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96 于宏洁的新人门训  – 不合乎圣经的地方(1) (旋风著)

基督徒常常以这样的话来结束争端,「我们的看见不一样!」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是很有道理,但却有一个极大的问题,就是这是从人的角度看事情,却没说圣经是如何说这件事情的,也就是说,没有指出基于圣经话语的逻辑错在那里,而基于圣经话语的逻辑是客观的,这也就是从圣经的角度看事情,所以至少有一个人错,也有可能两个都错,我们举了一个两个人都错的例子。因圣经是神所默示的,所以这也就是没有从神角度看事情!这是很严重、但却不能避免的事情,因为除了圣灵开我们的眼睛外,我们有时真是没有办法看见。但即使如此,我们还是要立定心愿、尽自己的能力去避免它。的确,人有自由意志,一个人的看法如何,是勉强不得的,也就是说,这样的一个人会有主观的看见。                        

开始时我是大力的推荐于宏洁的新人门训,那时我是没有看见其中有不合乎圣经的地方,现在看到了少数的地方的确是和圣经不和。就我所知,不少的教会都用这新人门训,譬如,在我所知道的一个教会中,就不只一次的使用这教材,因此我决定指出来我看到的地方,避免别人犯了和我同样的错误。我现在仍然继续推荐新人门训,因为这是我目前看到的最好的门训资料,只需要按照圣经的话去修正一些就可以了。     

理论上,好像是不该指出别人的错误,尤其是华人教会特别强调,『你们不要论断(G2919)人,免得你们被论断。』(马太福音 7:1) 这字 G2919 出现了131次,足够多次使我们能了解这字在圣经中真实的意义,但好像有些人没有注意到这经文,『你们是以外貌判断人,我却不判断人。就是判断人,我的判断(G2919)也是真的,因为不是我独自在这里,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 8:15-16) 这里中文翻译的同一个字有时是论断而有时是判断,一件事情的该不该说,实在是要看情况而定,我们就举一个这样圣经的例子。『矶法(彼得)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加拉太书 2:11-14) 我们看看以后彼得怎么说?『我们所亲爱的兄弟保罗,照著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得后书 3:15-16) 彼得很清楚的知道,那时的保罗是该说的!因为和圣经讲的真理有关。我相信于宏洁有这雅量,一但意识到有不合乎圣经的地方,就可以接受,并悔改而更正,因为圣经明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 1:9)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从于宏洁的「新人门训的第三课,『成为新造』(2):认识罪与肉体」说起,在这课中,我祇看见了罪的定义不是依照圣经的,是错的,因而引起了相关议题有的错误结论。因『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后书 3:16)  所以从圣经的角度看就是从神的角度看事情,这也说明了不强解圣经的重要。我们也解释了为什么反之不然,也看到了读经时不可随便画等号。因此我们首先要看看圣经怎么定义「罪」,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要在每件事情上都应该要从神的角度看。在这种看事情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证明「罪」和「不顺服神」是相等的,也就是在圣经里,「罪」的定义是「不顺服神」。为著达到这目的,我们也讨论了罪的本质,看到了其来源。第二,我们看到圣经的一致性,是指神借著圣经告诉我们是一致的,不是指字句上的。如果是在字句上的,我们就会找到有明显的矛盾,我们举了一个在字句上有著明显的矛盾的例子。如果我们看到了有明显的矛盾的地方,我们该问的是,神到底要借著这样的矛盾告诉我们什么,我们借著这个例子来讨论这点。第三,我们讨论了从人的角度看事情,这是相对于从神的角度看的,看到了两者之间的大不相同。如果是从人的角度看事情,就会有很多不同错的「罪」的定义,我们指出在第三课所引用的,为什么会是错的定义。我们特别强调在信心中不要把圣经的话语打折扣,只有这样的使用基于圣经话语的逻辑,才会是客观的。如果我们了解圣经上所说的罪是指不顺服神,传教时应该可以一点都没有困难的告诉非基督徒说,世人都犯了罪,因为神在律法中说过不要撒谎,那一个人会没有说过谎言,因此而不顺服神呢?

