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3 是否是神的話及神要的行動的例子 (旋風著)

    聖經明說,當我們在信心裏面時,會看到,『…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哥林多後書 4:16) 這是因為聖靈每天都會在我們身上作工,帶領我們往前。現在就舉三個聖靈帶領我們的例子,附上發生的時間,所以知道這是最近才發生的事情。在看這三個例子前,首先我們注意到,按照過去的進度,我們實在是應該繼續看約翰福音第十六章,但在準備的時候,發覺除了老早就出來的第一段外,實在沒有其他話語出來,而這些又不能和這週已出來的小題、上週專題查經所帶出來的思考相合。知道了不能將兩者放在一起,就開始思想最近聖靈是如何帶領我們的,發現可以分享的應該是這三個例子。

        第一,我們討論了上週專題查經(2/16/25)後所帶出來的思考,為著要說明這我們解釋了專題查經目前的流程。從上週討論的『2132 于宏潔的新人門訓 – 不合乎聖經的地方 (2)』的流程中,我們看見了以前的教導,以為必須要去逐字逐句完成相應的文章才是神的旨意,這樣的想法是錯的。基本上神有絕對的主權,我們怎麼能限制神一定要這樣做呢?當然也敍述了我們看到的其他問題。第二,我在台灣待了約三個月,到今年(2025)的一月十九日才回來,在最後約一個月發生的事情中,我看到聖靈是如何帶領我們往前,我們是該如何和神同工的一個例子,我會詳細的把這件事情清楚的敍述出來。第三是這週三(2/19/25)才發生的事情,告訴我們如何分辨一件邪靈的工作。

1. 上週專題查經後所帶出來的思考

        我們先看看專題查經目前的流程,在每一次時我們都是先準備好投影片,如以前的分享所示。分享時是以投影片為骨幹,然後可能會有臨時加入的話語。分享後我們會基於分享的視頻,而有相應或其擴展的文章,此時是儘可能的依照以前的教導,去逐字逐句的完成相應的文章部份,尤其是美加西海岸基督徒追求聚會(WCCC, West Coast Christian Conference)就是這樣做的,也因此相信這是對的。

        在上週分享『2132 于宏潔的新人門訓 – 不合乎聖經的地方 (2)』後,我要依照其視頻寫其擴展的文章時,發覺加上擴展的部份後,要保持最後的文章不太長,是不可能去逐字逐句去寫相應的部份的,這使我重新思考以前的教導是否是正確的!因此我發覺了兩個問題。第一是說,神有絕對的主權,我們不能告訴神祢非要這樣做不可,祂可以用祂的方法告訴我們祂的旨意,譬如事後的擴展部份。當然這樣逐字逐句的寫出來,對人來說是最簡單的,但我們要知道到底誰是主!

       第二,這樣做是假設講員是這麼的屬靈,他能即席分辨出來的話語都是從聖靈來的,而不是只是神所允許的,如約伯記一開始所說的一樣。換句話說,假設講員的話就是聖靈的話,我只能說,以個人的經驗來說,不見得是這樣的!我看見一個人以為自己是這樣的,只講神要祂講的話,願神開他的眼睛!我也發覺了一點,視頻或其相應的文章只是要傳遞一些主要的概念,只要概念能講得清楚,實在沒必有必要逐字逐句的寫出,因這樣做有可能會含有,只是神允許的錯誤部份,特別是我們還要加上啓示的擴展部份。

        當然有些這麼屬靈的人能立刻知道那些是聖靈的旨意,聖經就有一個這樣的例子。『有主的一個使者對腓利說:「起來!向南走,往那從耶路撒冷下迦薩的路上去。那路是曠野。」腓利就起身去了。…』(使徒行傳 8:26-27) 從使徒行傳 8:27-28,我們知道有一個太監上耶路撒冷禮拜,而現在回來,在車上坐着,念先知以賽亞的書。然後是,『聖靈對腓利說:「你去貼近那車走。」腓利就跑到太監那裏,…』(使徒行傳 8:29-30) 當腓利解釋那一段話並向太監傳教後,太監就受了洗,當他們『 從水裏上來,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使徒行傳 8:39) 

