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保羅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 3:16),那時還沒有新約的聖經,部份如啓示錄根本還沒開始寫,所以他當時的這句話是指舊約而言。但基督徒是活在信心裏面,相信新舊約都是神所默示的,因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相信神不是模梭兩可的神,所以相信「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也因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所以我們「不把聖經的話打折扣」,換句話說,我們必須基於這兩者去看聖經。簡言之,我們在邏輯的推導中,如果把這兩者作為公理,且不強解聖經,就會發覺聖經是多麼的符合邏輯的原則。
我們今天會用聖經的第一句話,起初神創造天地,來闡述這概念。對一個非基督徒而言,如果能假設這兩者的確是邏輯的公理,會用邏輯的推導得出同樣的結論。如果沒有假設這樣的公理是正確的,而只用邏輯的推導,就會得到不可知論的結論,不知道神是否存在。
我們知道,聖經雖是不同的人寫的,因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所以終極的作者只有一位,就是三位一體的神,也就是說基督徒必須生活在信心裏面,是在信心裏面如此的相信。因此查經的時候,我們必須把聖經作為一個整體來讀,新舊約必須彼此之間相互呼應的來讀。在這裏我們提到了神是三位一體的神,我們以後會詳細談這概念,現在就不多說了。
首先,我們透過簡介創世記的前三章,看到為什麼神的旨意在這前三章都提到過,看邏輯就知道了。第二,我們來看聖經是怎麼說在沒有創造天地之前的情景,是神創造了時間和空間,並對不懂原文的人如我般,簡介了工具書彙編的安排和使用,使得有需要的時候,能查原文字的意義來讀經。第三,我們敍述了從人和從撒但的角度看,時間和空間是不同的,時間只能往前。從兩處經文,我們可以看到神能控制時間,所以從神的角度看,時間是一度空間,我們不是。最後我們討論了第一節提到的諸天及地,也說明了為什麼聖經是說,只存在符合事實的三度空間。
1. 神的旨意在創世記的前三章
為什麼我們說神的旨意在創世記前三章呢?原因很簡單,因為亞當和夏娃在第三章結束時就被趕出了伊甸園,從第四章的第一節開始,就說到了被趕出伊甸園後的生活。從邏輯上來說,這是是很顯然的結論,如果祂的旨意達到了,亞當和夏娃没有吃生命樹上的果子,就會永遠活著,沒有死就不會有如現在般的救恩計劃了!所以神的旨意在創世記的前三章中說得相當清楚。
在這裏,我們就簡單的介紹一下前三章都講了些什麼,然後一節一節的相當仔細看。先是從第一日所有的經文中,我們看到了「創造(H1254)」和「造(H6213)」這兩個字的不同,等會我們會看到括弧中的意義。透過「光」這個字,我們就可看見有先前世界的存在。從第二日到第七日相關的經文中,我們看到了「神說」是大有能力的,也看到了「各從其類」是神做事的一個原則,就是分別的原則,且知道魚和鳥是「創造」的,而動植物只是「造」的。到第七日,造(H6213)物的工作完畢了,並定了安息日為聖日。
經文也敍述了亞當是按著神的形像和樣式創造的,而夏娃則是從已存在的亞當中造的。我們也注意到形像和樣式是兩個不同的字,雖然聖經沒有直說樣式是什麼,但形像講得很多,因為我們已有了耶穌無罪的樣式,但需要治死老我,讓內住聖靈的新人長大成人,模成耶穌的形像。
經文也討論了亞當和夏娃在第六日時不順服神的墮落,並在當天被趕出了伊甸園。我們看到了撒但引誘夏娃時,是用對錯相雜的策略,人常常只看見對的部份就以錯的部份也是對的,要小心的分辨,其間也看到了夏娃為什麼會被引誘。從神給亞當的命令,『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 2:17) 我們從其中和新舊約中就能看到,人死時,是靈先離開,等魂離開身體後,人就死了,所以我們能看到,人有靈魂體三部份,就是所謂的三分法,是聖經所說的。
雖然神對他們的不順服的懲罰很清楚,但祂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那時就以預言的方式開始了救恩的計劃,然後才把他們趕出伊甸園,原因就像經文所說的,『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着。」』(創世記 3:22) 我們以後會看到,犯了不順服神的罪,而又永遠活著時,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情。
2. 沒有創造天地之前
在沒有創造天地之前,既沒有時間,也沒有空間,三位一體的神就已存在,是同尊同榮的,是以愛為聯結的,就如耶穌自己所說的,『…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約翰福音 17:24) 所以,在創世記 1:1 說,『起初神 (H430, 複數) 創造 (H1254, 單數) 天(H8064, 複數) 地(H776, 單數) 。』的起初,是指神創立世界以前的起初,所以是神創造了時間和空間,因為不把聖經的話打折扣,我們可以看到,創造 (H1254) 這個字是指無中生有的創造。請注意,在第一節中,我們已經看到神是多位一體的神的概念,因為在這句子中,主詞用的是複數,而動詞則是用單數,至於為什麼是三,要等到以後我們詳談時才會清楚。
在這裏,對不知道彙編(Strong’s Concordance)系統的人,我們要稍做解釋,就是聖經的每一個字基本上都有一個相應數目的編號。譬如神在此處的編號為H430,因舊約大部份是用希伯來文(Hebrew)寫的,只有極少的部份是用亞蘭文,所以編號都是以H為開頭。新約都是用希臘文(Greek)寫的,所以編號都是以G為開頭。譬如這句經文,『我愛(G25, 動詞)你們,正如父愛(G25)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G26, 名詞)裏。』(約翰福音 15:9) 請注意,不同的詞類雖然意義相同,但會有不同的編號。