1.  罪的定义                        

我们是从于宏洁的「新人门训的第三课,『成为新造』(2):认识罪与肉体」说起,在第 55 页中说到圣经中其他经文对罪的定义,当我们很清楚知道圣经所说罪的定义是什么的时候,就会很容易的知道为什么这是错的。               

在他引用的经文之一说得很清楚,『这就如罪是从一人(亚当)入了世界,(罗马书 5:12) 所以罪进了这世界是因亚当做的事情,亚当做的事情就是他做了神不要他做的事,也就是亚当不顺服神而使罪进入了这世界,因此对这世界来说,「不顺服神」就意谓著「罪」,否则如果那时亚当顺服神,这世界就不会有罪了。                      

我们来看看亚当到底做了什么事情?『耶和华神吩咐他(亚当)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世记 2:16-17) 包括了可以吃生命树上的果子。当蛇引诱夏娃之后,『女人(夏娃)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亚当),她丈夫也吃了。』(创世记 3:6) 很显然的,亚当「不顺服神」而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所以对这世界来说,「不顺服神」就意谓著「罪」。                  

在逻辑上,当我们说这一个叙述是那一个叙述的定义时,我们必须证明这两个叙述是相等的。也就是:如果这个叙述成立,则那个叙述就成立;反之亦然。简言之,就是要证明充分和必要条件,所以我们还需要证明其反面,就是对这世界来说,「罪」意谓著「不顺服神」。如果能证明如此,那么「罪」和「不顺服神」就会是完全相等的,也就是说,圣经上对这世界来说,「罪」的定义就是「不顺服神」。现在我们来看看是否可证明:「罪」意谓著「不顺服神」?要证明这点,我们可以证明其相等的叙述,就是「顺服神」意谓著「不是罪」。「顺服神」怎么会是「罪」呢?这根本就是对的,不证自明!也就是说,从圣经的角度来说,对这世界来说,「罪」的定义是「不顺服神」。虽然圣经没有明说是这样,但绝对有像上述讨论的这概念,这就和三位一体这字一样,圣经从没有用过这字,但圣经里绝对有神是三位一体的神的概念。                  

因『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后书 3:16) 所以从圣经的角度看就是从神的角度看,因此从神的角度看,对这世界来说,「罪」的定义就是「不顺服神」。在这里我们必须要提的一点是,当保罗写「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这句话的时候,新约还没有完成,譬如启示录那时还根本就不存在,但基督徒在信心中,相信整本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如果一个人真相信如此,就不会把圣经的话语打折扣,会看到神借著圣经告诉我们是一致的,这一致性不是指在字句上的,如果是在字句上,我们就会找到有明显的矛盾的例子。当我们看到了明显的矛盾时,我们会问,神到底要借著这样的矛盾告诉我们什么?在后面的「2. 圣经的一致性是指神借著圣经告诉我们是一致的」中,我们举了一个这样的例子。                  

但要注意一点的是,就是我们不能说,从圣经的角度看事情就是从神的角度看,简言之,就是不能说反过来的叙述也是对的。这是因为神是无限,而圣经的字句有限,关于圣经没有记录所有的事情这点,约翰说得很清楚,『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 20:30-31)                   

到此,大家可能注意到,我们目前只能证明,从圣经的角度来说,对这世界来说,「罪」的定义是「不顺服神」。我们强调了「这世界」这字,所以圣经是说有「先前的世界」,而天使就是在先前的世界被创造的,但撒但和牠的跟随者堕落了,所以撒但是堕落的天使。(参启示录 12:9) 当亚当不顺服神时,罪就进入了这世界,因此罪在这世界之前就存在了,亚当的不顺服神是在罪的存在之后,我们怎么可能要人接受说罪的定义是不顺神呢?因为不能用未来发生亚当不顺服神的事,就说罪的定义是不顺服神啊!这是对的。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们只能证明,对这世界来说,「罪」的定义是「不顺服神」。除非圣经说在先前的世界中,罪,也是由不顺服神而来,我们才可以接受「罪」的定义就是「不顺服神」。               

我们知道罪不是神所创造的,因为『 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各书 1:17) 罪绝不是美善的,怎么会是从神而来呢?是从撒但而来的。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看有些事情的确是因撒但而有,首先大家都知道说谎是罪,所以不是神所创造的,那么说谎从那里来呢?我们看经文怎么说,『(魔鬼)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翰福音 8:44)  牠是说谎之人的父,当然说谎是由撒但(魔鬼)而来。在这里,我们用到了撒但只是魔鬼的别名,因为启示录说得很清楚,『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启示录 12:9) 请注意,那引诱夏娃的那条蛇就是古蛇。           

