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3 更正: 神用客觀的、給別人看的客觀事實顯現祂的存在 (旋風著)

更正: 衹有三位一體的神是絕對客觀的。這裏是假設醫療系統沒有錯,所以這是客觀的事實。在一般的情況下,這假設是沒錯的,但在特殊的情況下,也有會作假的醫生。

       一般的見証都是都有一些不能顯給別人看的地方,譬如說,有某個經文出現在我的意念中,我在異夢或異像中看見,所以這些都是在說我們所謂的主觀証據。而三位一體的神已用一個醫療系統的客觀紀錄,毋庸置疑的彰顯出祂的存在,也就是我們所謂的客觀事實。如果一個非基督親眼看見這紀錄,就解決了他一個最基本的關於神存不存在的問題。也許是我的學識淺薄,據我所知,其他宗教所謂的神,都有超自然事情的記錄,但唯有我們這三位一體的『神用客觀的、給別人看的客觀事實顯現祂的存在』。如果你知道有別的所謂的神有這樣的事情,請告訴我。謝謝。其實即使人知道神用客觀事實彰顯出祂的存在以後,人有自由意志,可以做任何決定,包括雖知道有客觀事實這點,仍可否認三位一體的神的存在。我這樣說,是因為我曾遇過到過一個非基督徒告訴我,即使有客觀事實,如果和這人想得不一樣,這人是看都不願意看的,我們可看到, 個人的決定是勉強不得的!

     如果一個基督徒要行大使命中的傳福音,告訴非基督這是他親眼看見的客觀事實,且更有可能變成那個非基督徒有和他相同的客觀事實,這樣更能令人信服,在這種情況下基督徒是為別人而親眼去看的。但如果一個基督徒沒有經歷過客觀事實,而他現在有一個機會讓他親自看見這客觀事實,讓他知道神的確用客觀事實彰現了祂的存在,在這種情況下,他也是為自己看的。即使不懂英文也沒有關係,可以用翻譯的軟體作即時翻譯成任何軟體做得到的語言。如果你想親自看而不會這樣做,只要你有手機,我就會用谷歌作為一個即時翻譯英文成中文的例子,另外告訴你可如何做。所以這客觀事實是世界性的,基本上會任何語言都可得到。

     就我所知,三位一體的神在約二千來都沒有做過這樣的客觀事實。我們就先舉出我經歷過的一個不常見的主觀証據的例子,然後敍述這客觀事實,最後說明如何能使你親眼看見這客觀事實。

     就像以前的文章一樣,這篇文章是基於在油管(YouTube)上分享的專題查經,所以我們在開始時有簡短的詩歌敬拜,這次我們是唱了有關超過所求所想的事的詩歌。關於超過所求和所想的事情,這兩者是不一樣的,如果我們連想都不能想到,怎麼能求呢?要能求,必須先要能想到,不能是超過所想的事情!譬如說,我們會在禱告中求神醫治我們,神常常作出超過我們所求的醫治,所以病得痊癒絕不是超過我們所想的事情。也就是說,如果你舉一個現在發生的事情作例子,那例子就是你能想到的,怎麼會是超過你所想的?在邏輯上一般是行不通的,除非發生的事情是猶如耶穌告訴門徒說,祂會死裏復活,門徒當時不信,是因為超過他們那時所想的,一直到門徒真正的看到耶穌復活,才相信了這話,所以耶穌那時是告訴門徒一個超過他們所想的事情。且門徒在祂復活後親自看到祂升到天上 (參使徒行傳 1:1-9),才會相信耶穌說的另一個預言,『…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着天上的雲降臨。』(馬太福音 24:30) 所以祂復活以後是永遠活著的。

      我們剛才分享過,一般的見証都是主觀証,都會有一些不能顯示給別人看的部份,但那些對那人都是很真實的,所以我們會稱之為主觀証據。三位一體的神有一次使我經歷過一次超過我想的事情,我原先本是不知道這件事,直到經歷和妻子做的試驗後,才確實知道了這事。起初也試著和別人分享這事,最後同意一位弟兄所說的,這不造就人,因為別人不知道我在說什麼!據我所知,在文獻中是不可能有這樣的事情的,因為以現在的科技,至少有一部份是人做不到的。我現在就舉一個在文獻中報導過,所以可以和別人分享,但卻是大部份人都不知道我在說什麼的例子,來說明另一類的主觀証據。

