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關於十一奉獻。這衹是聖靈引導我瞭解十一奉獻的真諦過程中的一次,我在「2142 十一奉獻的真諦和不要認撒但為父」,講述了整個五次的過程。 我在油管和相應的文章中,並沒有個別的更新,而是用更正的方式引用了正確的「2142」,保留了這過程,希望別人不會和我犯下同樣的錯誤。其他的部份沒有問題。謝謝。
因為我非常希望看到神賜給于弟兄的教會一個復興,所以我和他在教會中見過一次約一小時的面,基本上談了四件事情,我就藉著第二到第五談談這四件事情,敘述一下我所知道的聖經說法,和一些記得的當時他的回應。因有人告訴我,他看過這篇文章,『2096 于宏潔的新人門訓 – 不合乎聖經的地方 (1)』,卻沒有看到我說的于宏潔的新人門訓的錯誤在那裏,我猜是那人那時沒有仔細的閱讀後半段,因為在『3. 從人的角度看和從神的角度看事情的大不相同』中,我們一開始就講到了引用經文的錯誤在那裏。那篇文章的安排是先講對的觀念,而在推導對的觀念過程中,我們會相當清楚的看到錯的地方在那裏。在「不合乎聖經的地方 (1)」中,主要是在講罪的定義,從現在的世界和先前的世界來看,這定義都是一致的,其實我一直想避免指出那課中的一個常犯的錯誤,我想是時間到了,我不能再避免了,就在最後面討論了這一點。
首先我說說我是如何在主裏知道于弟兄的,也討論了一些相關的事情。在第二中,他又再次的證實了,要分辨在意念中感覺聖靈工作是否是對的。第三,我們討論到亞當創造時是否和聖潔有份這一點,他認為是無份,而聖經是說有份,如果一個人相信無份,會看到邏輯上會出問題的。第四,我們討論了超過所求所想的事是指什麼,看到許多的例子都基本上會有邏輯上的問題,除了能確實經歷過真正超過所想的情況外。第五,我們討論了十一奉獻的真諦,從「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來看,會知道聖經的訊息不會是模稜兩可的。最後是指出了一個常犯的錯誤,也是新人門訓在罪的定義中所犯的。
1. 如何在主裏知道于宏潔的
記得多年前有一位姊妹送來了一個只有音頻的信望愛F166,其中有8/13/01于宏潔在中國開始的一個特會的講道。在這之前,我沒有聽過于宏潔的名字,在聽他音頻的當中,有意念問我聽不聽得到錯誤,我在意念中很誠實的問答說聽不到,於是不知是什麼時候,我沒聽完就停止了聽他的音頻。現在再聽同樣的音頻,能夠分辨出他那次的講道中,的確是有和聖經講的不合的地方。
後來,聽了他一些網上的講道,知道他牧養的教會是在矽谷,也知道了他是多麼的希望神能賜給他們的教會一個復興。這教會是神所帶領我去的各教會中最追求的,我真的非常希望看到神賜給這教會一個復興,但照目前教會的走向,真的還不夠達到復興的程度,這實在不是論斷,而是依照聖經話語的分辨。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至少要能依照聖經去教導,更正一些錯誤,如在『2096 于宏潔的新人門訓 – 不合乎聖經的地方 (1)』中,所提到的罪的定義。
最主要的是要一再強調讀經的目的是要得生命,而生命只能從神來,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要讓聖靈引導查經,才能不強解聖靈。即使沒有聖靈的引導,也就是聖靈要你跨出第一步的時候,仍要站在神那邊,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犯錯,聖靈也會更正你,也就是這是一個學習的過程,學習如何體會聖靈的旨意。沒有一個人從出生的時候就是基督徒,同樣的,也沒有一個人在一信之後,就能完全的知道聖靈的旨意。
請注意,這不是說你總是要先踏出第一步,但不是像有些教導所說的,沒有聖靈的感動絕對不能夠踏出第一步,問題是你怎麼知道不是聖靈在等你踏第一步呢?所以你還是要在各方面相當的確定,是聖靈要你踏出第一步你才能踏出第一步,至少事後你可以知道是不是聖靈要你踏出那一步。因為申命記說得很清楚,『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申命記 18:22) 如果你要經歷的未來的事是出自神,一定會成就的,所以這是一個學習的過程。如果犯錯,回頭看就有可能看到錯誤在那裏。
這些都是經文這樣說的,下面就引用了一些相關的經文。關於讀經的目的是要得生命: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耶穌)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翰福音 5:39-40)
