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2 一個得生命的實際可行方法 (旋風著)

     這文章和以往相同是基於專題查經,動機是因為我最近把一些和專題查經有關的訊息放在一起,並送給人請他們看看邏輯上有沒有什麼錯誤,以下是他們的回應。這訊息分為三部份,首先對這訊息有回應的是一個非基督徒,他看不出邏輯上有什麼錯誤。另外還有幾位基督徒,也告訴我看不出邏輯上有什麼錯誤。有幾位沒有直接說邏輯上有沒有錯誤,衹陳述了一些個人的看法,就不在此分享他們的看法了。大部份人沒有回應,我猜大概是因為基於聖經,找不到邏輯上的錯誤,又和自己所想的不符合,就衹好選擇不回應,不知道這樣的猜想是對或不對?

        所以這次的專題查經和以往大不同,是基於這有三部份的訊息。我們首先將這訊息不作任何更改的呈現出來, 因為這訊息的目的本就是要提出一個得生命的實際可行方法。在最後面,我們再加以討論因此而發生的事情。以下就是這訊息本身。

        這個訊息分為三部份,因為包含一些聖經所講,但一般基督徒可能想都沒有想過的事情,所以會比較長,希望大家能看完,並告訴我你的想法,有沒有邏輯上的錯誤?如果有,請告訴我在那裡?謝謝。

        這看見是基於基督徒是活在信心裏面,相信新舊約都是神所默示的。因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相信神不是模稜兩可的神,所以相信「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也因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所以我們「不把聖經的話打折扣」。換句話說,我們必須基於這兩者去看聖經。簡言之,我們在邏輯的推導中,如果把這兩者作為公理,且不強解聖經,就會發覺聖經是多麼的符合邏輯的原則。對一個非基督徒而言,如果能假設這兩者的確是邏輯的公理,會用邏輯的推導得出同樣的結論。如果沒有假設這樣的公理是正確的,而只用邏輯的推導,就會得到不可知論的結論,不知道神是否存在。

        這三部份就是:

1. 為什麼聖經說我們的邏輯推導是和神的邏輯推導是一樣的

2. 為什麼說,聖經應許基督徒,衹要真正的打開心門,就一定會有聖靈帶領我們查經

3.  建議一個能走到啓示錄所說的,有一個能聽的耳的道路

1. 為什麼聖經說我們的邏輯推導是和神的邏輯推導是一樣的

        我們來看創世記的經文,「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創世記 3:22) 「相似」的地方是因『能知道善惡』。那麼我們如何知道善惡呢?是用我們的邏輯。數學上的邏輯分為公理和邏輯推導兩部份,我們看見的是有限的例子,必須擴展歸納所得的到無限例子都能成立,這就邏輯推導輸入的公理。雖然不同的領域有不同的公理,但在全世界各地,每個人的邏輯推導都是相同的,所以做研究的人才能發表文章。

        如果是個人的決定,我們可以視為將個人的看見擴展為可以適用於所有的情況,也就是對某件事情有了個人的公理,作為邏輯推導的輸入。以善惡來說,每一個人的善惡標準是不同的。譬如說,食人族不會以食人為惡,縱然對我們一般的標準來說,食人絕對是惡的。這相當於邏輯的個人公理不同,一但設定,我們就會用一樣的邏輯推導來判定善惡,就會有不同的結果。

        邏輯的推導是神造而被我們發現的,所以我們和神的邏輯推導是一樣的,因『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H6213, make)人,…』(創世記 1:26) 這裏用的是從已有的東西造作 (H6213, make) 的,但神的公理和我們個人的公理絕對是大不相同的。以行神蹟而言,神有絕對的主權,能隨時隨地行神蹟,我們最多是能成為一個行神蹟的管道。也就是說,我們最多是只能和神相似,而不可能相同。

        神只要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看見以前沒有看到過的東西,我們個人的公理就會隨之而改變!譬如,神開了以利沙僕人的眼睛,使他可以看到滿山的火車火馬圍繞著以利沙,以後他的個人公理就可以包括這事實。(參列王紀下 6:8-17) 雖然他告訴別人,其他的人最可能也是不信,因為沒有看到,但他個人的公理現在包括了,滿山的火車火馬圍繞著以利沙的事實。