        這例子是和我現在的眼睛有的雙重影像有關,如果你不知道什麼是雙重影像,我就先解釋一下它的基本概念。就是我們有兩隻眼睛,因此左右眼都可以看到一個兩度空間的影像,這兩個兩度空間的影像會在腦中合而為一,使正常的人最終看到的是一個三度空間的立體影像。對一個有雙重影像的人來說,他的兩個影像不能在腦中合成一個三度空間的立體影像,所以他看到一個東西是兩個兩度空間分開的個別影像,也就是雙重影像。

        我是個有雙重影像的人,如果我的左手橫伸出去的時候,我只看到一個手,但當我右手橫伸出去的時候,我會看到兩隻手,一個是從左眼而來的影像,而另一個從右眼而來,因為在右邊,所以只要我一眨左眼,就知道那個是從右眼而來對的影像。然後腦能做使人訝異的事情,因為錯的影像會逐漸消失,只剩下由右眼而來的一隻手。你看不到我說的兩隻手,因為正常人本就是會看到一隻手,雖然你相信我不在說謊,但你會很難真正相信我真看到了右邊有兩隻手,因為你看不到。

        關於在文獻中報導過這事,我兒子是驗光的醫生,他確認了他在學校時學過這事,所以我知道在文獻中報導過,能夠分享。重點是在說,這是屬於主觀証據,我看到了但你看不到,會很難真正的相信。這和信仰有一點類似,所以信仰是很難的,基督徒是要:『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耶穌),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着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彼得前書 1:8-9) 請注意,原文只有魂這個字,沒有靈字。尤其是,『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利米書 17:9) 人真的會自己欺騙自己的!我知道這是真實的,因為我有過這樣的經驗。所以我們真該如彼得所說,『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書 5:8) 不要落入仇敵的手中。

       我今天要分享的是超過我想的客觀事實,詳情如後。如果你生病時會去找醫生治療,需要動手術時也如此,那麼這篇文章就是為你寫的,告訴你神的存在是可由能給別人看的客觀事實來証明。也就是從人和從神角度看,都是客觀事實和存在,而非內心的感動或相信。

           這樣的客觀事實可以從我遭遇的事情看見。在網路上的UCDavis醫療系統的MyChart,11/27/23紀錄了我和那時的家庭醫生對話,說我可以吃降血藥Losarton半顆,但要保持另一種降血壓藥Metoprolol的劑量相同,所以那時我是吃兩種降血壓藥的。

           MyChart的紀錄顯示,我現在沒有吃任何降血壓藥,並在1/9/25紀錄了我送給我現在醫生的最近的血壓紀錄中,從 3/5/24 到1/9/25,一點高血壓的問題也沒有。

           一件事情的發生,不是人做的,就是靈界做的!既然這樣高血壓的治療不是人能做的,因此一定是靈界做的。在靈界中不是屬神的,就是屬撒但的,因為我們知道撒但不會這樣做,所以一定是屬神的!所以說,神用在一個醫療系統中紀錄的客觀的事實,彰顯了祂的存在。 

           如果你認為醫療系統所紀錄的是客觀的事實,則會沒有任何疑慮的相信我所經歷的這事是客觀的事實,因在邏輯上只有這可能性。如果你主觀的相信,醫療系統紀錄的不見得對,不相信醫療系統的紀錄,這樣你就不會達到同樣的結論!所以有這樣對醫療系統的信心是我們的前提,有了這樣對醫療系統的信心,我們才會看到神藉著醫療系統所紀錄的客觀事實,彰顯出祂的存在。 

           你現在可以看到我碰到的事是這樣的客觀事實嗎?如果你知道我所碰到的是客觀的事實,你有沒有興趣親自看MyChart中所紀錄的,把我的客觀的事實,也變為你的客觀的事實?所以對你來說,這是不能給人看但屬於你的客觀事實。我必須強調,你得親自看見才會成為你的客觀的事實,要不,你只是主觀的相信我說的是事實。