關於生命只能從神來:『我(保羅)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甚麼,澆灌的也算不得甚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哥林多前書 3:6-7)
關於聖靈的帶領: 『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撒羅尼迦前書 5:19)
關於不強解聖經: 『…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着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得後書 3:15-16)
關於聖靈要你跨出第一步: 以賽亞在舊約說,『主雖然以艱難給你當餅,以困苦給你當水,你的教師卻不再隱藏,你眼必看見你的教師。你或向左或向右,你必聽見後邊有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以賽亞書 30:20-21) 當你跨出了第一步而犯錯時,你的教師是在後邊,也是事後才告訴你正確的方向。
在新約的一個這樣的實例記載在使徒行傳,『聖靈既然禁止他們(保羅和西拉)在亞西亞講道,他們就經過弗呂家、加拉太一帶地方,到了每西亞的邊界,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他們就越過每西亞下到特羅亞去。在夜間有異象現與保羅:有一個馬其頓人站着求他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保羅既看見這異象,我們隨即想要往馬其頓去,以為神召我們傳福音給那裏的人聽。』(使徒行傳 16:6-10) 你看,他們不是先跨出錯的第一步,而後聖靈才帶領他們嗎?又一次我們看到,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
要知道,『他(耶和華)使摩西知道他的法則,叫以色列人曉得他的作為。』(詩篇 103:7) 要强調聖經的法則,不要像那時的以色列人一樣,神作工的時候,大家都很有信心的樣子,神一不作工,就不知何去何從。因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所以我們相信「神藉聖經告訴我是一致的」,在不把聖經的話打折扣下,我們會發覺聖經是多麼符合邏輯的原則。我們以前分享過,邏輯的原則可分成兩部份,就是公理(在某個領域中眾人都可接受的事實的擴展到無限時都可成立),加上客觀的邏輯的推導。如果這原則用到個人身上,公理就不是指眾人所接受的,而是指個人的看見,是會隨時間和經驗而改變的。要注意的是邏輯的推導是客觀的,是放諸四海皆準不變的。對於這一點,我們在『2111 聖經無誤論的真諦』中,討論了聖經為什麼會有明顯矛盾的默示,請到『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的網站後,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找到這篇文章。謝謝。
如果教會中每一個人都能和神合一,教會就能有真正的合一,也就是能達到保羅所說的,『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腓立比書 2:2) 因為只有合一的耶穌的。當然,在教會裏,『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哥林多前書 12:12) 我們也看到了神的教會只有一個,是所有接受三位一體的神的人的集合,而不是指地上不同的建築物。我們看到, 『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哥林多前書 12:18) 很清楚的,神是有絕對主權的神。
我是多麼的希望這教會能夠復興,覺得有負擔和于弟兄交通,如何可能達到復興的程度,就是因為這負擔,也就促成了我們在他的教會中的唯一的一次見面。在這裏,我要提一下和他約定時間的過程。為著保持我的匿名,我先是送給教會的辦公室秘書一封電子郵件,只要求在電話中和他談談,因沒有接到回信,只好親自去教會和他約定見面的時間,和他見面後才知道他基本上不回這樣的電子郵件。其間又因他的生病而改時間,加上他必須外出,見到他時已是約五個月後了。我這麼詳細的說明和他會面的過程,不是在抱怨怎麼要等這麼久,而是要謝謝他在百忙之中,而仍願花時間和從沒有聽過的我見面。更主要的是,我相信時間的安排是在主手上,我要學習等待祂安排的時間,我能做的就只是與神同工而已。
2. 要分辨那些是聖靈的工作