我们也可从这经文看到,说谎不在神里面,祂不能说谎,不在祂里面的事要祂怎么做,所以神不是无所不能的,祂不能说谎。但祂是全能的,就像经文所说,『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创世记 17:1) 这也成了「全能」的最好定义,就是从神的角度看,存在于祂的事情,祂都能够做。               

我们就先看看为什么圣经说有先前的世界。我们已知道罪不是神所创造的,而是在先前的世界中由撒但而来,所以第二步是说在先前的世界中,罪的来临也是因为撒但的不顺服神,换句话说,罪的本质就是不顺服神,这也成了罪的定义。        

为了证明圣经是说有先前的世界,我们来看看汇编(Strong’s Concordance)的原文。圣经的第一句话是『起初神创造(created H1254)()(复数)地。』(创世记 1:1) 我们来看「创造(H1254)」这个字,是指从无中生有的创造。我们再看下面的接著两节,『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世记 1:2-3) 所以这时才谈到这世界的事,所以这里的起初是指最起初,什么都没有,然后神无中生有的创造了时间和空间和先前的世界,我们为什么说有先前的世界呢?            

我们再看这一经文,『于是神造(made, H6213)了两个大光,大的(太阳)管昼,小的(月亮)管夜,又造众星。』(创世记 1:16) 这里的「造」字是用 H6213,那么我们来看这两个字的区别在那里?为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先看看夏娃是怎么来的,『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H6213)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世记 2:18) 这时亚当已经存在,所以『耶和华神使他(亚当)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创世记 2:21-22) 这就是说,夏娃是从已存在的亚当中造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只能用 H6213。简言之,用 H6213 这字就代表那东西是从已存在的东西造的。            

我们再看看这经文,『创造(H1254)天地的来历,在耶和华神造(H6213)天地的日子,乃是这样:』(创世记 2:4) 这时我们看到这经文用了两个不同的字,在起初的确是无中生有的创造(H1254),而后在这世界中,神造(H6213)了天地,因为天地在先前的世界就已创造了,只是在现今的这世界原先的状态是,『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创世记 1:2)               

我们现在看看一处和撒但有关的经文,我们看到这经文不是在讲人间的推罗王,而是在说灵界发生的事情,这很清楚的从下面经文看出来,『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人子啊,你为推罗王作起哀歌说:『主耶和华如此说:你无所不备:智慧充足,全然美丽。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佩戴各样宝石,,都是在你受造(H1254)之日预备齐全的。你是那受膏遮掩约柜的基路伯,我将你安置在神的圣山上,你在发光如火的宝石中间往来。你从受造(H1254)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后来在你中间又察出不义。因你贸易很多,就被强暴的事充满,以致犯罪,所以我因你亵渎圣地,就从神的山驱逐你。遮掩约柜的基路伯啊,我已将你从发光如火的宝石中除灭。你因美丽心中高傲(H1361),又因荣光败坏智慧,我已将你摔倒在地,使你倒在君王面前,好叫他们目睹眼见。你因罪孽众多,贸易不公,就亵渎你那里的圣所。故此,我使火从你中间发出烧灭你,使你在所有观看的人眼前变为地上的炉灰。 』」』(以西结书 28:11-18)               

请注意这里是用无中生有的创造 H1254 这字,这里再说了有先前的世界,而且天使是在先前的世界里被创造的,撒但只是堕落的天使,所以启示录12:9 会用古蛇这字。我们也看到了撒但是因罪孽众多被赶出去的,神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会因为牠一犯错就赶走牠的。我们又看到牠是因美丽而心中高傲,所以我们看到撒但是因骄傲而堕落的。心中有骄傲,终久是存不住的,因为圣经说得很清楚,『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路加福音 6:45) 撒但更胜一筹,不只是口里就说出来,心中的骄傲就化为不顺服神的行为,罪也就因此产生了,所以在先前的世界中,罪也是由于不顺服神。               

我们再看另一处和撒但有关的类似经文,在这里又是好像在说人间的巴比伦王,因经文说,『你必题这诗歌论巴比伦王说:(以赛亚书 14:4) 但接著是说灵界的事情,『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H5945)同等。」然而你必坠落阴间,到坑中极深之处。』(以赛亚书 14:12-15)    

