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看看新約如何講愛的真諦是什麼,也說到了神是愛,但不是溺愛,我們需要有像雅各書所說的信心的行為。接著我們用腓利門書談到保羅活出愛的一個例子,在其中,保羅為阿尼西母擔當了他過去的事,猶如因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恩,如今我們所虧負的,都歸於主的帳上,因此保羅彰顯出那部份主的生命。第三我們要談的是亞伯拉罕為所多瑪請命,由有五十個義人就不毀城開始,幾次的請求降到十個,卻仍只有羅得一家得救。接著提到了耶穌呼召祂所愛的少年人之事,談到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說到錢財本身是中性的,但絕對不要貪財。最後提到了關於神的愛不是溺愛的經文,作為結束。
在聖經裏面談到了愛的真諦,『(神的)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是)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書 13:4-8) 我們可以從英文的翻譯中看到愛是恩慈,也可以看到不作害羞的事是指不做不適當的事,就是要做合宜的事。有人說愛是永不止息翻譯較好,但英文或原文中是說愛從不失敗。其他的都相當清楚,我們在這裏就不多談了。
主禱文說,『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馬太福音 6:10) 愛絕對在天上有。在地上,『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 13:35) 基督徒有內住的聖靈,因而我們已有神的愛在我們心中,『…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羅馬書 5:5) 可是光知道這是沒有用的,雅各書說得很清楚,聽道不如行道,要有信心的行為,我們要活出來。請注意,神的愛絕不是溺愛。聖經在這點上說得很清楚,『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希伯來書 12:5-6) 而且說,『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猶大書 1:22-23)
接著我們看到腓利門書是很好一個的例子,告訴我們保羅在這件事上如何活出愛,神的愛。這件事的背景是這樣的,阿尼西母是腓利門的逃奴,在羅馬因保羅而成為基督徒,現在必須回去面對他以前所犯的錯誤。在這本書中,我們看到了保羅為阿尼西母的事求腓利門,『我雖然靠着基督能放膽吩咐你合宜的事,然而像我這有年紀的保羅,現在又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寧可憑着愛心求你。』 (腓利門書 1:8-9) 顯然的,這是合宜的事。他又說,『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歸在我的賬上,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我並不用對你說,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 』(腓利門書 1:18-19) 保羅是在愛心裏求,而不是憑著自己有年紀,並是成熟的基督徒。也看見了阿尼西母告訴了保羅當時的情景,而保羅承擔了一切屬世的事情。在這一件事情上,我們看見了保羅被模成了耶穌的形像,流露著耶穌基督的生命,因為活出愛是基督的生命的彰顯。這就猶如因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如今神悅納我們就如同悅納主一般,我們所虧負的,都歸在主的賬上了。
第三,我們來看看亞伯拉罕活出愛的一個例子。背景聖經講得很清楚,『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創世記 18:20-21) 那時亞伯拉罕款待了三人,其中『二人轉身離開那裏,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裏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裏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 他說:「我在那裏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裏見有十個呢?」 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創世記 18:22-32) 就這樣,亞伯拉罕向耶和華請求數次,從有五十個義人開始,最終到了只要有十個義人就可以了。於是『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創世記 18:33) 難道神真不知道有多少義人嗎?但這只是要給亞伯拉罕一個請求的機會。亞伯拉罕做出來後,我們才真正知道他實在是憐憫人,愛人靈魂,希望他們不滅亡,而不是為自己求什麼。在創世記中,我們看到了神給了他一步一步的訓練,最終,他能完全順服神,獻上以撒。
再看一看所多瑪和臨近地方的結局,『二人對羅得說:「你這裏還有甚麼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創世記 19:12-13) 所以最後只有他們一家四口被這二人救出來。其中,『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創世記 19:26) 只有三個人得了救。
最後我們看主耶穌活出愛的一個例子。這是當『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馬可福音 10:17)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馬可福音 10:18-19) 然後『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馬可福音 10:20) 我們只能說他盡了相當的力,他是真的以為如此。『耶穌看着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馬可福音 10:21)『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馬可福音 10:22) 耶穌愛他,不是沒有給他機會,呼召他,但祂不會想要說服他,勉强他的決定,這要甘心樂意才行。『…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言 4:23) 就像祂所說的,『…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馬可福音 10:25)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 6:10) 但錢財本身是中性的,我們也需要它存活。真是要看我們怎麼使用它,貪財是萬萬不可。
我們要强調神是愛,但絕不是溺愛,因為聖經講得很清楚,『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希伯來書 12:6) 甚至說,『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 (猶大書 1:22-23) 神是愛,但愛中有公義,祂有絕對的主權,我們要在愛中敬畏神,給神應得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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