那次見面中我心被激動,而想起了第一個問題,就是在「天窗亮话“之于宏洁牧师、师母访谈 : 我们的故事」中,約31:50分快結束的時候,于弟兄說: 「你看,又驕傲了。」那時我在意念中感覺到,聖靈在他身上作工,要不他不會這樣說。尤其我認為他是屬靈的長輩,當時就同意必定如此,只是我一直都不能百分之百的確定。因只有他能告訴我答案,所以我就同意了去問他的激動,問他當時有沒有被聖靈感動,然後我很意外的知道了他只是開玩笑。很顯然的,我當時意念中的感覺是不對的,雖然以前我有一些這樣的經驗,知道要確實的分辨,但這次又錯了!因此我知道,在屬靈上我沒有長大成人,因為『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希伯來書 5:14)
我還記得他的回應是,如果我不喜歡他這麼講,以後就不這麼講了,因此我得告訴他,我真不是為這原因而問他這問題的。在這件事上,我真的是體會到,『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翰一書 3:9) 他可以為他的面子不回答或說謊的,而他選擇了誠實的回答這個大概是沒有人提到過的問題,沒有在此事上犯罪,也讓我最終能肯定的知道,當時並不是因為聖靈在工作。
從這裏我想到,而提出了他做過這樣的見証,就是有時候事情的發生和禱告的結果完全相同,但有的時候卻正好相反,所以有時候會事先知道的。因我也有類似事先知道的經驗,想他是屬靈的長輩,所以當時覺得必然如此,就很正面的說這樣的事情是對的。直到回來後才想到申命記所說的,『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申命記 18:22) 才意識到這樣的有時對有時不對是不對的,是三位一體的神在訓練我們去分辨是否為聖靈的工作,或是老我甚至於是邪靈的作為,只不知道他現在是不是這樣領會的。
3. 亞當創造時是否和聖潔有份
他相信亞當創造時和聖潔無份,但聖經不是這樣說的。聖經是說,『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記 1:27) 有人可能會提出問題,因為『神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世記 1:26) 為什麼我們只談形像而不說樣式呢?因為形像和樣式是兩個字,一定要分開講,否則一定會有邏輯上的問題。
譬如有人這樣說,『我還是覺得,聖潔只有在神的生命中才有,亞當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是指亞當有靈。耶穌道成肉身,取得人的樣式,是指像人一樣有肉身。我覺得這是兩個平行的概念,照你的推論,耶穌既是取得人的形象,也應該是有罪才是。』如果是這樣想,邏輯上就會出現問題,問題是假設取得人的樣式,就是說與人完全相同。不是的,因聖經是說,耶穌『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G3444),成為人的樣式(G3667)。』(腓立比書 2:7) 所以只是樣式相同而已!形像是不同的。主是聖靈感孕而生,又一生不犯罪,這是主的形像,祂的確在道成肉身的期間是取了奴僕的形像,父神的奴僕,一生順服神。我們的形像則是亞當犯罪後的形像。
我們就在這裏簡單的說一下,形像和樣式的不同在那裏?保羅說,『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模成, be conformed to)他兒子的模樣(形像, image),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羅馬書 8:29) 請注意,他只說 要模成耶穌的形像,沒有說要模成耶穌的樣式,因為耶穌是取了人的樣式,所以我們已經有了耶穌的樣式。因為我們剛才說到「按我們的樣式」,我們就知道人的樣式就是三位一體的神的樣式。雖然聖經沒有明說三位一體的神的樣式是什麼,但我們知道樣式是固定的,其實樣式也不能被罪玷汚的。如果可以被罪玷汚,那麼耶穌就不可能『…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希伯來書 9:14) 因為祂的樣式被罪玷汚了。所以被罪玷汚的是亞當的形像,我們和亞當相同,形像是被罪玷汚的。
神的形像絕對包括了聖潔,『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未記 19:2) 人就會問,既然亞當是聖潔的,怎麼會犯罪?這是亞當有自由意志,可以選擇不順服神而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而罪的定義是不順服神,他雖是聖潔但可以犯罪。他的聖潔和神的聖潔不同,『…因為他(神)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後書 2:13) 神怎麼能不順服神呢?所以神的聖潔是不能犯罪的聖潔。
