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6 耶穌的被捕, 受審, 和彼得的後兩次不認主 – 可(14)43-(15)15 (旋風著)

     首先我們談到耶穌的被捕,並引用了以前的討論。第二,我們討論了耶穌在大祭司該亞法前受審的過程,因為亞那是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耶穌被捕後是先帶到他那裏,在那裏,彼得第一次不認主。第三敍述了彼得的第二次和第三次不認主,和他的悔改。第四我們說到耶穌在巡撫彼拉多前的受審,也引用了以前的討論。在其中包括了在希律前的受審,看到了彼拉多和希律一樣,也是沒有發覺祂犯了該死的罪,他的初衷本是要釋放耶穌的,最終還是「非法」的將耶穌釘了十字架。最後我們談到了耶穌最終被釘十字架的過程。

1. 耶穌的被捕

        「說話之間,忽然那十二個門徒裏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着刀棒,從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那裏與他同來。賣耶穌的人曾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把他拿住,牢牢靠靠地帶去。」猶大來了,隨即到耶穌跟前,說:「拉比」,便與他親嘴。他們就下手拿住他。旁邊站着的人,有一個(彼得)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馬勒古)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帶着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我天天教訓人,同你們在殿裏,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事成就,為要應驗經上的話。」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着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馬可福音 14:43-52)

     我們以前說過賣主的猶大在最後的晚餐沒有結束前就走了,因此說到了他沒有領擘餅禮,在這裏我們就看到了他提早離席的原因是要賣耶穌。同樣的一件事情在馬太福音 26:47-56,路加福音 22:47-53 和約翰福音 18:1-14,雖然基本上是相同的, 馬太福音更明說,「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馬太福音 26:53-54) 這不是說,祂為了應驗經上的話所以不這樣禱告,而是知道這不是父神的旨意,祂是甘心情願的順服神,就像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馬太福音 26:39) 請注意,衹有馬可福音記載那少年人赤身逃走的事,於是有人猜測那人是馬可,但實在是沒有確實的根據。就算猜測是對的,既然聖經覺得這不是重點,為什麼不尊重聖經要告訴我們的呢?

        雖然基本上是要取敍述的聯集,就是要符合所有的敍述,這樣做的條件是要敍述是對的。但因為約翰福音是最後寫的,就更正了一些先前敍述的錯誤,並增加了些未寫的資料。我們已說過,這是因為三位一體的神,在默示時也給了人一些自由度,當人在自由度中因老我而弄錯時,祂會用祂自己的方法更正前有的錯誤或加添細節,這時候用的是約翰福音。譬如,從約翰福音我們就可以看到是要彼得收刀入鞘,知道被削掉右耳的僕人名叫馬勒古。所以我們也知道,馬可在寫馬可福音時沒有完全模成耶穌的形像,他那時是會犯錯的。

        有人在約翰福音看到這經文,「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約翰福音 18:6) 聖經沒有明說他們為什麼會向後倒在地上,有人就會引用這節經文說,聖靈今日也如此的使人向後倒在地上,實在是沒有聖經的根據,要知道,邪靈是可以這樣做的,以前我們在「2133 是否是神的話及神要的行動的例子」中的「3. 一個分辨邪靈工作的例子」,就舉了這樣的一個例子。以前我們在「2136 耶穌的被捕、審判、和無罪 – 約(18)1-40」中的「1. 耶穌被捕的情景」,討論過約翰福音 18:1-14,請到我們的網站『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找到這些文章。

2. 耶穌在大祭司該亞法前受審的過程

       「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那裏,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彼得遠遠地跟着耶穌,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裏,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裏烤火。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卻尋不着。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又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見證告他,說:「我們聽見他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他們就是這麼作見證,也是各不相合。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 大祭司又問他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 他們都定他該死的罪。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臉上,又蒙着他的臉,用拳頭打他,對他說:「你說預言吧!」差役接過他來,用手掌打他。」(馬可福音 14:53-65)

        耶穌被捕後,「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約翰福音 18:13-14) 耶穌被捕時,除了彼得和約翰,其餘的門徒都逃走了,「西門彼得跟着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着。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約翰福音 18:15-16) 這兒的大祭司是指亞那,因為明説了,「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仍是捆着解去的。」(約翰福音 18:24) 在這裏,彼得第一次不認主,「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 他說:「我不是。」」(約翰福音 18:17)

        所以首先在亞那有著初審,其經過如下,「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裏,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甚麼。你為甚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着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耶穌說:「我若說得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得是,你為甚麼打我呢?」」(約翰福音 18:19-23) 他們以律法審問耶穌,沒有定罪前就有差役沒有任何阻擋的私自打祂,這是不合律法的,也看到了差役的囂張。然後就是「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仍是捆着解去的。」(約翰福音 18:24)

        馬可福音是在說在大祭司該亞法前面的審判,同樣的一件事情也記載在馬太福音 26:57-68,和路加福音 22:66-71。 過程在這裏寫得很清楚,重點是「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 大祭司又問他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雲降臨。」」(馬可福音 14:61-62) 所以當該亞法說事實後,祂雖知道以事實回應的結果會如何,仍以事實回應。

