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來看保羅第二次宣道中遇到外邦人的提摩太,因要傳道,就要他行了割禮,但在其他地方,同是外邦人的提多就沒行割禮,我們討論了這一點。第二,我們來看聖靈用異象帶領保羅去馬其頓的事。第三,我們講到了在禱告地方的呂底亞,她是保羅在歐洲結的第一個信主果子。第四,我們詳細的討論了保羅因心中厭煩,而逐出使女的汚鬼,看到了他學會不能隨便奉耶穌基督的名去詛咒別人,也討論了關於以利沙的相關經文,看到了又有一個「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例子。第五,我們提到了使女的主人們,因利而使保羅和西拉下監,且成為重刑犯。第六,我們談到他們在獄中禱告唱詩讚美神,使禁卒全家信神的事,並討論了一個有爭議性的,相關的嬰兒受洗的話題。最後,我們簡短的討論了官長領二人出監,並請他們離開那城的事。
1. 保羅第二次宣道中遇到提摩太
「保羅來到特庇,又到路司得。在那裏有一個門徒,名叫提摩太,是信主之猶太婦人的兒子,他父親卻是希臘人。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稱讚他。保羅要帶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猶太人都知道他父親是希臘人,就給他行了割禮。他們經過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交給門徒遵守。於是眾教會信心越發堅固,人數天天加增。」(使徒行傳 16:1-5)
提摩太在保羅到之前,已是被稱讚的門徒,他的母親雖是信主之猶太婦人,但他父親卻是希臘人,因此他被認為是沒有受割禮的猶太人。這是第一次提到他,因要帶他去宣道,雖然保羅明知道對得救而言,行割禮是沒有必要的,因要帶他去宣道,為著事工的需要,就給他行了割禮。保羅說得很清楚,「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拉太書 5:6)
行割禮的沒有必要,在另一處經文也看到了,「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着提多同去。我是奉啓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裏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臘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因為有偷着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加拉太書 2:1-4) 保羅並沒有要外邦人的提多行割禮。也就是說,「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拉太書 6:15) 「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G2316 God G4151 in the spirit)敬拜、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靠着肉體的。」(腓立比書 3:3)
這裡在和合本是翻譯成神的靈是不對的,和彙編的原文不合。雖然有另一原文版本是和合本的翻譯相同,但我們可以從另外一個經文就知道是不對的,這經文就是,「神是(個)靈(G4151, Spirit),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G4151, spirit)和誠實(G225, truth)拜他。」(約翰福音 4:24) 我們看到在希臘文中用的是同一個字,必須看前後文來決定是大寫或是小寫。順便一提,誠實也是翻譯的錯誤,「…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G225, truth)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約翰福音 4:23) 如果一個人很誠實的告訴你,我的神不是三位一體的神,而是如觀音般的假神,神要這樣的人拜祂嗎?
「他們經過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長老所定的條規交給門徒遵守。」(使徒行傳 16:4) 所以保羅是很清楚的知道,這只是人的選擇,而不是從聖靈來的,但他也知道,「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希伯來書 12:14) 沒有絕對必要時,他是不會爭辯的。「於是眾教會信心越發堅固,人數天天加增。」(使徒行傳 16:5)
另一個地方他不得不說的情況是在這經文中,「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從雅各那裏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着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但我一看見他們行得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加拉太書 2:11-18)
他不得不說,是因為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如果他不說,就會變成徒然奔跑,所以他會說,「我是奉啓示上去(耶路撒冷)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裏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加拉太書 2:2) 雖然彼得是使徒領頭的,他還是在眾人面前直說了。即使如此,彼得也知道他是對的,因為他說,「…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着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得後書 3:15-16)
2. 聖靈用異象帶領保羅去馬其頓
「聖靈既然禁止他們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他們就越過每西亞下到特羅亞去。在夜間有異象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着求他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保羅既看見這異象,我們隨即想要往馬其頓去,以為神召我們傳福音給那裏的人聽。於是從特羅亞開船,一直行到撒摩特喇,第二天到了尼亞坡里。從那裏來到腓立比,就是馬其頓這一方的頭一個城,也是羅馬的駐防城。我們在這城裏住了幾天。」(使徒行傳 16:6-12)