撒但被创造的时候的确是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只是因我们刚才讨论的,牠是因美丽而心中高傲,而且骄傲到要与至上者同等。我以前以为至高者(H5945)指耶稣基督,因为撒但是创造物,时间只能往前,而在时间里面,主耶稣道成了肉身,是有一个次序的。就是神差遣了耶稣,所以『耶稣说:「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马太福音 15:24) 而且耶稣说,『我若不去,保惠师(圣灵)就不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 16:7) 撒但知道受造者不可能超过创造牠的神, 于是牠只想和基督同等,因此用行为表示出来成为敌基督,『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约翰一书 4:3) 所以至高者不是指基督的话,是指谁呢?     

你看我不是引用圣经的话支持我的看法吗?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但我最后发觉这是主观的看见。那么什么才是客观的看见呢?就是基于圣经话语的逻辑,我们要看圣经怎么说。按照圣经,这里的至高者应是指耶和华,这字 H5945 共出现了53 次,诗篇明讲了在这里的意义,『因为耶和华至高者(H5945)是可畏的,他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诗篇 47:2)     

有了客观的看见,我们就能意识到主观的看见的错误在那里!我们看见撒但是知道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的,经文不是明说,『污鬼无论何时看见他,就俯伏在他面前,喊著说:「你是神的儿子!」』(马可福音 3:11) 连污鬼都知道牠怎么会不知道呢?牠知道被创造者是不可能超过创造者的神的,牠没有三位一体的神的概念,牠是这么的高傲,怎么会想要和次一等神的儿子同等呢?不能超过神,但至少要和神同等啊!关于牠没有三位一体神的概念这一点,如果牠那时就知道耶稣基督是三位一体的神中的一位,牠就不会介入耶稣的被钉十字架,经文不是明说,『这时,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吗?(路加福音 22:3)   

回到这里的经文,我们看见撒但是撤底的堕落了,不是祂因为一有骄傲的意念就被赶出,而是在牠真正有了不顺服神的行为后,因为是「曾说」,所以牠的骄傲的意念的确在行为之先。     

我们会看到这是神做事的原则,在新天新地到临前,『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著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 20:11-13) 这里用的是「这些」,是复数,圣经没有明讲这些案卷是什么,譬如说有没有记载坏的意念如骄傲等的案卷?有人可能会这样猜答案,但圣经没有明讲的像这样的事,猜也没用,是该猜都不用猜。但我们一定会照我们的行为受审判,撒但不是也因为牠的行为被赶出吗?这行为是指信心的行为,从生命中发出来的。耶稣说得很清楚,『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 10:10)             

我们又看到,『有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锁链把他们永远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犹大书 1:6) 有一些堕落的天使,已因不顺服神不守本位而被拘留到了大日的审判的时候。简言之,在先前的世界中,罪的产生也是由于不顺服神。我们也看到了,天使被创造时有真正的自由意志,他们可以选择顺服神或是不顺服神。有人这时可能会问,为什么神会留下撒但呢?诗篇说得很清楚,『你因敌人(撒但)的缘故,从婴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使仇敌和报仇的闭口无言。』(诗篇 8:2) 在创造时,人的能力本是比天使微小一点(参诗篇 8:5, 希伯来书 2:7),譬如看这经文, 『他(报信的)还说话的时候,又有人来说:「神从天上降下火来,将群羊和仆人都烧灭了;惟有我一人逃脱,来报信给你。」』(约伯记 1:16) 报信的还以为是神做的,看约伯记就知道这是撒但的工作,所以撒但可以从天上降下火来,我们不行。撒但是堕落的天使,牠的能力本就比人强,相对起来,婴孩和吃奶的不就是指人吗?但有些人会为主甘心乐意的摆上自己,甚至生命,撒但还有什么话可说的!                  

有人会问,嫉妒是不顺服神吗?诗篇不是明说,『不要为作恶的心怀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义的生出嫉妒。你当倚靠耶和华而行善,住在地上,以他的信实为粮。』(诗篇 37:1-3) 嫉妒怎么会是顺服神呢!读经之一点是要读出一些神做事的法则,诗篇对于这点就说得很清楚,『他使摩西知道他的法则,叫以色列人晓得他的作为。』(诗篇 103:7)  有人还有其他的问题,如若一一细说,时间就不够了!                  

