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看見了約翰福音講得很清楚他選擇神蹟的標準,在衆多的神蹟中,他只選擇了七個神蹟,是要人們相信耶穌是基督。我們已談過第一個迦拿水變酒的神蹟,今天要分享的是在加利利行的第二神蹟,醫治大臣的兒子。神蹟(G4592)在約翰福音都是指記號或標誌(sign),指向信耶穌是基督,而不是指奇事(G5059)。只有奇事時人們會常常以為是實行奇事的人做的,容易讓實行的人驕傲到自己都看不見自己的驕傲的地步。必須要加上聖經的話,不能只因遇到了超自然的事就以為是神做的,雖然不是很容易,但要分辨。我們會在最後做一個這樣的見証,不能本末倒置。神常常會要我們面對真實的自己。
1. 前言: 約翰福音選擇神蹟的標準
這在約翰福音 20:30-31 講得很清楚,『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G4592),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耶穌自己說: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翰福音 5:39-40) 從這些經文中看到,得生命是非常重要的,可見神更看重的是我們的所是,過於我們的所做。但兩者都要有,因為有信心就會有雅各書講的信心的行為,不要本末倒置。『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着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雅各書 1:22-24) 所以我們是光是鹽,就自然會做光做鹽。
2. 為什麼耶穌行神蹟?
約翰福音 4:47-48 說,『耶穌就對他(猶大的大臣)說:「若不看見神蹟(G4592)奇事(G5059),你們總是不信。」』我們看見了行神蹟的目的是要人們信。『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約翰福音 2:23) 他的門徒也是一樣,『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水變酒),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約翰福音 2:11) 其實耶穌道成肉身時行了許多神蹟,即使如此,不是每個看到神蹟的人都信!在五旬節教會成立時,參加聚會的沒有多少人。
約翰福音 3:1-2 敘述了一個外邦人看見了耶穌與神同在的事實,以致於他最後公開的信主,『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德慕,是猶太人的官。這人夜裏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我們看到了他是夜間是耶穌的,所以最開始時他是不敢公開的信,最後我們看到了他是公開的信主,『又有尼哥德慕,就是先前夜裏去見耶穌的,帶着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約翰福音 19:39)
神蹟(G4592) 這字出現了 69 次,比奇事(G5059) 這字出現了 16 次要多不少,而且奇事這字每次都是和神蹟(G4592)一起提的。只有奇事展現自己的超能是沒有用的,只有奇事時會常常以為是實行奇事的人做的,容易讓實行的人驕傲到自己都看不見的地步。如果是神蹟,一定是神透過這人做的,神是真正背後的力量。
3. 現今仍有神蹟奇事
以前有神蹟奇事在使徒行傳中說得很清楚,『…一面叫你僕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一面伸出你的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蹟(G4592)奇事(G5059)因着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使徒行傳 4:29-30) 現在有神蹟奇事也在使徒行傳講得很清楚,『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神說:在末後的日子,…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使徒行傳 2:16-20) 為什麼要有神蹟奇事呢?是如使徒行傳 14:3) 所說,證明祂的恩道,不是光光說而已。『二人(巴拿巴和掃羅)在那裏住了多日,倚靠主放膽講道,主藉他們的手施行神蹟奇事,證明他的恩道。』
這是一個只為展現超能的例子,『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G4592)、大奇事(G5059)。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馬太福音 24:24) 所以必須要加上聖經的話,不能只因遇到了超自然的事就以為一定是神做的,要知道施行神蹟奇事的目的。就像我們以前分享過的,撒但是不能預知的,只能如天氣預報般的預測。例如,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創世記 15:13) 撒但怎麼可能預先知道到時會有『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裏火焰中向摩西顯現。…』(出埃及記 3:2) 又如在約伯記中,只有神知道『
