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8 復活及靈體、和多馬沒摸主就信 – 約(20)1-31 (旋風著)

       第一,我們來看看耶穌復活首先發生的事情,看到彼得和約翰不知道耶穌必要從死裏復活。第二,我們引用了以前討論過耶穌復活的細節去討論接著的經文,在其中討論了一個關於聖經默示的可能方法,只是强調神早已經知道,聖經不可能以最開始的原版無誤的傳下來,祂一定在默示時就已考慮過這問題,這裏只是分享一個人都可以想得到的可能解決的方法,祂一定會做得更週全。第三,我們看到耶穌復活後的靈體不受物質的限制,也看到如果在聖靈中,要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第四,我們提到了多馬的不信和其個性。最後,按照耶穌的話,我們看到多馬沒有摸主耶穌就信了,和提到約翰福音是為著得生命而寫。

1. 耶穌的復活

          『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裏,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裏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哪裏!」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裏去。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得更快,先到了墳墓,低頭往裏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只是沒有進去。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裏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着。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裏復活。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約翰福音 20:1-10)

        這裏很清楚的敍述了七日的第一日清早,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裏的情況,她是以為有人把主從墳墓裏挪了去,就連忙跑去告訴彼得和約翰,他們也立刻跑去看墳墓的情況,也如此相信了,『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裏復活。』(約翰福音 20:9) 就只好回去了。

     請注意,她和他們一知道這事就用跑的,這就作了我們的榜樣,使我們知道,一意識到是主的旨意,就應該立刻的快快去做。而且我們也再次看到了彼得那時的個性和約翰不同,他那時是不管情況如何,先做了再說,就像當耶穌被捕時,『西門彼得帶着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約翰福音 18:10) 最後是耶穌行了神蹟,『…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路加福音 22:51) 才把這件事情擺平。

2. 耶穌復活後顯現的情景

          『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裏看,就見兩個天使,穿着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着,一個在頭,一個在腳。天使對她說:「婦人,你為甚麼哭?」 她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哪裏。」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裏,卻不知道是耶穌。耶穌問她說:「婦人,為甚麼哭?你找誰呢?」 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哪裏,我便去取他。」耶穌說:「馬利亞!」 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她又將主對她說的這話告訴他們。』(約翰福音 20:11-18)

     首先我們再一次看到耶穌復活後的靈體是很不一樣的,除非祂願意打開我們的眼睛,讓我們真正能看見,我們只能是視而不見!你看,馬利亞『…看見耶穌站在那裏,卻不知道是耶穌。』(約翰福音 20:14) 她怎麼不認識死前的耶穌呢?在這裏,我們看到了耶穌是如何的開了她的眼睛。

     以前我們在『2085 耶穌的死、安葬、和有爭議性的復活的細節 -耶穌(37) 』中的『3. 耶穌的復活的細節』,詳細的討論過這些經文和相關的經文,請到『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找到這篇文章。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是依照聖經在彙編中的原文中,看到了耶穌復活後事情發生的次序。首先我們看到,『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馬太福音 28:1) 所以她們知道主的復活,但沒有說看見耶穌的顯現。她們第一次並沒有進到墳墓裏,因有主的使者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然後她們兵分兩路,抹大拉馬利亞去見彼得和約翰, 那個馬利亞去見其他的婦女,我們詳細的討論了為什麼會這樣說,我們也看見了彼得會在較晚的時間第二次跑到墳墓那裏,在這裏就不多講了。

     我們剛才討論到抹大拉的馬利亞去見彼得和約翰時,他們在墳墓裏相信了她的話就只好回去了,也就是說,整個過程需要花一些時間,等到耶穌向她顯現時天已經亮了,這也可由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看出來。耶穌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曾預言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馬太福音 17:22-23) 猶太人的一天是從黄昏到第二個黃昏,耶穌是預備日的黃昏前死的 (參約翰福音 19:31-33),所以算是死了的第一天,而後是第二天的安息日,要主日算一天必須要天亮以後才行,所以耶穌的預言要三天後復活,也就是說耶穌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是在天亮時。