最后我们来谈一谈有人说,死是因为神的审判而来,不是的,因为『耶和华神说:「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著。」于是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创世记 3:22-24) 所以虽然亚当犯了罪,不顺服神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他仍然是可以吃生命树上的果子的,那时神能做的就是把守生命树的道路,不让他有这个机会。我们不是在前面的希伯来书 2:14-15 分享过,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吗?所以死也是罪的权势之一,就像经文所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 6:23) 我们知道,『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撒但)手下。』(约翰一书 5:19) 但即使如此,神还是永远的保有祂的绝对主权,这就像约伯记开始时所说的一样,撒但行事不能超过神所允许的范围,神不允许我们死,我们就能存活。

2. 圣经的一致性是指神借著圣经告诉我们是一致的               

圣经的一致性是指神借著圣经告诉我们是一致的,不是指在字句上的,如果是字句上的,我们就会看到有明显的矛盾,看到这样的矛盾,我们应该问的是,神默示这字句上明显的矛盾,到底是要借著这样的矛盾告诉我们什么?              

举个有明显的矛盾的例子来说明这点。在耶稣受洗后,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受魔鬼(撒但)的试探,(参马太福音 4:1, 路加福音 4:1, 马可福音 1:12) 这事情在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记载的很详细。依照路加福音 4:1-13,提到了三件耶稣被试探的事件,简言之就是:(1) 吩咐这块石头变成食物;(2) 将天下的万国都指给祂看;(3) 领祂到耶路撒冷的殿顶上。并说,『魔鬼用完了各样的试探,就暂时离开耶稣。』(路加福音 4:13) 如果我们看马太福音 4:1-10,就有了不同的次序:(1)(3)(2)。这里有著明显的矛盾,神到底要借著这矛盾告诉我们什么?                        

  • 我们注意到的是、试探不只有这三件事,只是这三件事特别的突出,两本福音书都有记载,所以这不同的次序会让我们特别注意到,试探的事不只是这三件事而已。        
  • 我们会注意到魔鬼只是「暂时」的离开耶稣而已,以后祂还是会受试探的,所以希伯来书会说,『因我们的大祭司(耶稣)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希伯来书 4:15) 明显的说,耶稣在以后还是受过许多试探的。你看圣经在这点上,说得是多么的一致!这是神借著圣经告诉我们是一致的一个例子。对于没有犯罪这点,彼得也说得很清楚,『他(耶稣)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彼得前书 2:22)                        
  • 路加福音说,『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写给你,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路加福音 1:3-4) 我们看到这里所说的次序不是指事件的次序,如果是的,就会有如上述明显的矛盾,所以这里的次序是指事情的次序,三本福音书都一致的说,受试探这件事情发生耶稣受洗之后。

3.  从人的角度看和从神的角度看事情的大不相同    

相对于从神的角度看就是从人的角度看事情,如果是从人的角度看,就会有很多不同错的定义。譬如在 55 页中说到,「圣经中其他经文对罪的定义」,所引用的经文是:『违背律法就是罪。』(约翰一书 3:4) 和『凡不义的事都是罪(约翰一书 5:17) 对于前者,律法是神所攽的,违背律法当然是不顺服神,当然是罪。事实上,从犹太人的观点来说,耶稣是不守安息日的时间,是违背律法。但耶稣守的是安息日的真谛,并且祂说的很清楚,『因为人子(耶稣)是安息日的主。』(马太福音 12:8) 耶稣是犯罪的吗?绝对不是。也就是说我们会找不到经文说罪就是违背律法,也不能证明这叙述是对的,就是我们不能证明充分和必要条件,所以不能定义「罪」就是违背律法。   

对于后者,新约说得很清楚,『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各书 1:17)  行不义的事当然是不顺服神,自然是罪。但一个不信者虽然行了公义的事情,仍然有罪,因『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 3:18)  我们不能定义「罪」就是凡不义的事。              

所以看圣经时,不能随便画等号,圣经常常在说一个单方向成立的叙述而不是说双方向都成立,随便划等号会创造一个不是圣经所说的神自己还不知道!我们实在应该注意到圣经说得很清楚,『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利米书 17:9) 我们甚至于会自己欺骗自己的!其实听人讲话时,也要如此,不能随便画等号,要不真有时会因听到别人没有说的话,而引起争论。           