        我們簡單的介紹這一段事情,不只是在說即席知道聖靈的旨意是可以達到的,也要再強調一個讀經的一個原則,就是聖經沒有說的和沒有概念的,不要亂猜。三位一體是聖經沒說的,但絕對有神是三位一體的神的概念。

        回到腓利的例子,有人對我說,既然受洗後腓利被提去,那麼最初他也是被提到太監的車旁不遠處的。我們看到聖經不是這樣說,使者是要他下迦薩的路上去,這樣說是忘了神的大能,早已預知了他如立刻走曠野的路,會正好看見太監的車。經文並沒用立刻二字,我們為什麼這樣說呢?腓利是被聖靈充滿的人,如經文所說,『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飯食)。…又揀選腓利、伯羅哥羅、…』(使徒行傳 6:5) 腓利知道『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撒羅尼迦前書 5:19) 在信心中有這立刻的概念,如經文所說,『自己好像僕人等候主人從婚姻的筵席上回來。他來到叩門,就立刻給他開門。』(路加福音 12:36) 如果來時被提,那裏看得到腓利的信心,立刻順服了聖靈的帶領。而且如果是被提,為什麼不直接提到車旁而要使腓利跑呢?就有人猜測說,這樣的直接被提會使太監吓一跳,這也是聖經沒說的、也沒有這概念的,不要主觀的去強解聖經。

2. 聖靈的帶領及和神同工

       關於聖靈的帶領,祂是要我這次先踏出第一步,然後一步一步的帶領,如果我不先踏出那第一步,就不會有後面的帶領。所以這次的和神同工,就是要相信神,站在神那邊去踏出那第一步。現在我就敍述一下發生的事情,可以使你知道為什麼我會這麼說!請注意,為了隱私,我沒有將弟兄的名字說出,而是在敍述中用年長弟兄和(開放家庭的)年輕弟兄去說明。

       我是去年(2024)底因媽媽身體的緣故,突然回去台灣近三個月,因弟弟告訴我摸不到她的脈搏,就改了原訂明年才回去的機票。在這次回去的一天週日,我聽到在對門有詩歌的聲音,知道有召會的聚會,因為別的教會都是在教堂中週日聚會。因在同一年的二月左右,我回去過約九十天的時間,可是那段時間並不知道有這聚會,心想、神莫不是在給我可以給人看、醫療系統紀錄的客觀事實以後,才讓我知道有這聚會,要我給大家一個機會也可以親眼看見,而得到這客觀事實。因知道神常用偶然引導人,但不是所有的偶然都是神的引導,但也不敢輕忽,就在約一週後參加了這聚會,踏出了第一步。參加聚會後,我確定了這次真是神要我這麼做!

       首先,我本來就對召會沒有什麼好印象,照我的看見我是不應該參加這聚會的,最後我在意念中被說服的原因是,『神愛世人,…』(約翰福音 3:16) 救恩的計劃是為每一個人的,大使命是要傳給不信的人的,並要他們遵守主的道,給他們一個機會。同樣的,我相信這客觀事實不只是給我的,而是給每一個我能接觸到的人一個機會,知道有這客觀的事實。

        參加聚會後又發生了好幾件事情,我更能確定了這是神的一步一步的帶領。第一,在意念中使我知道要送給年長弟兄和年輕弟兄『2123 神用客觀的、給別人看的客觀事實顯現祂的存在』,在我做後的和年長弟兄簡短的討論以後,在意念中知道要加這一段,『當然,如果一個基督徒沒有經歷過客觀的事實,因為他現在有一個機會親自看見這客觀事實,讓他知道神用客觀的事實彰現了祂的存在,所以他也是為自己看的。』因我的醫療系統是用英文的,我以前以為只懂英文才行,在意念中我知道了又要加上一段,『即使不懂英文也沒有關係,可以用翻譯的軟體,如谷歌的,等等。』當然「2123」更新了很多次才到最後的版本,我只是選了這兩個事件顯示聖靈在這次是如何帶領這篇文章的完成。這些都是我說的主觀証據,因我不能將我的意念顯給大家看。客觀的事實則大不相同,因醫療系統的客觀紀錄是可以給每個人看的。