        在這段的最後,我要做一個關於聖靈帶領我們查經的小小見証,這是和邏輯推導有關。我以前就相信,我們的邏輯推導和神的邏輯推導是一樣的,但我一直沒有找到聖經裏有直接的証據,在這次準備專題查經中要解釋「相似」時,我衹能禱告神說,如果沒有直接的証據,我實在不能這樣的分享,神就使我看見了這分享過的經文,『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H6213, make)人,…』(創世記 1:26) 我這才有了直接的証據。

2. 為什麼說,聖經應許基督徒,衹要真正的打開心門,就一定會有聖靈帶領我們查經

        聖靈帶領我們查經是聖經中的應許,我們要做的是真正的打開心門。在啓示錄中的老底嘉教會,把耶穌關在門外,祂仍應許,「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啓示錄 3:20) 祂不但是坐席而已,並且會作工,要不就不會有,「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啓示錄 3:21) 請注意,這應許沒有說時間是在什麼時候,神有絕對的主權,祂會選擇最好的時間去做的。

        我做這小小的見証並不是說我有什麼特別,衹是想給大家一個例子,說明聖經所說的應許是真實的。這就是過去我們在專題查經一向所說的,專題查經最多衹能帶來知識,如果一個人想要聖靈帶領查經,一定要自己到神面前,因為生命衹能從神來,也就是保羅説的,「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甚麼,澆灌的也算不得甚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哥林多前書 3:6-7)  

3.  建議一個能走到啓示錄所說的,有一個能聽的耳的道路

        請注意,開眼睛可以是神直接的工作,如保羅的見大光(參使徒行傳 9:1-9),也有可以經過別人的,譬如保羅見大光後,神是差亞拿尼亞告訴他一些事情(參使徒行傳 9:10-18)。 所以我們能知道保羅有一個能聽的耳,就是啓示錄中對所有的七個教會所說的,「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啓示錄 3:6) 我們必須要有一個能聽的耳,才能去得到那衹能從神來的生命。

        首先是不要說謊,認撒但為父,因為聖經明說,「…魔鬼(撤但)…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福音 8:44) 然後,如果聽到別人和自己有不同的看法,要深思,看別人是不是對,對要聽從。如果不對,一定可以找到邏輯上的錯誤。如果現在找不到錯誤而又不願意聽,就衹好先放在一邊,也許有一天會看到真象。真的要分辨,譬如說,有這樣的教導,不論你對不對,都要先道歉,尤其是你有感動的時候。如果你道完歉後,聖靈沒有要你意識到究竟錯在何處,那麼你知道那感動不是從聖靈來的,因為聖靈不會要你說謊而認撒但為父。所以彼得會說,「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書 5:8)

        當我們看到這經文,「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希伯來書 10:25) 真的不要當成律法來守,你看老底嘉的教會不是沒有停止聚會嗎?他們卻把耶穌關在門外卻不自知,不要淪為老底嘉教會的光景。要有一個能聽的耳,我們不知道聖靈什麼時候就借著弟兄姊妹的口對我們說話了,所以要高高興興的,儘可能的參加每週的聚會。

        以上是這訊息的終結,我們就先敍述因此而發生的事情,然後加以討論。請注意,我們是在問這三段本身是不是自己就符合基於聖經的邏輯。也就是說這三個訊息是獨立的,但因它們又是相關的,所以會放在一起。我們一開始就說這文章是基於專題查經,在專題查經中我們把這訊息打出來並加上了更多的解釋,如果你對這解釋有興趣,請看「250727 一個得生命的實際可行方法 2152」,鏈結為「https://youtu.be/fk8huQyI8Mk?si=uzwBwWaogfpDPgEi 」。

      發生的事情是這樣的,我將這訊息請某一個團契的聯絡人轉送給那個團契,他大致的看過了,覺得沒有問題就轉發了,所以我以為至少有些人看過這訊息,就因此在這團契中的討論就據此發言。事後我問過的一些在團契的人,他們根本沒有看,可能那時衹有聯絡人看過。