那時,耶和華從旋風中回答約伯…』(約伯記 38:1)
4. 耶穌醫治大臣兒子的第二個神蹟
這事件的緣由記錄在約翰福音 4:46-48,『耶穌又到了加利利的迦拿,就是他從前變水為酒的地方。有一個大臣,他的兒子在迦百農患病。他聽見耶穌從猶太到了加利利,就來見他,求他下去醫治他的兒子,因為他兒子快要死了。耶穌就對他說:「若不看見神蹟奇事,你們總是不信。」』我們看見了大臣的沒有看見就信的大信心和其結果,『那大臣說:「先生,求你趁着我的孩子還沒有死就下去。」耶穌對他說:「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 那人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正下去的時候,他的僕人迎見他,說他的兒子活了。他就問甚麼時候見好的。他們說:「昨日未時熱就退了。」他便知道這正是耶穌對他說「你兒子活了」的時候,他自己和全家就都信了。這是耶穌在加利利行的第二件神蹟,是他從猶太回去以後行的。』(約翰福音 4:49-54)
在這件事上他的兒子有沒有信心不是重點。聖經沒有明說他兒子有沒有信心,父親因父愛而做出來的事,他兒子有可能都不知道呢!這是一個以自己的信心為別人求的例子,大臣這麼有信心以致於耶穌都動容。在約翰福音 20:28-29,『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 20:28-29) 多馬跟隨了耶穌約三年尚且要看見,我們不能歸咎於人要求要見有形的神蹟,但要知道神蹟只是証實祂的道,不要本末倒置,且要知道神有絕對的主權,所以不要以為求就一定會被應允,其實基督徒生命的改變本就是一個大神蹟。
神蹟的確不是用來展示的,祂知道什麼時候該行,『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他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耶穌回答說:『…你們知道分辨天上的氣色,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蹟。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看。」耶穌就離開他們去了。』(馬太福音 16:1-4)
5. 見証: 不是超自然的事就是神蹟,要配合聖經的話
去年我為了要決定是不是要分享某一件事,做完一些人能做的事後,就發生了一件超自然的事。有一天我走在綠地的路上(greenbelt),心中突然有一個意念告訴我要走去兩個姊妹家,她們有些誤會,已經至少一年多沒有講話了,我一直希望她們能夠和好,我如果那時去她們就會變好。但這對我來說是一段相當長的路,在腦部手術後的要去走去是不太容易的,回來是請姊妹用車帶我回來的可以做為証明。我不敢不去。因前一次要我去看其中一人的先生,他那時是好好的,我決定了不去。只是一段時間後沒想到他會相當突然的去世,我沒看見他最後一面。上次做決定不去也不是很容易的,因在這之前也同樣的被激動過、去傳教給一位垂危的朋友。在那次特別的造訪後,他受洗了,而且他太太告訴我他受洗後直到離世時,都很平安。後來,他太太也受洗了。
沒想到走去的時候雖有一段上坡,雖一面禱告但仍有力氣,相當的順利,且她們經過一些事情後也真的很久以來第一次交談了。我因此決定要分享,且心中有平安,因我已經做了我所有能做的事情,且加上這超自然的事。決定後,我又被激動要最後確定一下,因為有時神會藉我的姊妹告訴我一些事。我那時給她看了準備的材料,她告訴我說,『不要以惡報惡。…』 (羅馬書 12:17) 我以前對這件事出來的話是,『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羅馬書 12:21) 那時我相信除神能以善勝惡外,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做,但因此我失去了平安。因為已有一個超自然的事,所以我就禱告,除非有超自然的事發生,我一定會分享,沒想到發生至今都沒法解釋的事。當然,最後的結果是沒有分享。
我一直都不知道聖靈為什麼會阻止我分享,一直到有人說還要加上聖經的話,我才恍然大悟。我們知道,『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 5:19) 世人努力所得到的平安和神所賜的平安是很不同的,不能用人的努力得到的平安感覺去取代聖靈的帶領。從聖靈來的一定有平安,有平安的感覺不一定是聖靈的帶領,不能隨便劃等號。所以我們即使遇到了超自然的事,必須要和聖經的話一致才能確定是聖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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