        另外也因參加了聚會,知道了他們常用「行政」一辭,也發覺「行政」這辭在聖經沒有,是在召會用的聖經恢復本註解裏面。因為以為年長弟兄解釋這辭是引用彼得前書 5:5,就去看了這節經文,恢復本的中文翻譯和其英文如下: 中文為『照樣,年幼的,要服從年長的;你們眾人彼此相待,也都要以謙卑束腰,因為神敵擋狂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英文是,『In like manner, younger men, be subject to elders; and all of you gird yourselves with humility to one another, because God resists but gives grace to the humble.』不很懂英文沒有關係,我們只要知道長老(elders)這字就可以了。我真沒想到恢復本的註解是這樣說的: 『雖然原文與1節的長老同字,但這裏原則上該是指所有年長的人。』

        這節經文很明顯在講屬靈的生命,而不是在講生理上的年齡,所以用長老(elders) 這辭。這是明知故犯,明知是知道在講長老(elders),而故犯是在註解中硬說「原則上該是指所有年長的人」。如果一個人真的是以聖經的話為依歸,是不可能有這樣註解的。神也在不同的環境中使我看到恢復本註解的錯誤,這只是其中的一個地方,也有不合邏輯的地方,所以要非常小心的分辨註解的對錯。

        另外是有一位帶詩歌的弟兄,說是神要他選一首詩歌代替他原先要選的詩歌,但這不是出自神,神是要藉著這次的事情,告訴這位弟兄,不要以為出自意念中的事一定是由神而來的。因為那詩歌是向神禱告,求神使我們不被宗教的儀式所綑挷,而他一面正在行宗教呼召的儀式。因為除召會外,沒有呼召的,早期的教會沒有,召會是由倪柝聲的聚會所而來,聚會所也沒有。神不會給人一個矛盾的訊息的。

        為了確定這位弟兄確實不能做這樣的分辨,就請他去看約伯記中提幔人以利法對約伯說的話,知不知道那靈是撒但?看不看得出那靈的話是對錯相雜?為了和他交通,我去看了恢復本的註解,知道只在引用串珠。如果你逐一看過所引用的經文,就知道那些是撒但的觀點,撒但背叛神,當然神不相信牠,而神相信天使的例子一字未提。神相信天使有相當多的例子,我現在就只舉其中三個。如『但波斯國的魔君攔阻我二十一日,忽然有大君中的一位米迦勒來幫助我,我就停留在波斯諸王那裏。』(但以理書 10:13)  又如『在天上就有了爭戰。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牠的使者去爭戰。』(啓示錄 12:7) 再如,『天使回答說:「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奉差而來對你說話,將這好信息報給你。』(路加福音 1:19) 這些都是神信任天使的例子。

      我也參加了年會,年長弟兄帶我去時,提到我不該用我和你們,從人的角度看,好像我是在把他們分別出來,的確如此,但每次都有原因。譬如,我有客觀的事實,他們沒有,在這種情況下,我不用我和你們怎麼能誠實的說這件事呢?作為基督徒的我,必須說誠實話!

        同時,他也問了我參加聚會的動機,我告訴了他。當知回來後心被激動,送給了年輕弟兄一個電子郵件,告訴他們我的動機,其中包括以上所陳述的事實,並說『請你將這訊息轉給弟兄姊妹,我在下次聚會時會帶我的計算機,如果有人要親自看這客觀的事實,我就可以顯給他們看。希望他們有耐心看完這麼長的訊息。謝謝。』也包括了,年長『弟兄告訴我下次聚會我有五分鐘的時間分享,想想還是先送出這訊息,看看到時大家的反應吧!』五分鐘怎麼夠分享客觀事實呢?沒有想到不僅沒有轉送我的電子郵件,並且臨時改變了,把要來的兩週主日聚會改成不是在年輕弟兄的家聚會。這使我想到了已告訴他們何時會回美,所以他們知道兩週後我已不再台灣了,且我也因眼睛的緣故,不可能參加最一次我能帶計算機去參加的那原訂的聚會。關於眼睛,這是另一個神的工作,當時的情況在我的見証,『2038 在海上走和相應的見証、及醫治生來是瞎子的』中,如果你有興趣的話,可以到『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的網站後,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找到這篇文章。