這樣的安排使彙編可以很容易找到同一編號的所有經文,看這些經文及其上下文後,我們基本上就可以知道這字在聖經中怎麼使用,但有時要看它在聖經中如何使用來看它的意思。譬如說,如果一個字只出現一次,我們只能看它在聖經中如何使用來看它的意思,而不能只看彙編中基於字根的字典。
3. 時間和空間
我們生活在三度空間中,時間只能往前,撒但和我們相同,時間只能往前,這點經文說得很清楚,『所以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們都快樂吧!只是地與海有禍了,因為魔鬼(撒但)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忿忿地下到你們那裏去了。』(啓示錄 12:12) 如果牠的時間能夠往後,就不會有知道自己時候不多的事情。撒但可以做比我們多的事情,但時間只能往前是和我們一樣。
神和我們不同,是在四度空間中,因時間對祂來說是一度空間,和其他的空間沒有任何的不同。也就是說,我們在三度空間中,如果沒有阻攔,可以自由的從一點到另一點,且可以自由的選擇原點作為我們描述點的標準。而在時間的這一度上,我們就只能往前,而祂可以做我們在其他三度空間能做的事情。在聖經上有兩處地方說到祂的確能控制時間,也就是選擇原點。祂既然能控制原點的選擇,自然也能在時間軸上前後移動,所以耶穌在道成肉身的時間中會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翰福音 8:58)
有人可能會說,神是能活在除時間之外的四度或高於四度的空間,但聖經是說祂也在這世界上活在除時間之外的三度空間裏。神本是「使無變為有」的這樣創立了世界,然後自己限制自己遵守這規則,不再「使無變為有」,因為創世的工作已在第七日完成了。其實在新約中就可看到這點,因為即使是像五餅二魚的神蹟,也是要從五餅二魚開始,不是「使無變為有」。事實上,没有人到過除時間之外的這樣四度或更高度的空間,所以這樣的空間只在數學中存在。祂不會說謊,我們要相信聖經怎麼說,謊言不是祂創造的,因撒但是謊言之父,經文說得很清楚,『…魔鬼(撒但)…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這樣的空間之人的父。』(約翰福音 8:44)
關於兩處地方提到祂能控制時間,一是『當耶和華將亞摩利人交付以色列人的日子,約書亞就禱告耶和華,在以色列人眼前說:「日頭啊,你要停在基遍;月亮啊,你要止在亞雅崙谷。」於是日頭停留,月亮止住,直等國民向敵人報仇。 這事豈不是寫在雅煞珥書上嗎? 日頭在天當中停住,不急速下落,約有一日之久。』(約書亞記 10:12-13) 另外一處是在『希西家問以賽亞說:「耶和華必醫治我,到第三日,我能上耶和華的殿,有甚麼兆頭呢?」以賽亞說:「耶和華必成就他所說的,這是他給你的兆頭:你要日影向前進十度呢?是要往後退十度呢?」希西家回答說:「日影向前進十度容易,我要日影往後退十度。」先知以賽亞求告耶和華,耶和華就使亞哈斯的日晷向前進的日影,往後退了十度。』(列王紀下 20:8-11) 所以神的確是能控制時間的。
4. 諸天及地、和三度空間
『起初神創造天(H8064, 複數)地(H776, 單數)。…』(創世記 1:1) 地是單數,所以只有一個地,就是指地球。但天是複數,是指諸天,這究竟是指什麼意思呢?我們就先給一個錯誤但好像是很合理的解釋,然後和大家分享聖經究竟是在說什麼!
首先,我們可以從下述經文中看到,耶穌復活後的身體在地上活動是沒有限制的,物質的門顯然不能限制祂。譬如經文說,『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約翰福音 20:26) 事實上耶穌曾下過陰間,『…我(耶穌)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並且拿着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啓示錄 1:18) 又『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彼得前書 3:22) 耶穌復活後的身體是靈體,祂的靈體是可以在人間,陰間,和天堂自由活動的。我們似乎是可以擴展這看見,而假設靈體在同樣維度的空間活動是沒有限制的,也就是說擴展這敍述成為邏輯推導的公理。
基於這公理,下述的經文就可以告訴我們至少有不包括時間的四度空間的存在。『亞伯拉罕(對在陰間的財主)說:『…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 16:25-26) 亞伯拉罕那時是在靈體中,因聖經是這樣說,『他(耶穌)要按着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立比書 3:21) 所以得救的人是都有一個靈體的。基於靈體在同樣維度的空間活動是沒有限制的公理,在同一個空間怎麼會有深淵限制呢,必須在不同維度的空間中才行,也就是說至少有四度空間的存在,否則和公理不合。沒有這個公理,我們是不可能用聖經的話語和邏輯而得到四度空間存在的結論的。
這樣說法的問題是出在邏輯的公理上,我們實在不能只用一個例子就擴展成為公理,這是不合邏輯的。其實在只有三度空間的情況下,我們也很容易解釋以上提到的路加福音 16:25-26 所說的深淵,只要亞伯拉罕和財主在不同的三度空間的遙遠星球上,他們中間自然有深淵相隔。在這種情況下靈體仍可交通,聖經沒有說亞伯拉罕是怎麼和財主交通的,顯然不是用言語。
簡言之,我們不能在第一節中的起初,說是從地球上看,說不論宇宙是如何超出我們想像的浩翰,這些都只是我們所看到的一個天空的一部份,從地球上看有諸天,因為創世記 1:3 才會講到所創造的現今世界的事。我們從第一節中,看到了神創造的大能。
(經文除了特別註明外,是基於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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