           神的確在有網路前沒有這樣做過,有網路後才有可能透過網路的醫療系統、讓人親自看見能給人看的客觀事實。至於三位一體的神在有網路後是否這樣做過,我只能說我不知道,如果你知道這樣的事情請告訴我。啓示不只是會用超自然的方式在意念中告訴我們,神也常用別人的話啓示我們,如保羅見過大光後神是要亞拿尼亞告訴他一些事情(參使徒行傳 9:1-18)。我本來不想把這客觀事實放在油管和網路上,因為你在網路上看到的仍是主觀証據,因你要主觀的相信我沒有說謊。因我曾因別人的話得到啓示過,我真的不知道這次神會不會用我的分享去啓示你看到已做在你身上的事情,就像我起先並不知道這客觀事實一樣,直到在意念中被啓示喚醒。真的很希望神已在別人身上,做過這樣類似的客觀事實。

           請注意,即使你親自看見,我們有的客觀事實仍有所不同。你所有的客觀事實不能變為別人的客觀事實,因為你不能登入我的 MyChart。我這樣說是因為我知道有人動手術拿掉腦瘤後沒有吃藥,這樣的不吃藥的治療不是人能做的。不過就算是這人可以有紙上的紀錄顯示出他所說的一切話,但別人仍必須相信他的紀錄不是假造的,相信他說的話,也就是說,那人經歷了的是不能客觀的顯給別人看的客觀事實。

           為了達到親眼見的這個目的,我會登錄進入我的MyChart,使你能夠親眼看到這客觀事實的所有紀錄。我們知道,一般有主觀証據的見証,從神的角度看也是客觀事實,因為祂已經做了這事。但從人的角度看,是主觀証據,會有不能顯示給別人看到的部份,如剛才提到的某人說: 在意念中我有某些話,或在異夢中看到了一些事情,等等。以上所說的 MyChart 的紀錄,是從人的角度看,也是客觀事實, 所以可顯給非基督徒看,証明神的存在,解決他們的一個基本的問題。如果一個非基督徒不相信聖經的話只用純粹的邏輯,就會得到不可知論的結論。在這裏我只是說,他們親自來看只是解決了他們的一個基本的問題,他們也不會立刻因只有這一個客觀事實而信主,個人的決定是勉強不得的。已經有一個非基督徒也這樣做了,只是希望有一天他能想到這對他的影響,知道神確實存在,這已經是善莫大焉了! 

           請注意,大使命是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 28:19-20,和合本)  許多教會也是照這經文在做。其實大使命依照聖經是在說,『…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徒行傳 2:38) 保羅也知道要奉主耶穌的名受洗,『因為聖靈還沒有降在他們一個人身上,他們只奉主耶穌的名受了洗。於是使徒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受了聖靈。』(使徒行傳 8:16-17) 然後是和合本的另譯,『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所以大使命的要求是我們必須傳講,教訓他們遵守,但一個人有自由意志,決定權在個人。那要怎麼能讓人遵守呢?就是要以身作則,如聖經所說,『有了我(耶穌)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翰福音 14:21) 

    難怪有些教會基於這節經文,『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馬太福音 5:15) 要人做光做鹽。這本是好的,但常忘了下一句,『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 5:16) 要有好行為才行,不是口說而已!更忘了,即使燈放在斗底下,仍會發光,因為燈本就有發光的生命。基督徒讀經的目的,本是要得著生命,這就是耶穌說的,『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翰福音 5:39-40) 生命只能從神來,就像經文所說,『我(保羅)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甚麼,澆灌的也算不得甚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哥林多前書 3:6-7)  別人最多只能增加你的知識,帶領你到神面前,要知道,『…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馬太福音 23:10)

        請注意,現在你能夠在網路上看見的仍是一般的見証,因為你必須相信我說的是真的,除非你親自看見這客觀事實,才會變為你的客觀事實。也就是因為這個放在網上反正是一般見証的原因,我本來是不想放在網路上的,但想到我自己本也是不知道,直到在意念中告訴我,而我以前也常因別人的話得到啓示,因我不能確定三位一體的神是不是要藉著我的分享去啓示他人,最終還是改變了主意,希望有人得著啓示或能親自看見。有人會認為這事是撒但裝作光明的天使而來,這人是真的很難相信神有絕對主權,可以選擇自己要如何顯現都行。我知道這是從神來的,因為以前經歷過一些有多於自己一人知道的預知的事情,這是撤但和牠的差役所不能做的。這次也相同,也有多於自己一人的相信這是客觀事實。也是這一次,我真正瞭解了為什麼在耶穌道成肉身的期間中,祂行了這麼多的神蹟,猶太人仍然不相信祂,最終反將祂釘在十字架上!我們的心常和他們一樣,是多麼的剛硬啊!