       在最後的那一週日中,我心被激動,比平常早些,就是在時間還沒有到時去參加聚會,正好碰到年輕弟兄全家要去參加那改了的聚會。就像我在事後給年輕弟兄的電子郵件所說,沒看到你的電子郵件反而和你有個簡短的分享,我以為如你姊妹所講的,你們除了年會外,都在你們家聚會,我怎麼會不想到這是臨時的改變,讓弟兄姊妹沒有機會看到客觀的事實,和面對註解會有錯誤的事情的事實。這最後的電子郵件也包括了,如果可能的話,請你把低馬的事情告訴年長弟兄!告訴年長弟兄低馬這件事,是想讓他知道,基督徒即使是如保羅同工的低馬,也是會墮落的,從他帶我去年會的對話中,我知道這是他應該知道的。最後也說了下次我回來時,就不參加他們的聚會了。再次謝謝他們。

       最後談到的是關於『2123 神用客觀的、給別人看的客觀事實顯現祂的存在』,我在回美後還有一段插曲。有一位姊妹說,『我第一次看文章後,就是這種想法,所以我沒有告訴您我的真實感受,只是很隱晦的提出了我的不認同,很抱歉。但是昨天聖靈感動我應該把真實感受告訴您。』從以上的敍述中,你應該可以看到提到的部份的確是聖靈的感動,當然還有我沒有提到的部份。她雖然沒有直接的說,我不是因聖靈的感動而寫了這篇文章,但可以從她說的話看出來,因為她說,『我相信您的本意是要榮耀神的。』

       因為她說的真實感受是對錯相雜的,不是聖靈的感動,所以我沒有把她的真實感動受說出來。但為了讓她看到這不是聖靈的感動這一點,我在  2/3/25 的更新中,只將神做的客觀事實寫出來,並在題目中將客觀的那些字拿掉,改為『2123 神用給別人看的客觀事實顯現祂的存在』,因為想這可能是她能接受的。但在事後在我送給參加專題查經的人的電子郵件中,神不同意這樣做,因為我被感動要用不肯定的語氣說,這更新只是懷疑(suspected)可能和老我有關,所以在這次準備專題查經時,我在網上改回了用舊的版本。

       關於神用客觀的這點,有人會主觀的認為這客觀的事實是別的靈做的,但因為我相信的是三位一體的神,假設是別的靈做的,那麼這靈也是要我相信這是三位一體的神做的。有人可能會說那靈是多麼的大量,願意如此這般做。因為不是聖靈就是邪靈,我不會相信有這樣的邪靈,但有人可能會主觀的如此相信。要知道,三位一體的神的存在是一個客觀的事實,客觀的事實是不會因主觀的看法而改變的。

3. 一個分辨邪靈工作的例子

       有人對我們說,他要跟我們講三個多年前聖神(聖靈)在他身上工作的事情,在他和我在電話中的談話方式,我就已經覺得有問題,於是我們就在週三(2/19/25)坐火車去了矽谷和他見面。

       和他見面後,他告訴我們的第一件事情是很久以前在被按手時,突然的向前飛出了一大段距離,然後聖神將他柔軟的頭朝下的放下。因為是柔軟放下的緣故,他相信這是聖神的工作。他同時也說到了一個相關的事情,就是一位做妻子的看到這件事情,在她的丈夫沒有希望時,雖然有反對插管的聲音,她仍然決定去插管延長她丈夫的性命,所以她可以安排為她丈夫按手並眾多人的禱告,不過類似的奇蹟並沒有發生,她的丈夫還是那次死了。

       第二件事是他在一次禱告時,覺得自己靈魂出竅,到了天國,有不可言喻的經歷。

       第三件事是一個異夢,他的解釋是聖神要他告訴別人他經歷的事情,所以他在他的教會中告訴了一百多人這三件事情。在這一百多人中,沒有人告訴他這可能會是邪靈的工作。

       為了這點,我請他看約伯記的第四章,看看他能不能看得出提幔人以利法在夢中的那靈是撒但。沒想到他說他不看聖經,我就告訴了他,如果是聖靈的工作,是不會讓人不讀聖經的,這絕對不是聖靈的工作1。我們真是要用聖經的話語作為絕對的標準去分辨。

(你可以在『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看到所有的文章,到這網站後要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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