我們看到了聖靈,就是耶穌的靈,要保羅他們踏出第一步,有了錯誤最後就在異象中更正他們,這就是,「主雖然以艱難給你當餅,以困苦給你當水,你的教師卻不再隱藏,你眼必看見你的教師。你或向左或向右,你必聽見後邊有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以賽亞書 30:20-21) 你看,這裡說的是後邊。
他們順服神,去了在歐洲之馬其頓的腓立比,在那展開了宣教活動。請注意,有人教導說,如果沒有聖靈的引導,就要站在原地不動,這顯然是錯誤的,和這情況不合,所以要的是分辨,要知道,有時神會如此般主動更正我們的。如果我們照我們的理解而踏出第一步時,犯了錯誤,神當時並沒有更正我們,我們一發覺時就要立刻悔改,要知道,「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 1:9)
3. 禱告地方的呂底亞
「當安息日,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知道那裏有一個禱告的地方,我們就坐下對那聚會的婦女講道。有一個賣紫色布疋的婦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來敬拜神。她聽見了,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她和她一家既領了洗,便求我們說:「你們若以為我是真信主的,請到我家裏來住。」於是強留(G3849, constrained)我們。」(使徒行傳 16:13-15)
在有會堂的地方,保羅和西拉在安息日都是去會堂,如經文所說,「保羅和西拉經過暗妃坡里、亞波羅尼亞,來到帖撒羅尼迦,在那裏有猶太人的會堂。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着聖經與他們辯論。」(使徒行傳 17:1-2) 所以那時的腓立比顯然是沒有會堂的,但有一個婦女聚會禱告的地方,其中有不是本地人的呂底亞,因她本是敬拜神,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她和她一家就領了洗,也就成了保羅在歐洲的第一個信主的果子。因此就有人說腓立比的教會是從她家開始,但如果神覺得這重要,會在聖經中明說的。真的,這是原則問題,不要一不小心就不尊重神了,而自己還不知道。請注意,新約只提到呂底亞兩次,等會兒我們會看到第二次提她的經文。
大慨是西拉幫她們受的洗,因保羅說,「我感謝神,除了基利司布並該猶以外,我沒有給你們一個人施洗,免得有人說,你們是奉我的名受洗。我也給司提反家施過洗,此外給別人施洗沒有,我卻記不清。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乃是為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哥林多前書 1:14-17) 雖然保羅很清楚的知道他被主差遣的目的,有一點像這經文說的,「(其實不是耶穌親自施洗,乃是他的門徒施洗。)」(約翰福音 4:2) 但從邏輯上看來,是有可能他記不清,因聖經沒有明說,我們也不能百分之百確定,只能說是大慨。
不過,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們受洗歸了主,於是求他們並強留(G3849)他們。請注意,這字強留(G3849)只出現兩次,另一次在這裡,「將近他們(去以馬忤斯的二門徒)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他們卻強留(G3849)他,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吧!」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路加福音 24:28-29) 他們那時並不知道那是主耶穌,他們的確是強留, 所以強留的意思是非常清楚。
4. 保羅因心中厭煩而逐出使女的汚鬼
「後來,我們往那禱告的地方去。有一個使女迎着面來,她被巫鬼所附,用法術叫她主人們(複數)大得財利。她跟隨保羅和我們,喊着說:「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她一連多日這樣喊叫,保羅就心中厭煩(G1278, being grieved),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使徒行傳 16:16-18)
那使女說的話一點都沒錯,但來源不對,可見只聽人的話語是不行的,其實,「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所以,他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算希奇。…」(哥林多後書 11:14-15) 我們雖不够資格被撒但直接攻擊,但會常常被牠的差役攻擊,所以要分辨。
她一連多日這樣,保羅就奉耶穌基督的名使那鬼立刻出來,原因是他心中厭煩,而神在這一次仍然聽了他的話。請注意,以後再沒有發生過類似的情況,因他學會了即使在自己軟弱的時候,也不能隨便奉耶穌基督的名去詛咒別人,神會聽他的。請注意,厭煩在新約中只出現兩次,另外一次在這經文,「因他們教訓百姓,本着耶穌,傳說死人復活,就很煩惱(G1278, being grieved),於是下手拿住他們。因為天已經晚了,就把他們押到第二天。」(使徒行傳 4:2-3)
如果你仍懷疑這樣的說法,那就看看舊約也只發生過一次的類似事情。經文說,「以利沙從那裏上伯特利去。正上去的時候,有些童子(H6996, little, H5288, children)從城裏出來,戲笑他說:「禿頭的上去吧!禿頭的上去吧!」他回頭看見,就奉耶和華的名咒詛他們。於是有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中間)四十二個童子。」(列王紀下 2:23-24)
在另外一個原文版本是說小的年輕人,也就是這裡的童子。那些童子的確是譏笑他了,但不論從人看或是從神看來,這樣的罪平常都不致於死,但他奉耶和華的名咒詛了他們,而神才應許他有以利亞的雙倍靈力不久 (參列王紀下 2:9-12)。我們也看到了他的確是有雙倍靈力,因除了他行的神蹟外,他的骸骨都可以使人復活。如經文所說,「以利沙死了,人將他葬埋。 到了新年,有一羣摩押人犯境,有人正葬死人,忽然看見一羣人,就把死人拋在以利沙的墳墓裏,一碰着以利沙的骸骨,死人就復活站起來了。」(列王紀下 13:20-21) 不過,他應該沒有被厚葬,要不,死人不可能碰到他的骸骨,所以我們的確是可能從經文中,看到些沒有明說的事情。在這裡我們並不知道是為什麼會如此,因當「以利沙得了必死的病,以色列王約阿施下來看他,伏在他臉上哭泣說:「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戰車馬兵啊!」」(列王紀下 13:14) 他是以色列的戰車馬兵啊!
