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保羅在提摩太後書 3:16 說到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因那時還沒有新約,甚至於像啓示錄還沒有開始寫,所以這話的聖經應是指舊約,但基督徒相信,新舊約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 3:16-17)
首先,我們知道聖經從來沒用過「三位一體」這個辭,我們以前在一本小册子中討論過這話題,說明了這辭的意義,並問答了一個有人可能會問的問題,且說明為什麼創造是與三位一體的神的三位都有份。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在這裏就不多討論這點了,但指出如何可以免費下載這本小册子。第二,我們說到公義是神寶座的根基,和以前提到的相關討論。第三,我們簡短的討論了罪的定義是什麼。第四,我們闡述了為什麼人人都需要救恩。第五,我們來看耶穌是如何除掉了罪,因而完成了救恩。第六,我們解釋了我們必須在基督裏,並用例子說明在基督裏的意義,看到了神是如何成就祂的公義的,和為什麼神非要讓耶穌釘十字架不可。最後,我們從舊約、新約和邏輯三方面來看,都得到同樣的結論,「亞當創造時是聖潔的」,也說明了人的聖潔為什麼和神的聖潔淨不同。如果人看到這點而仍然堅持說,「亞當和聖潔無關」,這會是個大罪,因為這等於告訴神說,祢的救恩計劃是不完美的,所以這是褻瀆神的。我們也討論了有人提到亞當是中性的為什麼是不對的,我們也看見了即使是基於聖經而且符合邏輯,人仍然可以選擇不信,因為人有自由意志,這是勉強不得的。我們是試著去敘述基於聖經話語的邏輯,用客觀的方法去說明聖經到底是怎麼說。
1. 為什麼經文說神是三位一體的神?
聖經從來沒用過「三位一體」這個辭,但從經文中我們可以得到這個結論。我們以前在這本小册子『從創世記一到三章看神的旨意』中,就談到過三位一體的神。也就是經文說得很清楚的,「聖父耶和華、聖子耶穌、和聖靈」都是神,但又是一體(位)神。其實在創世記 1:1 中,就已暗示了神是多位一體的神,因為主詞的名詞是用複數、而動詞是用單數,我們指出新約的經文也有同樣的說法。在其中的 [註4.6] 中,我們簡短的討論神是三位一體的神的概念。在 [註4.7] 中,我們討論了一個有人可能會問的問題,就是為什麼是三,而不是四或更多。 在[註2.4] 中, 聖經告訴我們,創造是與三位一體的神的三位都有份。對這話題有興趣的人,可到網站『 https://a-christian-voice.com/』,免費下載這本小册子。
2. 公義是神寶座的根基
詩篇的經文說了兩次,公義是神寶座的根基。就是『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慈愛和誠實,行在你前面。』(詩篇 89:14) 和『密雲和幽暗在他的四圍,公義和公平是他寶座的根基。』(詩篇 97:2) 我們在舊約到處都可看到神的公義。我們談過『2026 舊約的公義中有愛』,因為新舊約都是同一位神,所以也分享過『2027 新舊約中活出愛的例子』和『2025 新約的愛中有公義』。對這些短文有興趣的人可以到網站『 https://a-christian-voice.com/』,然後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我們現在就簡短的說明神的公義在新約中是如何成就的。
3. 罪的定義
我們先看這節經文,『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記 1:27) 所以亞當和夏娃原本有神的形像。雖然神給亞當的命令非常清楚(參創世記 2:15-17),但他們還是選擇了不順服神,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參創世記 3:6),所以羅馬書會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 5:12) 亞當是因為不順服神而犯了罪,也就是說「不順服神意謂著罪」。那麼罪是不是意謂著不順服神呢?我們可以看它邏輯上相同的敘述,就是「順服神意謂著不是罪」是不是真的?當然是對的,順服神怎麼會是罪呢?所以罪和不順服神是相等的。
4. 為什麼人人都需要救恩?
