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个争议性的问题,我们必须从根本说起,也就是从基督徒都相信「新旧约都是神所默示的」看起。因为神不是模棱两可的神,所以「神借著圣经告诉我们是一致的」。也是因默示的缘故,我们「不会把圣经的话打折扣」。 基于这两个原则,当三位一体的神开我们的眼睛时,我们会看到一般没有看到的事情,在这篇文章中,我们会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点。
首先,我们看看包含这句话,「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的经文,并建议从「神借著圣经告诉我们是一致的」来看圣经怎么说。第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来看这段经文提到的,摩西律法是说可以单方面休妻,但耶稣说得很清楚,「…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写这条例给你们。」(马可福音 10:5) 神原先的设定是如耶稣所说,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可福音 10:9) 第三,我们知道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但圣经记载了神仍允许撒但试探他,让他面对真实的自己。其中之一是导致了大卫犯奸淫,和隐瞒事实而借刀杀人,虽然神用祂的绝对主权赦免了他的死罪,但惩罚难免,我们会很简洁的提到这事。从神赦免他的死罪上,我们就知道大卫的情况是从律法的审判中的一个特例,所以我们读经时一定要把特例从一般的原则中分别出来,这就和我们讨论的主题,「…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可福音 10:9) 有关了。第四,为了看到特例和一般情况的区别,我们就接著分享了妓女喇合的事情。圣经明白的记录了她的说谎,但只称赞了她的信心,因圣经明说了不可说谎去认撒但为父,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这是一个特例。因为这只有一个能一致的解释,就是神有绝对主权可以赦免大卫的死罪,祂也赦免了喇合说谎的罪,所以圣经只提到了她是信心的榜样。最后,我们就先检验一下,传统绝对不可离婚的观念是从那儿来的,和其不符合圣经的地方在那里。简言之,不可离婚是一般的情况,当是特例时,是应该顺服神而离婚的。
1.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耶稣从那里起身,来到犹太的境界并约旦河外。众人又聚集到他那里,他又照常教训他们。有法利赛人来问他说:「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试探他。耶稣回答说:「摩西吩咐你们的是甚么?」他们说:「摩西许人写了休书便可以休妻。」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写这条例给你们。但从起初创造的时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到了屋里,门徒就问他这事。耶稣对他们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马可福音 10:1-12)
同样的一件事情在马太福音 19:3-9 也有记载,接著就加上了这段,「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马太福音 19:10-12) 的确,只有能领受的人才会因天国不结婚的。保罗说得很清楚,「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带著一同往来,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哥林多前书 9:5) 所以保罗那时是绝对没有结婚的。
这是一段有争议的经节,尤其是我们的看法和传统的观念很不相同,所以我们要详细的看看圣经是怎么说,因为「神借著圣经告诉我们是一致的」。
2. 摩西的律法和神的安排
首先我们来看看摩西的律法是怎么说的,「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甚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申命记 24:1-4)
经文说,休妻是单方面的,那时犹太人的社会是不可以休夫的,并将其后的规定也明说了。但耶稣说得很清楚,「…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写这条例给你们。」(马可福音 10:5) 这和神原先的设定是不同的,因为「…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可福音 10:9)
神原先的设定在创世记说得很清楚,「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H6763)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 2:22-24) 是的,亚当知道,夏娃是从他身上取出来的 H6763 构成的,二人要成为一体后,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创造时的亚当。至于H6763这个字到底要如何翻译,我不知道,但绝对不能翻作肋骨,因为这个字在别的场合中从没有这样被翻译作肋骨过。以前在「2146 创造亚当和造夏娃及其成为一体 – 创(2)4-25」中的「3. 夏娃非由肋骨造成的原因和夫妻成为一体」,我们引用经文详细的讨论过这点,请到到『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的网站后,按『对属灵生命的了解』,找到这篇文章。