請注意,原文並沒有「中間」這字,但為什麼這裡不是所有的童子,但有足夠多的四十二個童子被撕裂了。以人看來,應該是有人可以逃脫兩個母熊的手,更重要的是,如果是所有的人都是如此遭遇,聖經會明說的,因聖經甚至明說了被應許的禱告,按照「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來看,如果是所有人,聖經會明說的。
至於為什麼是那四十二個童子該死,而不是包括所有的童子,聖經沒有明說,我們也猜不透,衹能相信神有祂自己的考量。尊重神,就不要亂猜,猜也猜不到的。但這樣的事也只發生過一次,因以利沙學會了即使在自己軟弱的時候,也不能隨便奉神的名去詛咒別人,神既賜給他雙倍的靈力, 真的會聽他的。所以在他和保羅身上,又有了一個「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例子。
最後要提到的是,有人以為以利沙那時是預表復活後的耶穌基督,是得罪不得的。這是錯誤的想法,因也有別人同時得罪了他,卻沒有死。
5. 使女的主人們因利使保羅和西拉下監成重刑犯
「使女的主人們(複數)見得利的指望沒有了,便揪住保羅和西拉,拉他們到巿上去見首領,又帶到官長面前說:「這些人原是猶太人,竟騷擾我們的城,傳我們羅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眾人就一同起來攻擊他們。官長吩咐剝了他們的衣裳,用棍打;打了許多棍,便將他們下在監裏,囑咐禁卒嚴緊看守。禁刑犯罪卒領了這樣的命,就把他們下在內監裏,兩腳上了木狗。」(使徒行傳 16:19-24)
我們注意到,使女有多個主人,顯然是得利時見者有份,也是因為多個,容易掀起千層浪,使官長聽他們,而致保羅和西拉被棍打及下監,且下在內監並帶木狗,被當成了重刑犯。
6. 他們在獄中禱告唱詩讚美神使禁卒全家信神
「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眾囚犯也側耳而聽。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鏈也都鬆開了。禁卒一醒,看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裏。」禁卒叫人拿燈來,就跳進去,戰戰兢兢地俯伏在保羅、西拉面前,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他們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於是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裏去,給他們擺上飯。他和全家,因為信了神(G2316, 單數),都很喜樂。」(使徒行傳 16:25-34)
保羅和西拉在獄中禱告唱詩讚美神,及禁卒和全家信主的過程,經文寫得很清楚,就請自己看一下經文。其實,這就像有人基本上說的,不論遭遇何種困難,只要能動,爬也要爬到神面前。當然,物理上有時是真不能夠動,譬如動完有些手術後,所以這不只是指物理上的,只要不失智,心理上是永遠可能站在神那邊的。
在這裡我們要討論一個有爭議性的嬰兒受洗的話題,因為有人用這節經文去說嬰兒可以受洗,「…他(禁卒)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使徒行傳 16:33) 說是聖經沒有明說,屬乎他的人中沒有嬰兒。如果我們去看其他的經文,會發覺沒有在受洗的人中有嬰兒的,且即使是被應許的禱告,也會明說的。從「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來看,如果屬乎他的人中有嬰兒,聖經會明說的。所以,倡導嬰兒受洗的人,和願意使嬰兒受洗的父母,應該在神面前悔改。父母也不能用別人都這麼做,我們就這樣做當藉口,要知道,不見得眾人都這麼做,就是對的,這些人所得到的,只是在人間的榮譽。嬰兒那時自己什麼都不懂,不能自己決定是否受,那時的受洗,沒有任何的意義。
7. 官長領二人出監並請他們離開那城
「到了天亮,官長打發差役來說:「釋放那兩個人吧!」禁卒就把這話告訴保羅,說:「官長打發人來叫釋放你們。如今可以出監,平平安安地去吧!」保羅卻說:「我們是羅馬人,並沒有定罪,他們就在眾人面前打了我們,又把我們下在監裏,現在要私下攆我們出去嗎?這是不行的。叫他們自己來領我們出去吧!」差役把這話回稟官長。官長聽見他們是羅馬人,就害怕了,於是來勸他們,領他們出來,請他們離開那城。二人出了監,往呂底亞家裏去,見了弟兄們,勸慰他們一番,就走了。」(使徒行傳 16:35-40)
保羅並沒有每次都用羅馬人的身份,他被捕時不是沒有用嗎?但現在覺得有必要告訴他們自己是羅馬人,這是不合法的。於是官長只好「…來勸他們,領他們出來,請他們離開那城。」(使徒行傳 16:39) 二人出監去了呂底亞家而見了弟兄們,說明弟兄們那時在呂底亞家中聚會,這是新約第二次提到呂底亞。藉著這樣的出監,及最後的離開,他不但勸慰了弟兄們,也以身作則的闡述了,「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馬書 12:18)
請注意,這文章是基於週日(3/29/26)的專題查經加以擴展而來,經文除了特別註明外,是基於和合本。如果文章中引用過去的文章,都在我們的網站上,『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要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