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看到耶穌是神差遣來的世上的光,父給祂的命令就是信祂的人得永生,也顯示出祂一生都順服神。第二,我們看那三位一體的神中的一位耶穌是愛,祂以為門徒洗腳我們的榜樣,告訴基督徒要彼此順服,我們也看到基督徒要有信心的行為,不要像猶大般的心裏剛硬。第三,我們來看看接待主耶穌這點,並說明猶大是自願賣主的,且舉了一個「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的經驗。我們提到了這裏有預知的事,所以『…可以信我是基督。』(約翰福音 13:19) 也討論了受差遣是誰所引起的相關疑問。
1. 耶穌是神差遣來的世上的光
『耶穌大聲(G2896)說:「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來的。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裏。「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G3056),在末日要審判他。因為我沒有憑着自己講,惟有差我來的父,已經給我命令,叫我說甚麼,講甚麼。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着父對我所說的。」』(約翰福音 12:44-50)
首先我們注意祂是大聲說,當祂大聲說時,我們要特別注意。譬如說另一次為這經文,『節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耶穌站着高聲(G2896)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翰福音 7:37-38) 那差遣耶穌來的是誰呢?保羅說得很清楚,『…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馬書 8:3) 而神的兒子很顯然是耶穌,『那時,耶穌從加利利的拿撒勒來,在約旦河裏受了約翰的洗。他從水裏一上來,就看見天裂開了,聖靈彷彿鴿子,降在他身上。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馬可福音 1:9-11) 信祂的就是信神的,當然是這樣,因『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 10:30)
這道(G3056)是指什麼呢?就是指耶穌自己,這點在約翰福音一開始就明說了,『太初有道(G3056),道(G3056)與神同在,道(G3056)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着他造的。』(約翰福音 1:1-3) 所以祂等於換了一種方式在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 3:16-17) 祂第一次來本就不是審判世界,而是為要完成救恩,啓示錄所提到的白色大寶座的審判要到末日才會來臨(參啓示錄 20:11-15)
祂又明說了一次,『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約翰福音 9:5) 要趁著白日行走才不會跌倒,且『你們應當趁着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約翰福音 12:36) 父給祂的命令就是信祂的人得永生,這經文顯示出祂一生都順服神,『…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 …』(約翰福音 14:31) 這不是說神是一個命令一個動作的神,如果神沒有給祂命令,祂也會站在神那邊,這點可從耶穌出耶利哥發生的事看到,那時有兩個瞎子,『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馬太福音 20: 34) 很顯然的是耶穌自己動了慈心,神沒有給祂命令,祂也的確是站在神那邊。當初如此,今日對我們亦然,當沒有聖靈感動時,我們也一定要站在神那邊。
請注意,『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 3:18) 我們怎麼可以不信呢!我們最後要強調的一點,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所以我們到處都可以看到「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當我們不把聖經的話打折扣時,就可以看見神有時(但不多)默示了在字句上有的明顯的矛盾,不是聖經錯了,是我們沒到讀懂,是要瞭解神為什麼要默示這樣的明顯的矛盾給我們,到底是要傳遞給我們什麼樣的訊息,我們在『2111 聖經無誤論的真諦』詳細的討論過這點,請到『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的網站後,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找到這篇文章。謝謝。
2. 三位一體的神中的一位耶穌是愛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啊,你洗我的腳嗎?」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 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西門彼得說:「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耶穌原知道要賣他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着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翰福音 13:1-17)
祂知道很清楚祂的時間到了,在變化山上,不是『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兩個人同耶穌說話;他們在榮光裏顯現,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路加福音 9:30-31)
『…因為神就是愛。』(約翰一書 4:8) 就愛屬祂的人到底,為他們洗腳,並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翰福音 13:14) 這不是說,『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以弗所書 5:21) 祂不是給了我們一個榜樣嗎?要知道,『…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馬太福音 23:8) 先是順服神,然後要彼此順服,互相洗腳。就像,『若旁邊坐着的得了啓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不言。』(哥林多前書 14:30) 這不是說神給了後來的人啓示,先話話的人不就該順服嗎!我們再看,『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約翰福音 13:7) 我們現在不是就明白了嗎!
最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翰福音 13:16-17) 要能行才行,『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雅各書 2:20) 在啓示錄中,『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啓示錄 20:11-12) 沒有在生命册上的人只是暫時活著,因『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啓示錄 20:15)
最後的審判是照所行的,基督徒要有信心的行為,這樣的行為是主要他們做的。經文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 7:21-23) 主不是明講了他們並不在做主要他們做的事,如果他們順服主而去做主的事,主怎麼會說不認識他們呢?再舉一個啓示錄中老底嘉教會的例子(參啓示錄 3:14-22),經文說,『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啓示錄 3:17) 你想他們是在做神要他們做的事嗎?你看耶穌說,『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裏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啓示錄 3:20) 祂不會要他們把祂關在心門外的。
有些人如賣主的猶大般心裏是何等的剛硬啊!耶穌因為愛也幫猶大洗腳,但仍不能挽回他,雖然我們知道,『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約翰福音 13:2) 但這不能成為他的藉口,『…因他是個賊,又帶着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約翰福音 12:6) 如果不是他有這樣的破口,怎麼會允許撒但進入他的心呢?我們也會接著在下一段經文,看到他應已知道耶穌預先知道他會賣祂,仍然硬著心,用實際的出去的行動做出來!