        請注意,我們在這篇文章中說到並解釋除了馬可福音是大部份一致外,其他三本福音書都是完全一致的,因而想到一個關於聖經默示的可能方法。請注意,我們並沒有說聖經是這樣寫的,只是强調神早已經知道,聖經不可能以最開始的原版無誤的傳下來,祂一定在默示時就已考慮過這問題,這裏只是分享一個人都可以想得到的方法,祂一定會做得更週全。

       這方法就是我們用編碼理論(coding theory)的基本理論來說明這個問題的解決方式之一,在編碼理論中,我們是因發訊號慢,用時間換取減少錯誤,並有自動更正一些錯誤的功能。聖經的一致性告訴我們,用不同的經文可達到同樣的結論,這種寫法,比較只要寫一次就可以的寫法,篇幅是增加了,但錯誤會因此而減少,並能更正一些錯誤。也就是說,在這裏我們是用篇幅長,而達到同樣的效果。

3. 耶穌的靈體不受物質的限制和聖靈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翰福音 20:19-23)

        首先我們注意到耶穌的靈體是不受物質的限制的,因為門關了,祂仍可來到他們中間!主在以前的分離的禱告中對十一個使徒說,『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約翰福音 17:18) 祂這次是差遣了門徒,且要他們領受了聖靈,因主不會去做虛工,他們已有了内住的聖靈,但是要主復活後的第一個五旬節才因聖靈降臨而彰顯出來。不要訝會是這樣!我們一信主就有内住的聖靈,但我們不可能就立刻就模成耶穌的形像的。(參羅馬書 8:29) 這不就是和這是相同的情況嗎?

     他們要先受聖靈,然後才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翰福音 20:23) 所以必須要在聖靈中才能如此。

4. 多馬的不信及其個性

          『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 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約翰福音 20:24-25)

        我們來看看多馬的個性,當『耶穌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約翰福音 11:14) 時,『多馬,又稱為低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約翰福音 11:16) 他直接把他的反應說出來了。當耶穌說,『我往哪裏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約翰福音 14:4) 『多馬對他說:「主啊,我們不知道你往哪裏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約翰福音 14:5) 他也是有問題就直接反應出來了。這次,他也是將他的直接反應立刻說出來了,等下我們會看到聖經明說,他最後是看到就信了,跟本不需要探入耶穌的釘痕。

5. 多馬沒摸耶穌就信了和約翰福音是為得生命而寫

          『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 20:26-31)

           首先,再一次的確定耶穌的靈體是不受物質的限制的,因門都關了。第二,我們可能會很好奇,到底多馬有沒有摸主的手,探祂的肋?答案是沒有。上次主來時,多馬連看都沒看見,這次看見了就信了,說我的主,我的神!因主是說,你因看見了才信,沒有說到需要摸和探,耶穌是不會說謊的。從他的個性和信心看來,他也是不需要摸主耶穌的,也符合了主的話,真是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在這裏聖經是明說的,只有不相信主的話,或看不清楚的人才會有這樣的問題。簡言之,就是強解聖經的人。

        這裏很清楚的說出約翰只記載八個神蹟的原因,因為他相信這些神蹟足夠使人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可以悔改得生命。這正如耶穌所說,查經的目的本是要得生命,『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翰福音 5:39-40) 不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是一樣,尤其是外邦人,聖經更明白的記載了哥尼流事件(參使徒行傳 10:1-48)。 事後,彼得對猶太人說,『我就想起主的話說:『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你們要受聖靈的洗。』神既然給他們恩賜,像在我們信主耶穌基督的時候給了我們一樣,我是誰,能攔阻神呢?」眾人聽見這話,就不言語了,只歸榮耀與神,說:「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得生命了。」』(使徒行傳 11:16-18)

        這就是保羅說的,『如此說來,因一次(亞當)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耶穌)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馬書 5:18-19) 耶穌是因順服神就除掉罪了,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花了不少時間在『2096 于宏潔的新人門訓 – 不合乎聖經的地方 (1)』,去說明罪的定義就是不順服神,請到『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的網站後,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找到這篇文章。

(經文除了特別註明外,是基於和合本。)

(你可以在『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看到所有的文章,到這網站後要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