我們看到『亞當活到一百三十歲,生了一個兒子,形像樣式和自己相似,就給他起名叫塞特。』(創世記 5:3) 所以塞特是有了被罪玷污後神的形像,我們是亞當的後裔,猶如塞特一樣,出生時就有被罪玷污後神的形像,所以會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 3:23) 就是人人都需要除掉罪,也就是人人毫不例外的需要救恩。換言之,救恩的計劃是要完成神原先的旨意,使我們恢復亞當被造時的形像,並選擇了生命樹的果子耶穌。
5. 耶穌是如何除掉了罪而完成了救恩
我們知道,『神愛世人,…』(約翰福音 3:16) 因為神的愛,祂要拯救被罪玷污的眾人,可是又不能讓我們真正有肉體上的死亡,因為人死亡就不在人間了,祂要我們在人間的時候得到拯救,同時又要符合祂的公義。但我們的老我只配一死,就像羅馬書所說的,『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 7:18) 這怎麼可能呢?但『…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馬可福音 10:27)
我們先看耶穌的一生,看祂如何除掉了罪。祂因聖靈感孕而生(參馬太福音 1:18-21),從無罪開始,祂『…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 2:7) 祂既成為人的樣式,是如人般可能犯罪的。但祂是『…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 …』(約翰福音 14:31),一生都順服神。所以希伯來書會說,『因我們的大祭司(耶穌)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希伯來書 4:15)
在耶穌身上,我們看見了祂在人的樣式中,順服神而除去了罪,因此祂在地上恢復了亞當被造時的形像,完成了神原先的旨意,成就了救恩。
有人可能會覺得唯有耶穌的寶血能除罪,因為經文說,『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希伯來書 10:11-12) 這顯然是對的,看這經文就知道這點,『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着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希伯來書 10:19-20) 那麼我們為什麼會說耶穌順服神而能除去罪呢?因為聖經有這概念。我們看看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他說:「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馬可福音 14:36) 如果從祂的意思,就不會嚐十字架上的苦杯,但祂順服神,『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 2:8) 祂不是因順服神而流了寶血除掉了罪嗎?
6. 我們必須在基督裏
因為我們的老我只配一死,只有當我們在耶穌基督裏面和祂完全的聯合時,我們才有可能除去罪,這就是神的做法,『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 5:21) 也就是耶穌取代了我們,所以保羅會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加拉太書 2:20) 也就是說我們要成為一個新人,如以弗所書所說的,『你們學了基督,卻不是這樣。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弗所書 4:20-24)
有人用書中的一張紙來解釋在基督裏,如果書在那裏,因書中的紙在書裏面,所以非得在同樣的那裏不可。如果紙不在書中,就可能會在任何地方!當那書代表無罪的基督,而我們就是那一張紙時,要想在神眼中看為無罪,就必須在基督裏,治死我們的老我。經文說,『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 3:5) 就像我們上次在『2087 模成耶穌的形像及實行』中所分享的,聖靈的更新都是在基督裏完成的。信基督是神的兒子,在無罪的基督耶穌裏,就是選擇了生命樹的果子,完成了神原先的旨意。
我們最後來看一下為什麼神非要讓耶穌釘十字架不可?在新約和舊約都是一位神,『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希伯來書 9:22) 『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希伯來書 9:18) 在新約,『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藉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羅馬書 3:25) 『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耶穌)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希伯來書 9:12) 所以從神的角度看,祂要成就祂所訂的律法,耶穌必須釘十字架而流寶血去成就救恩。
從人的角度看,『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以弗所書 1:7) 這是因為『…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神的祭司。…』(啓示錄 1:5-6) 所以神的教會就是一羣蒙恩的人聚在一起,也就是使徒行傳說的,『…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使徒行傳 20:28) 要記得,『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着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以弗所書 2:13) 也知道,『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馬書 8:1) 所以非得先要在基督裏和基督合一,我們也自然合一了!因為經文說,『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羅馬書 12:5) 我們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耶穌,就像經文所說,『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馬太福音 16:24-25)
7. 從舊約、新約和邏輯三方面看「亞當創造時是聖潔的」
從舊約看,我們看到神的形像中包括了聖潔,因為祂自己說,『…我是聖潔的…』(利未記 11:44) 亞當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為什麼有人會認為亞當被創造時和聖潔無份呢?不過人的聖潔和神的聖潔不同,因人有自由意志,仍可選擇不順服神而犯罪。『…因為他(神)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後書 2:13) 所以神的聖潔是不會犯罪的。
如果有人對亞當被創造時和聖潔有份的這點仍有疑問,我們就看新約怎麼說?希伯來書說,『…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 12:14) 在創世說,『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創世記 3:8) 這裏沒有說躲避神的聲音、而是躲避神的面,這句話是說,他們在沒罪玷污之前見過神的面,所以現在要躲避神的面。要注意,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記 33:20) 而亞當見了神的面仍能存活,他在犯罪前怎麼會和聖潔無份呢?