這和新約中的我們是息息相關的。在新約中,我們一信,『他(父神)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裏。』(歌羅西書 1:13) 祂愛子的國度是聖潔的國度,我們在祂裏面也有了聖潔,但也有自由意志,是可以如亞當般犯罪的!這和許多人的想法不同,以為有了聖潔就不會犯罪,不是的,是要『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撒羅尼迦前書 5:19) 順服神。神不是一個命令一個動作的神,所以即使是沒有聖靈感動的時候,也要站在神那一邊。
4. 超過所求所想的事
聖經明說,『神能照着運行在我們心裏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以弗所書 3:20) 所以我接著就問他什麼是超過所求所想的事情呢?因為從他的講道中,知道他沒有經歷過超過所想的事情。這絕對不是指類似病得醫治的事情,絕症的得到醫治是超過所求,但不是超過所想的。超過所想的是想都想不到的事,既然想不到怎麼能求呢?只能三位一體的神主動。
我告訴他我不記得,他在超過所求所想的事上舉了什麼樣的例子,但那現在的例子一定是錯的,他也很快的意識到這在邏輯上是錯的,因為那例子就是屬於可想到的一類。除非是像耶穌當時對門徒說的預言那樣,祂會死而復活,而且耶穌說,『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裏,同着眾使者降臨;…』(馬太福音 16:27) 這絕對是當時超過了門徒和眾人所想的。所以不是不能用現在發生的事情做例子,但我們要確實的知道那例子的確是超過眾人所想的。在『2123 神用給別人看的客觀事實顯現祂的存在』中,就是舉了一個這樣的例子,神使用網上的醫療系統的紀錄,顯現了祂的存在。因為網路的使用是近幾十年的事,所以神有約兩千年沒有這樣做過,這樣做的事情怎麼不會是超過所想的呢?如果你有興趣的話,可以到『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的網站後,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找到這篇短文。
5. 十一奉獻的真諦
我當時是以為,聖經不是明確的說要不要十一奉獻,但我還是跟他說新約沒有提到要十一奉獻,他的反應是引用這節經文,『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馬太福音 23:23) 我主要用的是和合本,因此沒有看到這裏是說十一奉獻是不可不行的,以為公義等事是不可不行的。
回來後檢查了不少英文版本和彙編原文的這經文,的確看到是對法利賽人說要有十一奉獻,但最後也意識到耶穌那時還沒有死而復活升天,這話是對在舊約中的人說的。在新約中,耶穌只稱讚過奉獻兩個小錢的寡婦 (參路加福音 21:1-4) 。 從「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來看,耶穌不會要在新約的我們守十一奉獻的律法的!耶穌自己守的是安息日的真諦而不是律法,祂怎麼會要求我們守律法呢!一個愛主的人自然會考慮到神家的需要,儘可能的使神家有糧。如果一個愛主的人有力量能夠做超過十一的奉獻,他一定會奉獻超過十分之一。如果一個愛主的人沒有能力奉獻十分之一,他的不到十一的奉獻照樣為主所悅納,因為他已甘心情願的儘他的力量做到能做的。
對于弟兄的教會最難的事,恐怕就是按照聖經不再倡導十一的奉獻,因為一個現實的問題馬上就會面臨,就是不知是否和教會建立的初時那樣,那時每個人都是這麼的愛主,神也帶領他們成就了人看是不可能做成的建堂計劃。
6. 一個常犯的錯誤
在新人門訓上册的第 54頁談到罪的定義中,最先引用的是雷歷博士的基礎神學,據書中描述,雷博士是被很多人認為是二十世紀最有影響力的基礎神學家之一,我沒看過他的書,不與置評。但要瞭解,他的書也是人的著作,不能和聖經相比,是要看聖經怎麼說,講到定義時,要看的是聖經有沒有如此說或有沒有這概念,要引用的也該是聖經說的而不是人說的。
在罪的定義這一點上,他的定義和聖經不符,所以邏輯上一定會有錯誤,就像聖經很清楚的說,『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裏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馬太福音 7:16-17) 不過,我不會因此去看他的書,指出邏輯的錯誤在那裏,因為這不是我的責任。
(你可以在『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看到所有的文章,到這網站後要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