        另外一件令人鼓舞的事情和大家分享,就是有一位學純數學的非基督徒博士看到以前的一個版本中告訴我們,在聖經的話語作前提下,從她以前所聽到的見証中,都可以找到邏輯上的錯誤,就是都有主觀証據,唯有這一次她找不到,所以決定親自來看這客觀事實,且已經看了。其實不只是非基督徒親自看了,也有些基督徒親自看了,只是到目前為止,兩者加起來,顯示出不是有很多人願意這樣做!

        就像我在大使命中所理解的,神允許用近日的環境來告訴我,我的生命夠不上我所得到的,因有別人介入,我就不多分享這環境是指什麼了!但至少我可以傳講三位一體的神做了這樣的一件事,所以請大家告訴大家,我到1/18/25前都會在新竹,之後我會回到美國靠近沙加緬度(Sacramento)住的地方,所以你可以估量有多遠、和願意付多少代價來親自看這客觀事實。如果你想親自看見,可以和我用 email  聯絡,我聯絡的地址在我的網站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的首頁中。如果是多於一人同時要親自看見,也沒有問題,以前我是一個一個來,現在我知道可以將電視作為計算機的銀幕,我在計算機做的事情可以讓多人在電視上同時看到。

           如果你決定要到我這裏來親自看,請先答應我要保持我的匿名。保持匿名的原因很簡單,碰到這樣的事太容易驕傲了,至少匿名應可能可以減少一個驕傲的原因。你可以講這客觀的事實給別人聽或甚至書寫,但對他們而言仍是和一般的見証無異,也就最多是主觀相信你的話的主觀証據。除非這人有機會見到我而想變成他的客觀事實,我就必須見他而將 MyChart  的紀錄顯給他看。在這種情況下,請不必告訴他我的名字,但請知會我一聲他叫什麼名字和聯絡方法,何時會來,當然能陪他來最好。這是我能想到能保持我匿名,而變為他的客觀事實的最好方法,我也會這樣告訴他這要求。 

           如果你不小心洩露了我的名字,不必擔心,我會這樣說是因為有一次,有一位弟兄承諾不要把我當時的情況說出去,但這位弟兄很好心的為我的情況禱告神,正好我的妻子在那禱告中。如果為這樣不小心的事情打破了承諾,只要在神面前悔改就可以了,因經文說得很清楚,『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一書 1:9) 告不告訴我都無所謂。

       最後,我要以討論三位一體作為結束,因為我們提到三位一體的神多次,而基督徒相信的是三位一體的神,這是非常重要的概念,所以我們藉這機會,簡單的說明一下這概念。三位一體的神是說神只有一位,但有三個不同的位格,就是父神耶和華、子神耶穌、和聖靈。耶和華是神,耶穌是神,聖靈也是神,所以只有一位神,而這三位在創世以前就是以愛為連接,但三位各有所司,譬如說,在耶穌道成肉身的那段時間裏有一個次序,父差遣子,子不去,聖靈不來(參約翰福音 20:21, 16:7)。關於只有一位神這點,我們來看創世記的經文是怎麼說的,『神(H430, 複數)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像,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created, H1254, 單數)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記 1:26-27)  名詞是複數,而動詞是單數,所以這裏是說了神是多位一體的唯一的神。

        父神是神,這是無可置疑的。聖經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翰福音 1:1-2) 這道是指耶穌,因耶穌自己說,『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翰福音 17:5) 這就是講的起初在未有世界以先,所以耶穌本質就是神。在祂道成肉身的那段時間,神自己說祂是神的兒子(參馬太福音 3:16-17),是基督(參馬太福音 16:16-17),連鬼也知道這點(參路加福音 4:41),那時祂是完全的人,因祂『…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 2:7) 因祂的本質是神,所以也是完全的神,就像一個王子淪落為乞丐,仍是王子,因王子的身份是與生俱來的,不會因淪落為乞丐就失去王子的本質。簡言之,耶穌是神。最後我們看聖靈也是神這一點,經文寫道:『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使徒行傳 5:3-4)   所以聖靈也是神。三位一體的神對基督徒而言仍是奧秘,不能完全瞭解的,至少我們不知神怎麼能成為如此,基督徒只能用信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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