        我記得我提的第一件事情是因不要說謊而認撒但為父,就是有一位已不是長老,而是(不能在長執會中投票但能講道的)榮譽長老,教會的網站還把他列為長老,這是明明的說謊。我以前就對參加團契的執事反應過這件事,不過我這次同意這執事所說的,要給教會多一點時間,祗是希望這教會能做出正確的決定。

        接著是因為我想起有人對我說,這位榮譽長老要帶十個人讀 經,告訴他們每天讀固定的章節,衹需要看過去,這樣一年可以讀聖經三次。我知道這樣的讀經法是不對的,我們以前在「2141 對聖靈帶領查經我們可做的事」中的「2. 把神的話存在心裏」,分享過這點,一則是這在守律法,二則是如果願意每天花一小時左右去看過去,加上何時停會有聖靈的帶領,猶如出埃及有雲柱和火柱的帶領般,照樣可以約每年讀聖經三次。而帶領十個人這樣固定章節的讀經,絕對不是聖靈的意思,因為一次這樣看過去讀經的終極目的,是要讓聖靈代領查經,不是每個人都真正願意去做的,這實在是太像從人的角度做事情,看十個人中有那些人能得著,而從聖靈來的,是一定會成就的。對「2141」有興趣的人,請到『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的網站後,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找到這篇文章。

        不過,我沒有機會講完我要分享的,有兩個人打斷了我的話,因為我的聽力本有問題,又時好時壞,根本聽不到較遠的人在講什麼,倒是聽到第二個較近的人的一部份話,說她們還沒有開始,根本不知道那時他(榮譽長老)會說什麼,這和我所以為聽到的不同,事後我才知道他們會約八月底才開始,當時我並不知道。因我相信至少是該讓人講完話,就因此要求,但最終為當天的代領人制止再講下去,因為我相信要尊重代領人,就停止了分享。

        回家後,我總覺得不對,就問太太我今天的態度是否不對。她說的確如此,她說第二個人衹是說不該講不在場的人的事。好在我那時沒聽到,因為這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因為如果是,就不能在分享中引用其他人的見証,也不能在會議中討論不在場人的事,而這是不能避免的。

     我沒有想到這次是神會如約伯般的允許我被攻擊,因為我早已知道自己離標杆很遠,絕對沒有模成耶穌的形像,沒有必要讓我知道自己的生命不夠,這到底是為什麼呢?我首先想到的是要我經歷這經文,「故此,我所願意的善(像專題查經般的說話),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這次說話的態度不好),我倒去做。」(羅馬書 7:19) 然後在意念中知道了,在「3.  建議一個能走到啓示錄所說的,有一個能聽的耳的道路」中有邏輯上的錯誤,因為說到了「如果聽到別人和自己有不同的看法,要深思,看別人是不是對,對要聽從。」這好像很合理,但我們知道,「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書 8:2) 所以要做到這樣,一定要在基督耶穌裏才可能,自己是沒有辦法做的。

     保羅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 8:28) 所以一件事情常常會為很多的目的而發生,我們並沒有在這裏說到這次事件的所有目的,現在就提出我們要分享的最後一點,就是前兩個話題邏輯上沒有問題,第三個話題邏輯上出了問題。也就是說,這是一個對錯相雜的訊息,我們看到了對的,就很容易接受錯的,以為是對的。以前我沒有看出來第三個話題有邏輯上的問題,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人看出來,難怪聖經會說,「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書 5:8)

     所以隨時要分辨,尤其意念中的超自然的事情,不要以為幾次對了就全盤接收,要知道「 …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所以,他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算希奇。…」(哥林多後書 11:14-15) 而且「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利米書 17:9) 自己會欺騙自己的,要做出來後,才真正了解自己是怎麼想的,所以在白色的大寶座前,「…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啓示錄 20:13)

    聖經說得很清楚,「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 6:8) 要想與神同行,要有一個能聽的耳,這樣才能「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撒羅尼迦前書 5:19) 如果一個人懷疑自己是否有一個能聰的耳,可以向神禱告自己的心願,但不要期望神賜下一個能聽的耳,是自己要願意,不衹是口頭上說說而已,要真正的願意,所以會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啓示錄 2:7)

(經文除了特別註明外,是基於和合本。)

(你可以在『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看到所有的文章,到這網站後要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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