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6 耶穌的被捕、審判、和無罪 – 約(18)1-40 (旋風著)

    首先看看耶穌被捕的情景,也說明了對同一件事情的敍述,我們必須用聯集,也就是要符合所有的敍述,我們才有可能還原當時的情景。第二,我們分享了彼得初次的不認主,約翰是唯一見到所有耶穌被捕及其後發生的事的人,約翰福音也是最後寫的,他補充了沒有寫的細節,把彼得三次不認主詳細的說明了初次和第二、三次的不同在那裏。第三,我們敍述了耶穌在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亞那前的審判,祂首先是捆挷到亞那前。第四,我們繼續的來看彼得的第二和第三次不認主,及他的悔改。第五,我們看看真理的王耶穌,從該亞法解到巡撫彼拉多前的審判。最後,我們看見彼拉多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卻最終昧著良心決定了、交祂給猶太人任其所為。

1. 耶穌被捕的情景

       『耶穌說了這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在那裏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進去了。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裏去聚集。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着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裏。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 耶穌說:「我就是!」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裏。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他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 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西門彼得帶着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他捆綁了,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約翰福音 18:1-14)

      我們剛才分享了約翰是唯一見到、所有耶穌被捕及其後發生的事的人,約翰福音也是最後寫的,我們看到他基本上不重複其他福音書已有的事情,我們用基本上這辭,因他要補充了沒有寫的細節,一定得重複其他福音書描述的部份事情。也就是對同一件事情的敍述,我們必須用四福音書敍述的聯集,也就是要符合所有的敍述,我們才有可能還原當時的情景。

        那園子應是指客西馬尼園,耶穌在那裏禱告說,『…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馬可福音 14:36) 這是被應許的禱告,因經文說,『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希伯來書 5:7) 所以這是指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因祂禱告說要從你的意思,而父神的意思是要祂上十字架去完成救恩,因此耶穌的確是知道將要臨到祂的事。

        然後是猶大藉著親密的親嘴暗號說明了誰是耶穌 (參馬太福音 26:47-49),我們看到他們要百分之百的確定,就親自問了耶穌,當祂問答時,他們就倒在地上。我們也看到為什麼祂要第二次証實了祂就是他們要找的人,因祂要保守其餘的人,要他們只捕祂,這裏的經文也明說了祂是被捕到亞那那裏。

       其後就發生了一個小插曲,就是彼得削掉大祭司的僕人馬勒古的右耳,路加福音 22:50-51 也記載了這事,並說耶穌治療了他,只是路加福音並沒有提到僕人的名字,我們也可以看到為什麼同一件事要取聯集的原因。另外,這裏也說明了耶穌要彼得收刀入鞘的原因,祂當然也知道彼得只有那一把刀是不可能維護祂的,就就行神蹟治療了亞勒古,這神蹟是行在有名有姓的人身上,是不可置疑的。另方面,這神蹟也保守了衝動的彼得,要不我們可想得到,他和他在場的親屬不可能就此算了,彼得非得入獄不可!

2. 彼得初次不認主

       『西門彼得跟着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着。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約翰),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院子)。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 他說:「我不是。」僕人和差役因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裏烤火,彼得也同他們站着烤火。』(約翰福音 18:15-18)

        我們看到,『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馬太福音 26:35) 但老我是靠不住的,事到臨頭的『…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馬太福音 26:56) 彼得至少是好些,因『彼得遠遠地跟着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裏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馬太福音 26:58) 但那時耶穌還沒有被審判,彼得就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第一次不認主了!一直要到聖靈在主復活的第一次五旬節降臨時,門徒們才有能力為主作見証,所以一定要靠著聖靈才行。

3. 在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亞那前的審判

       『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裏,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甚麼。你為甚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着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耶穌說:「我若說得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得是,你為甚麼打我呢?」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仍是捆着解去的。』(約翰福音 18:19-24)

        這裏的大祭司是指該亞法的岳父亞那,因他們隨後會解耶穌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去。亞那是預先審判了祂,而祂只是實話實說,其中我們也看到亞那平日的囂張,連他的差役也隨便打人!

4. 彼得第二和三次不認主

       『西門彼得正站着烤火,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 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裏嗎?」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約翰福音 18:25-27)

        彼得的三次不認主在四福音書都有記載,其他的在馬太福音 26:69-75,馬可福音 14:66-72,和路加福音 22:54-62。其中並有彼得悔改的記載,如經文所說,『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馬太福音 26:75) 我們取四福音敍述的聯集,就可知道當時發生的情況,相當長就是了,就不多說了,請自己去看看。

     我們要強調的是聖經的應許,『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 1:9) 耶穌曾為彼得祈求,『..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加福音 22:32) 耶穌事先就知道彼得會悔改,且彼得悔改後也的確是這樣做了,他在使徒中仍是領頭的。

5. 真理的王在巡撫彼拉多前的審判

       『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裏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裏,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着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 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彼拉多又進了衙門,叫耶穌來,對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甚麼事呢?」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 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翰福音 18:28-37)

        我們以前分享過馬太福音 26:57-68 在該亞法前的審判,因為在羅馬的法律,公會是沒有殺人的權柄的,這裏也証實了這一點。於是祂就被解到巡撫彼拉多那裏,希望他能判祂死刑,經過了一番周折,終於如他們所願的釘耶穌於十字架上。

        先是經文告訴我們彼拉多為什麼會從衙門出來,然後他們就說謊的告祂,也証實了他們雖想殺耶穌卻沒有權柄。在衙門裏彼拉多審問祂,敍述了他和耶穌的對話,當他問耶穌是否為猶太人的王時,耶穌直說祂是給真理作見證的王,祂的國不屬這世界,凡屬真理的人才會聽祂的話,祂也是為此來到這世界。的確,祂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 1:14) 祂來帶給了我們更豐盛的生命,如經文所說,『…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 10:10)

6. 彼拉多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

       『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他們又喊着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約翰福音 18:38-40)

        我們從彼拉多說的話中知道,他才不管真理是什麼呢!這也就說明了他最後是昧著良心,做了決定釘耶穌於十字架上,因彼拉多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約翰福音 18:38) 其中,他還送祂到希律那裏去審判,『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來。可見他沒有做甚麼該死的事。』(路加福音 23:15)

        他給了猶太人一個選擇是否要釋放耶穌,然而猶太人是這麼恨無罪的耶穌,寧可選擇釋放著名的强盗囚犯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裏作亂殺人,下在監裏的。』(路加福音 23:19) 最後是『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裏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路加福音 23:23-25) 彼拉多真是昧著良心做了這樣的決定!

(經文除了特別註明外,是基於和合本。)

(你可以在『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看到所有的文章,到這網站後要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