             這是在送給彼拉多前的第二次在猶太人前受審,因馬可福音說得很清楚,『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馬可福音 15:1) 約翰福音也一致的說,「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裏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約翰福音 18:28) 祂在這一次和第一次一樣,沒有改變祂說的話。因當時的猶太人的公會是不能判死刑的,所以他們將耶穌解到彼拉多前,希望能判祂死罪。

3. 彼得的第二次和第三次不認主

       「彼得在下邊院子裏,來了大祭司的一個使女,見彼得烤火,就看着他,說:「你素來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彼得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說的是甚麼。」於是出來,到了前院,雞就叫了。那使女看見他,又對旁邊站着的人說:「這也是他們一黨的。」彼得又不承認。 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着的人又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因為你是加利利人。」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馬可福音 14:66-72)

       我們已說過,這段經文要看約翰福音的原因,約翰福音是說彼得第二次和第三次不認主的情景,是這樣說的,「西門彼得正站着烤火,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 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裏嗎?」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約翰福音 18:25-27) 結果是「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路加福音 22:61-62) 我們看到了彼得真心的悔改,這就是耶穌說的,「…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着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彼得)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加福音 22:31-32)

     請注意,這裏有個明顯的矛盾,因為馬可福音是說雞叫了兩遍,而約翰福音是說雞立時就叫了,衹有一遍。我們以前在「2165香膏, 最後的晚餐, 擘餅禮, 和客西馬尼園 – 可(14)1-42」中的「6. 預言彼得三次不認主」討論過這點,有興趣的人請看那篇文章。

 4. 耶穌在巡撫彼拉多前的受審

       「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彼拉多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 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祭司長告他許多的事。彼拉多又問他說:「你看,他們告你這麼多的事,你甚麼都不回答嗎?」耶穌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覺得希奇。」(馬可福音 15:1-5)

        同樣的一件事情在馬太福音 27:11-19 有記載,也在路加福音 23:1-16,但其中有這一段,「彼拉多一聽見,就問:「這人是加利利人嗎?」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裏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路加福音 23:6-7) 所以在彼拉多的審判中包含了送到希律那裏的審判,在那裏並沒有發覺祂犯了該死的罪, 難怪有希律正在耶路撒冷這事。以前在「2083 耶穌二次在猶太人前,及希律和彼拉多前的受審 -耶穌(35)」中的「3. 在希律前受審」,我們詳細的討論過這點,請用前述的方法找到這篇文章。

       最後是回到彼拉多前受審,在「2083」中的「4. 在彼拉多前受審的前半段及其初衷」,我們討論了馬太福音 27:11-19,並提到了約翰福音 18:28-38 的記載, 看到彼拉多和希律一樣,也是沒有發覺祂犯了該死的罪,他的初衷本是要釋放耶穌的,最終還是「非法」的讓耶穌釘了十字架。以前我們也在「2136 耶穌的被捕、審判、和無罪 – 約(18)1-40」中的「5. 真理的王在巡撫彼拉多前的審判」和「6. 彼拉多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討論過這題材,請用前述的方法找到這些文章。

5. 耶穌最終被釘十字架的過程

       「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作亂的時候,曾殺過人。眾人上去求巡撫,照常例給他們辦。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他呢?」他們又喊着說:「把他釘十字架!」彼拉多說:「為甚麼呢?他做了甚麼惡事呢?」 他們便極力地喊着說:「把他釘十字架!」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馬可福音 15:6-15)

     彼拉多衹是因為嫉妬,其實不祇是這樣,這經文很清楚的說明了他們的政治考量,「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說:「這人行好些神蹟,我們怎麼辦呢?若這樣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約翰福音 11:47-48) 最後也看到彼拉多也是因為政治的考量, 要叫眾人喜悅,「非法」的將耶穌釘了十字架。

     基本上,約翰福音除了沒說,「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馬太福音 27:19) 但最後是彼拉多沒有這樣的聽話。

     我們已說明為什麼要在這事上基於約翰福音,約翰福音也將這過程敍述的非常清楚,我們就在最後不多說其過程,而引用其經文。「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他們又喊着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又挨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就用手掌打他。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耶穌出來,戴着荊棘冠冕,穿着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就喊着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 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又進衙門,對耶穌說:「你是哪裏來的?」耶穌卻不回答。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着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凱撒(該撒)的忠臣。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凱撒了。」彼拉多聽見這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裏坐堂。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他們喊着說:「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 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 祭司長回答說:「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約翰福音 18:38-19:16) 

    說到巴拉巴,有人傳說,他深知耶穌替他受死,為了感恩圖報,曾經跪在主的十字架下,悔改認罪,並且立下心願,一生傳揚十字架,這實在是沒有聖經的根據。不要說這祇是傳說而已,就是歷史記載也常是勝者為王而竄改的,當歷史和聖經不合時,要以聖經為準,不要本末倒置。

    我們最後要看從上頭賜給彼拉多的權柄,不是指羅馬帝國給他的世間權柄,而是指神允許他這樣做,耶穌說得很清楚,「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翰福音 10:18) 沒有神的允許,耶穌「…連一根頭髮也必不損壞。」(路加福音 21:18)

(經文除了特別註明外,是基於和合本。)

(你可以在『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看到所有的文章,到這網站後要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