3. 大卫犯奸淫和杀人,死罪虽免但惩罚难免
首先我们来先看看大卫,他是合神心意的人,旧约是这样说的,「…耶和华已经寻著一个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撒母耳记上 13:14) 不久之后,撒母耳就膏了大卫。新约更是明说,「既废了扫罗,就选立大卫作他们的王,又为他作见证说:『我寻得耶西的儿子大卫,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使徒行传 13:22)
从圣经的记录中,我们看到在大卫的一生中,经常有神超自然的眷顾。譬如,「非利士人又上来,布散在利乏音谷。大卫求问耶和华。耶和华说:「不要一直的上去,要转到他们后头,从桑林对面攻打他们。你听见桑树梢上有脚步的声音,就要急速前去,因为那时耶和华已经在你前头去攻打非利士人的军队。」大卫就遵著耶和华所吩咐的去行,攻打非利士人,从迦巴直到基色。」(撒母耳记下 5:22-25) 但是神仍允许撒但试探他,让他面对真实的自己。
譬如,在他晚年数民的事上。「撒但起来攻击以色列人,激动大卫数点他们。」(历代志上 21:1) 所以神仍允许撒但试探他。有人可能会提到这节经文,「耶和华又向以色列人发怒,就激动大卫,使他吩咐人去数点以色列人和犹大人。」(撒母耳记下 24:1) 所以是到底谁激动大卫?是撒但,是耶和华允许牠这么做,就犹如约伯记所说一样,「耶和华对撒但说:「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于他。」…」(约伯记 1:12) 撒但所作所为,绝对不能超过神所允许的。而且每一次都要求神的许可,「撒但回答耶和华说:「人以皮代皮,情愿舍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你且伸手伤他的骨头和他的肉,他必当面弃掉你。」耶和华对撒但说:「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约伯记 2:4-6)
其他的试探如,「一日,太阳平西,大卫从床上起来,在王宫的平顶上游行,看见一个妇人沐浴,容貌甚美。大卫就差人打听那妇人是谁。有人说:「她是以连的女儿,赫人乌利亚的妻拔示巴。」大卫差人去,将妇人接来。那时她的月经才得洁净。她来了,大卫与她同房,她就回家去了。于是她怀了孕,打发人去告诉大卫说:「我怀了孕。」」(撒母耳记下 11:2-5) 大卫犯了奸淫。
请注意,那时她的月经才得洁净,怎么会有怀孕的可能?撒但不能做的,这是神的工作。大卫那时显然没有意识到这点,只想掩盖这件事情,以致于尤有甚者,他「…借亚扪人的刀杀害赫人乌利亚,又娶了他的妻为妻。」(撒母耳记下 12:9) 在一般的情况下,在耶和华的眼中,这绝对是死罪。
但「…拿单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撒母耳记下 12:13) 神用祂的绝对主权赦免了大卫的死罪,但是神很公平,他也受到了处罸,就是「只是你(大卫)行这事,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撒母耳记下 12:14) 而且,「…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撒母耳记下 12:10) 又「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嫔赐给别人,他在日光之下就与她们同寝。你在暗中行这事,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日光之下报应你。』」(撒母耳记下 12:11-12) 他受的处罸是非常大的。
他是合神心意的事在先,然后神允许他被试探,他也为数民和拔示巴事件,在今生已受到处罸。神很公平,不会再记念因犯错而已被处罸过的事件,所以圣经对大卫的评价是,「因为大卫除了赫人乌利亚那件事,都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一生没有违背耶和华一切所吩咐的。」(列王纪上 15:5)
难道我们从大卫的例子就可以说,犯奸淫是可以的。不,绝对不可以。这是特例,而一般的原则在旧约的十诫中说得清楚,「不可奸淫。」(出埃及记 20:14) 在新约也一致的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希伯来书 13:4)
圣经基本上都是讲一般的原则,但也有特例,我们要分辩那些是特例,所以耶和华是「…使摩西知道他的法则,叫以色列人晓得他的作为。」(诗篇 103:7) 我们就从「神借著圣经告诉我们是一致的」原则,来看妓女喇合的事情,就可以看到其说谎的赦免。
4. 妓女喇合的信心和其说谎的赦免
首先,「耶利哥王打发人去见喇合说:「那来到你这里、进了你家的人要交出来,因为他们来窥探全地。」女人将二人隐藏,就回答说:「那人果然到我这里来,他们是哪里来的我却不知道。天黑、要关城门的时候,他们出去了,往哪里去我却不知道。你们快快地去追赶,就必追上。」(先是女人领二人上了房顶,将他们藏在那里所摆的麻稭中。)」(约书亚记 2:3-6)
「二人还没有躺卧,女人就上房顶,到他们那里,对他们说:「我知道耶和华已经把这地赐给你们,并且因你们的缘故我们都惊慌了。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们面前心都消化了。因为我们听见你们出埃及的时候,耶和华怎样在你们前面使红海的水干了,并且你们怎样待约旦河东的两个亚摩利王西宏和噩,将他们尽行毁灭。我们一听见这些事,心就消化了。因你们的缘故,并无一人有胆气。耶和华你们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约书亚记 2:8-11)
