-41」中的「2. 使徒和长老并全教会的错误决定」,讨论过这问题,基本上是因为圣灵的意思,绝对不会和耶稣所说的互相矛盾。也在「3192 保罗第一本书和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一些情况 – 帖前(1)1-(2)20」中的「1. 帖撒罗尼迦前书是保罗写的第一本书」,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同样的问题,请去看这些文章。        

    我们注意到,他以前虽给提摩太行了割礼 (参使徒行传 16:3),但没有要求是希腊人的提多行割礼,因为他知道行割礼本就是可有可无的事,就像这经文所说,「…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罗马书 2:29) 那些一定要人行割礼的人是假弟兄,不让人有耶稣给的自由,就是这经文说的,「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G1659,  两次),你们就(真)自由(G1658)了。」(约翰福音 8:36) 假弟兄是不会照著主说的去做的。请注意,原文中没有真这个字,希腊文中没有比较级,是用重复两次来表示比较级。  

5. 保罗不能不责备彼得是因与福音的真理不合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著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加拉太书 2:11-18)          

    经文说到保罗不能不责备彼得,即使知道他是使徒中领头的,也必须当面抵挡,这是因为与福音的真理不合,也就是说,这和之前说的相呼应,就是「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加拉太书 2:5) 其中说到了因信基督称义,更说到了基督是不会叫人犯罪的,其内容如何在经文中说得很清楚,也可以看到保罗的逻辑是非常清楚的,就请看一下经文。      

    我们也看到了彼得最后成熟的生命,因为即使那时保罗当面抵挡他,他其后仍说,「…我们所亲爱的兄弟保罗,照著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曲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得后书 3:15-16) 现在也是一样的曲解圣经,所以他这话也是对我们说的。  

6. 保罗和基督同死同活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著;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书 2:19-21)          

    他很清楚的知道是因信称义,「…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 3:28) 他当然知道要有信心的行为,如这经文所说,「…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各书 2:17) 但要知道称义只需要信心,有了真信心,自然会有信心的行为。          

    我以前以为,只有保罗这样的人才能和基督同死同活,但是每一个基督徒都是要模成基督的形像,如这经文所说,「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模成)他儿子的模样(形像),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马书 8:29) 不是说表面的效法,而是从内到外的改变,就是要如原文中说的模成那样。所以是每一个基督徒都要靠著圣灵,最终要能模成基督的形像,和基督同死同活。他讲得很清楚,这样我们才能不废掉神的恩,否则基督为我舍己就是徒然了。  

7. 要靠圣灵去成全救恩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正如「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加拉太书 3:1-9)        

    保罗在这里说到要靠圣灵去成全救恩的理由非常清楚,既靠了圣灵入门,就不可能靠肉身成全,我们在这里又可以看到,保罗的逻辑一贯是非常清楚的。我们知道,因信主而带来的苦难是为著生命的成长,要不受苦难就会成为徒然的。当然,这里的苦难不是说苦难自讨苦吃,自讨苦吃是完全无义意的。        

    但要他们知道神迹奇事的主要目的,是要使一个人最多入门,相信主的恩道才是最重要的,就像当保罗和巴拿巴在以哥念时说的一样,「二人在那里住了多日,倚靠主放胆讲道,主借他们的手施行神迹奇事,证明他的恩道。」(使徒行传 14:3) 这里也说的很清楚,「所以你们要知道,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加拉太书 3:7) 圣经早就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使「…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加拉太书 3:9)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