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4 造及創造和分別原則 – 創(1) 6-25 (旋風著)

       首先,我們談到了第二日的造天,我們討論了原文中用單複的原因,也看到了從上下文就可知道天這個字,有時是複數,有時是單數。第二,我們說到第三日的造海和各從其類的分別原則。第三,提到了第四日造的日月星辰。第四,經文明說了飛鳥和魚是在第五日創造的。最後,談到了第六日的造動物。神先創造了一個好的生活環境給人居住,然後才有了下次要分享的創造人。我們不知道神究竟是怎麼造植物和動物的,我們只能照目前的科技去憶測其可能性。

1. 第二日的造天

          『神(H430, 複數)說:「諸水(H4325, 複數)之間要有空氣(H7549, 單數),將水(H4325)分為上下。」神就造(H6213)出空氣,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事就這樣成了。神稱空氣為天(H8064)。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二日。』(創世記 1:6-8)

          關於諸水(H4325)用的是複數,這是因為水有三種形態,普通的水、冰、和水蒸氣。這是和以前在創世記 1:2 用的是同一個字,『…神的靈運行在水(H4325, 複數)面上。』(創世記 1:2) 所以水面上應是指普通的水和冰上,而水蒸氣也已存在,因為是說將水分為上下。這裏的神是用複數,所以是指三位一體的神。在這裏我們看到神造(H6213)出了單數的空氣(H7549),分開了上下的水,因為全世界的空氣都是一樣的,所以用的是單數。

          上一次我們談到了創世記 1:2 時,只提到了聖靈和創造現今的世界有關,其實這創造與三位一體的神中的三位都有份。雖然相當多的經文都提到另二位都有份,我們看以下的兩處經文就可以知道了。一為,『太初有道(主耶穌基督),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着他造的。』(約翰福音 1:1-3)  另一處是,『從你出胎,造就你的救贖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耶和華是創造萬物的,是(獨自)鋪張(H7554)諸天、鋪開大地的。誰與我同在呢?』(以賽亞書 44:24)  在彙編的原文只有鋪張這字,沒有獨自,另一原文版本有獨自(all alone, H905)這字,但我們從「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來看,就知道那另一原文版本是錯的,三位一體的神不是模稜兩可的神。

           在這些經文中,其實我們要問的應該是「 (H8064)」 這個字,我們在第一節中講過天 (H8064)用的是複數,是創造了諸天,是指每個星球有自己的天空。地球上只有一個天空,所以空(H7549)這個字是單數,可是又用了天 (H8064) 這個字,很顯然的也應該是單數,所以唯一邏輯上的解釋就是「天 (H8064)」 這字可以是單數或是複數,要看上下文和以「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性的」去決定。難怪英文的翻譯有時是用單數,有時是用複數,這就猶如英文有單數和複數相同的單字。在中文的破音字中,同樣的字甚至有不同的意義,發音也不同。。

2. 第三日的造海和各從其類的分別原則

           『神說:「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來。」事就這樣成了。神稱旱地為地,稱水的聚處為海。神看着是好的。神說:「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着核。」事就這樣成了。於是地發生了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各從其類;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着核。神看着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三日。』(創世記 1:9-13)

           先是有了水但沒有旱地,所以最初時是沒有海的,現在地有些部份突上來形成了旱地,海也因此聚水而有了。因此這些都是從已有之物造的,而神看著這造的物是好的。

           我們接著看到「各從其類」重複了很多次,舉個例子來說,橘子樹不能變成蘋果樹的,否則就會天下大亂。在第五和六日時也是說要各從其類 (參創世記 1:21, 25) 。 所以我們可以絕對確定神原先的旨意是要「各從其類」,這也是一個神做事的分別原則。而且從觀察中,我們也可看到各類是有很多種的,這世界在創造時原是和諧的。

           關於分別的原則,我們可以舉個例子來說明。聖經常說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我們就看看這一支。先是亞伯拉罕被神揀選而分別出來,然後是以撒因應許而生,雅各得長子名份且和以掃分別出來。其後在雅各十二個兒子的支派中,利未支派又分別出來,然後利未兒子中的哥轄族又分別出來。亞倫屬哥轄的兒子後的一族,做祭司的都是亞倫支派的,而只有亞倫支派的長子才能夠做大祭司。

           請注意,我們看到了所造的植物不是用「創造」這個字,只是「發生(bring forth H1876)」的。 這和第五日發生的事情不同,那時『神就造(H1254)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創世記 1:21) 這裏用的是創造這字,所以需要用創造這字時,聖經是會明講的。從「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看來,植物應只是造的,要不然就會如創世記 1:21 用創造這字。也請注意一下,植物有種子或核,都是可以用來繁殖的。

3. 第四日造的日月星辰

          『神說:「天上要有光體(H3974),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H3974)在天空,普照(H215, 動詞)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H6213)了兩個大光(H3974),大的(H3974)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體)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H216)暗。神看着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H3117)。(創世記 1:14-19)

        這些經文明說了造光體的目的。光的原文是H216,我們上次討論過,基本上現在造(H6213)的是光體(H3974),就是日月星辰,用造這個字我們就知道日月星辰在先前的世界就已經創造(H1254)而存在了,這裏就不多討論了。

 4. 第五日的創造飛鳥和魚

       『神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鳥飛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神就造(H1254)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H1254)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神看着是好的。神就賜福給這一切說:「滋生繁多,充滿海中的水;雀鳥也要多生在地上。」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五日。』(創世記 1:20-23)

        飛鳥和魚是創造的,不是造的,且神祝福飛鳥和魚滋生眾多,這不是和植物能繁殖有一樣的原則嗎?這裏又再說了「各從其類」的分別原則,一再重複。

5. 第六日的造動物

        『神說:「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H6213)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看着是好的。』(創世記 1:24-25)

       神先創造了一個好的生活環境給人居住,然後才有了下次要分享的創造人,也就是我們把第六日發生的事情分為兩部份分享。關於預先計劃有好環境的這點,我們可以從下列經文看出,『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那時,我在他那裏為工師,日日為他所喜愛,常常在他面前踴躍,踴躍在他為人預備可住之地,也喜悅住在世人之間。』(箴言 8:22-31)  我們看到了神創造我們的世界是有次序的,要不怎麼能『…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牠們作食物。…』(創世記 1:30)  所以青草是要先造的。從第三日起到第六日的造動物,神都說看著是好的,一直要到人被創造(H1254)時,神才說,『…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世記 1:31)

       我們不知道神究竟是如何留下造的植物和動物的,但從現在的科技來說,知道這是可能的。譬如說,留下植物的種子,只要能保存得好再發芽就可以了,所以現在就有了種子銀行,保存.各種不同植物的種子。而動物呢?只要保存牠們的去氧核糖核酸(DNA)就可以複製了。當然,去氧核糖核酸(DNA)複製整個的個體的技術尚未成熟,也許不會有成熟的那一天。但即使成熟,也只是複製,先前世界的創造是我們做不到的。當然,這只是憶測,我們不知道神究竟是怎麼做的。

(經文除了特別註明外,是基於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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