妓女喇合的信心是大的,她只是听见耶和华所行的事,就相信祂「…本是上天下地的神。」(约书亚记 2:11) 于是她愿意为祂摆上自己的生命去说谎,因为她知道如果被发觉,极可能会被处死的。我们知道,「身体没有灵(魂)(spirit, G4151)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各书 2:26) 伴随妓女喇合的信心行为就是摆上自己的生命去说谎。
因此就有基督徒基于喇合的例子,很可笑的说是可以说谎并且实行。圣经说得很清楚,撒但「…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 8:44) 三位一体的神怎么会要我们认撒但为父呢? 如果不小心说了谎,一旦发觉,就要认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 1:9)
那么妓女喇合的事究竟该如何解释呢? 她只因听见耶和华所做的事就有大信心,愿意把自己的生命摆上,而圣经只称赞喇合的信心,就是希伯来书说的,「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平平地接待探子,就不与那些不顺从的人一同灭亡。」(希伯来书 11:31) 我们从「神借著圣经告诉我们是一致的」原则,就可以看到这是一个特例,只有一个能一致的解释,就是神有绝对主权可以赦免大卫的死罪,祂也赦免了喇合说谎的罪,所以圣经只提到了她是信心的榜样。所以读经时一定要把特例从一般的原则中分别出来,这就和我们讨论的主题,「…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可福音 10:9) 有关了。
5. 传统绝对不可离婚的观念及不符合圣经的地方
传统的观念基本上是基于这节经文,「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 2:24) 所以传统的观念是说结了婚就绝对不可以离婚。这当然不是摩西说的,更不是神原先的旨意, 因耶稣很明显的说,「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可福音 10:9) 试问,有多少人真正知道自己的婚姻是神所配合的?就我所知,相信这样的人很多,但真正知道的人不多,知道是神所配合的时候,就自然不会想到要离婚的。不少人是在利用创世记 2:24 的话来牵制虔诚的妻子不可离婚,在字面上要「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以弗所书 5:22) 却忘了丈夫该尽的责任,「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以弗所书 5:25) 虽然作丈夫的,一生都可能不会碰到要舍弃自己物理的生命的时候,但要有这个心志。
这不是鼓励人离婚,正好相反,神造男造女是有一个次序的,「…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提摩太前书 2:13) 要知道夫妻角色是不同的,因「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世记 2:18) 男女在救恩前是平等的,「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 3:16) 完全和性别无关。就像我们先前所说的,二人要成为一体后,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创造时的亚当。尤其是当妻子对的时候,怎么能不「….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以弗所书 5:21) 呢? 所以不能离婚只是一般性原则,有些特例能确实的说明,有些婚姻绝对不是神所配合的。
举个较为极端但可能发生过的例子来说,夫妻二人原都不是信主的,结婚后妻子信了主,而丈夫则仍不信主,且有家暴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可能会说,这是神量给妻子的环境,告诉她要记得这经文,「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以弗所书 5:22) 有家暴的丈夫,绝对没有尽到作丈夫的责任。虔诚的妻子知道,「不要以恶报恶。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马书 12:17-18) 与众人尚要和睦相处,何况是与丈夫呢?
通常即使有家暴,妻子也不会立刻想要离婚的,而可能认为是承受由错误的决定来的惩罸,只有在非常确定这婚姻绝不是神所配合的情况下,才会想到离婚。知道圣经说得很清楚,「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书 10:13) 焉知丈夫的最终同意离婚,不是神开给她最好的一条出路?简言之,不可离婚是一般的情况,当是特例时,是应该顺服神而离婚的。
我们最后来看这经文,「耶稣对他们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马可福音 10:11-12) 这是一般原则,不是在说特例。神偶而会以我们难以想像的方式促成一段婚姻,我们先前不是说神的工作促成了大卫和拔示巴的婚姻吗?而且当「大卫安慰他的妻拔示巴,与她同寝。她就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所罗门。耶和华也喜爱他,就借先知拿单赐他一个名字叫耶底底亚,因为耶和华爱他。」(撒母耳记下 12:24-25)
(经文除了特别注明外,是基于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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