有人可能會有疑問,這節經文明明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翰福音 1:18) 的確,被罪玷污後的人從來沒見過神的面,所以摩西只能見祂的背(參出埃及記 33:18-23)。我們這裏在談的是創造時的亞當,是被罪玷污之前的亞當,不是被罪玷污後的亞當。
最後,我們從邏輯的客觀的觀點來看,會發覺說亞當和聖潔無份、就是說神的救恩計劃是不完美的。如果知道這點後,仍堅持說亞當在創造時和聖潔無份,是屬於褻瀆神的罪,不是一般的罪,是個大罪。
為什麼說亞當在創造時和聖潔無份就會致於此呢?像前述所說,因為耶穌在人的樣式中,順服神而除去了罪,恢復了如亞當般神的形像,完成了神原先的旨意。如果亞當和聖潔無份,耶穌怎麼會是聖潔的呢?但我們知道耶穌是聖潔的,這不是說救恩的計劃有明顯的矛盾嗎?而神的救恩的計劃是完美的,我們不能犯這樣的錯誤!說救恩的計劃不是完美的。所以從邏輯的觀點來看,聖經也是說亞當創造時和聖潔有份。
我們已從舊約、新約、和邏輯三方面來看這問題,都達到同樣的結論,「亞當創造時是聖潔的」,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多麼的一致啊!這實在是和聖經沒有用三位一體這個辭類似!有人說當初亞當被創造時仍未吃過生命樹的果子,這是對的,但從這就結論說亞當是中性的,因此沒有聖潔,這是錯的。因聖經的話語明說亞當和聖潔有份,這結論和聖經的話語衝突,因此是不對的結論。也就是說,這樣是屬於主觀的看見。其實經文說得很清楚,『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它來。…』(路加福音 6:44) 錯誤的結論是壞果子,就知道是壞樹。而這時的樹是只有主觀或客觀的看見,即然如此,只能是主觀的看見了!聖經從來沒有說過那時的亞當是中性的,其實即使亞當那時是中性的,也可有聖潔,而沒有神其他的生命,如能行神蹟等。亞當不是那時就有了自由意志嗎?我們看到自由意志是從神來的,因神有絕對的主權,當然有自由意志,亞當是照神的形像照的,當然可以有自由選擇,因此可以選擇了不順服神。
所以即使是基於聖經而且符合邏輯,人仍然可以選擇不信,因為人有自由意志,這是勉強不得的。也是因為當初亞當有自由意志,雖然神給他的命令是這麼的清楚,他也可以選擇不聽。在這裏,我們是效法耶穌對少年官的態度(參馬可福音 10:17-22),那時祂說了,呼召了,但不干涉他自由意志的選擇。因為邏輯是客觀的工具,所以專題查經不是要尋求同意我們的看見與否,而是試著去敘述基於聖經話語的邏輯,用客觀的方法去說明聖經到底是怎麼說。
我們看到了真是『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 3:16-18) 我們真的不要『…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猶大書 1:4) 因為祂的公義,還包括了有最後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這可在經文中看到,『…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啓示錄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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