3. 接待主耶穌和用腳踢我
『我這話不是指着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耶穌說了這話,心裏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門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着誰說的。」那門徒便就勢靠着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啊,是誰呢?」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 耶穌便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甚麼對他說這話。有人因猶大帶着錢囊,以為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甚麼賙濟窮人。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約翰福音 13:18-30)
我們首先來看耶穌會心裏憂愁這一點,這就說明了祂是完全的人,如果祂用祂的神性的話,跟本就不會憂愁。我們也可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看到這一點,『於是帶着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便對他們說:「我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裏等候,和我一同警醒。」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馬太福音 26:37-39) 祂是完全的人,會憂愁且禱告求父叫這杯離開,但祂在道成肉身時選擇一生順服神,所以最後還是照著神的意思去成就。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是指約翰,祂很清楚的預言,『我這話不是指着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約翰福音 13:18) 我們看見了祂真正預先知道要賣祂的是猶大,除賣主的猶大外,其他的都不知道是誰,我們不是看見,『…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約翰福音 13:26) 關於這經文,是引用詩篇的類似經文,『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詩篇 41:9) 耶穌的確是和賣主的猶大吃飯了,但顯然他不是祂的知己的朋友。如果你們記得當耶穌要選十二個門徒時,祂是『…出去,上山禱告,整夜禱告神。』(路加福音 6:12) 就是要確是神是要祂選包括賣主的猶大這個人,他賣主,怎麼不是用腳踢主的寫照呢?
其實不止是現在可以經歷,『…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約翰福音 13:18) 更是可以經歷詩篇 41:9 的知己朋友那部份,在這裏,我可以和大家分享一個這樣的經驗。有一次,有一個人莫名其妙的請我們夫婦和他全家人去吃飯,就我事後所瞭解的,他大約是覺得神要他經歷約翰福音 13:18,所以就請了我們。同一件事情,我後來才發覺神要我經歷的是詩篇 41:9,因為我以前以為他是知己的朋友,最後是真的被踢了一腳。
記得那一次是送給他、我們夫婦都覺得沒有問題的電子郵件,回應是以神的名義告訴我,把我比喻成豬狗,說『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馬太福音 7:6) 又說還有更嚴厲的話,只是沒有說出來,所以我不知道那些話,很久以前的事,也不知道他現在記不記得那些話。從此以後,我們基本上已十多年沒有交通過了!他在世人眼中是很屬靈的人,要不就不會以神的名義對我如此說話,當然我後來發覺話也不對,人也不是如此,要不然神不會讓我經歷客觀的事實這件事,這是我們以前在『2123 神用客觀的、給別人看的客觀事實顯現祂的存在』討論過的,請到『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的網站後,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找到這篇文章。
可能有人會問,為什麼『…可以信我是基督。』(約翰福音 13:19) 因為這裏有預知的事,是撒但不能做的,對於這點,講到這事的有一些地方,我們現在看其中的一點就知道了。如果撒但能預知,牠就不會介入耶穌的釘上十字架,幫助完成救恩的計劃。經文不是明說,『除酵節又名逾越節近了。…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門徒裏的一個。…找機會,要趁眾人不在跟前的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路加福音 22:1-6) 當然最後是沒有趁著猶大的心意,因為事情的發生是在眾人面前,如經文所說,『說話之間,來了許多人。那十二個門徒裏名叫猶大的,走在前頭,就近耶穌,要與他親嘴。耶穌對他說:「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嗎?」』(路加福音 22:47-48) 他是在眾人面前親嘴的,親嘴本是親蜜的動作,卻被猶大用來作為暗號!
有人說,『他吃了(那餅)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 …』(翰福音 13:27) 所以他有什麼辦法呢?有的,聖經不是明說,『…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各書 4:7) 對猶大來說,他是個賊,不能抵擋金錢的誘惑,只為了三十塊錢就賣了耶穌,『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馬太福音 27:9) 所以他是自願接受撒但的誘惑的。
我們看到,『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約翰福音 13:30) 有人就說,都是那餅惹的禍,只要耶穌不蘸那餅給他吃不是就好了嗎?不是的,就像我們先前討論過的,耶穌只是告訴他我已預先知道了,只是他的心剛硬,不聽。這都是發生在晚餐中,然而還特別指出那時候是夜間,所以是已經非常晚了,可是他還是一心一意的要出去賣主。
耶穌是奉父差遣來的,在祂生前,祂差遣了十二使徒,『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也賜給他們權柄,制伏污鬼。』(馬可福音 6:7) 那時賣主的猶大是那十二位之一,所以他不僅僅看過神蹟,但也曾自己能有權柄,能行制伏汚鬼的神蹟,但仍然賣主,他的心到底有多剛硬啊! 『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路加福音 10:1) 『又對門徒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路加福音 10:16) 這不就是耶穌說的,『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約翰福音 13:20) 請注意,都是兩個兩個出去的,這點是非常重要。譬如舊約說,『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能暖和呢?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傳道書 4:9-12) 新約也說,『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提摩太前書 5:19)
復活後的耶穌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使徒行傳 1:8) 在分離的禱告中,祂說,『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裏面,我在你裏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裏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約翰福音 17:20-21) 大使命很清楚的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耶穌)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 28:18-20) 這是和合本的翻譯,也是相當多的牧師這樣做的,但如果依照聖經應該是,『…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 (使徒行傳 2:38) 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和合本另譯)。』 我們看到不少人只以為大使命是使人受洗,卻忘了要教訓人去遵守行出來,要人甘心情願的遵守行出來是要以身作則的,要不別人會說你自己都不遵守,為什麼要我們遵守呢?我們以前談過這點就不多說了。所以基督徒都是有大使命奉差遣的,我們又一次看到,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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