有人可能会说,我们是人,当然是从人的角度看事情。但因为圣经是神所默示的,只要我们能像彼得在彼得后书 3:15-16 所说的,不强解圣经,不就是从神的角度看事情吗?耶稣说,『父怎样吩咐我,我就怎样行。(约翰福音 14:31) 除耶稣外,那个人在没有模成耶稣的形像前,能说自己一生都顺服神呢?如果我们能正确的了解圣经所说罪的定义是指不顺服神,就会明白圣经为什么会说,『世人都犯了罪。』(罗马书 3:23a) 犯了罪当然是『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 3:23b)         

我们知道杀人放火当然是罪,很清楚的是不顺服神。利未记说得很清楚,『你们不可偷盗,不可欺骗,也不可彼此说谎。』(利未记 19:11) 在经验中,我们不是看到、小孩子不必被人教,就会学会说谎吗!一个没有杀人放火过的人,难道从来没说过谎而不顺服神吗?圣经所说的罪是指不顺服神,所以会说世人都犯了罪。因此传教时,应该会一点都没有困难的告诉非基督徒说,世人都犯了罪。真正的困难是在人有自由意志,可以选择要不要相信圣经的话?所以一个人不在信心中相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因信心而能用基于圣经的话的逻辑,只纯粹的使用逻辑,结论就会是不可知论者,不知道神是否存在。其实,即使是基督徒,也可以选择要不要把圣经的话打折扣。如果自己没经历过但相信圣经是对的,怎么会把圣经的话打折扣呢?要知道只是自己没经么过这样的真理而已!                 

关于把圣经的话打折扣这一点上,我们来看一个两个人都错的例子。罗马书说,『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模成,  be conformed to)他儿子的模样(形像, image),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马书 8:29) 很显然的,如果不把圣经的话打折扣,就会接受同时有预知和预定,会意识到这是一体的两面,如同一个硬币有头和尾,但仍是一个硬币。马可路德认为只有预知,而喀尔文认为只有预定,也就是说他们都把这经文打了折扣,在这一点上跌倒了!尤其是人们认为他们都很属灵而不应该会错,所以到今天为止还有人在争论那个是对的,其实是两个在这一点上都错了!也不能怪他们,他们没有经历过同时有预知和预定的情况,只晓得不是预知就是预定,而现代人经历过类似这样的情况,怎么还会在这上面把圣经的话打折扣呢?关于类似的一个例子,请参照『2005 只有一圣经』,对这篇短文有兴趣的人,可到『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的网站后,按『对属灵生命的了解』。                  

我们来看一个关于一个公认为属灵的人,犯了错误会影响多大的圣经的例子。我们知道所罗门建造圣殿,所以他那时应该是非常属灵的人,但『所罗门年老的时候,他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所罗门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亚扪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对面的山上建筑邱坛。他为那些向自己的神烧香献祭的外邦女子,就是他娶来的妃嫔也是这样行。』(列王纪上 11:4-8) 我们看看在什么时候这些邱坛才被清除掉?是在约西亚清除邱坛的时候。就像经文所说,『从前以色列王所罗门在耶路撒冷前、邪僻山右边为西顿人可憎的神亚斯她录、摩押人可憎的神基抹、亚扪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筑的邱坛,王(约西亚)都污秽了,又打碎柱像,砍下木偶,将人的骨头充满了那地方。』(列王纪下 23:13-14) 那时,犹大国已经快灭亡了!可见得影响会多么深远。         

最后我们来看,保罗讲的一个相关的事实,就是『若有人以为自己知道甚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哥林多前书 8:2) 这是可以经历的经文之一,如果神要的话,会制造环境让我们有这样的经历。一般来说,人都常常喜欢作师傅教人,所以圣经会说,『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各书 3:1) 尤其是我们会常常以为自己知道,却后来发觉当时并不知道,我们真应该要谦卑,耶稣说,『我心里柔和谦卑(马太福音 11:29) 不谦卑怎能模成耶稣的形像呢?只是知道容易而做出来不容易,约伯也是受尽苦难后才知道自己的自义,说得出来,『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约伯记 42:5-6) 所以耶稣会对众人和门徒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可福音 8:34) 但就像经文所说,『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 16:33) 以约伯为例,『那时,耶和华从旋风中回答约伯说:』(约伯记 38:1) 有必要的时候,三位一体的神会亲自工作,绝对会实现耶稣的应许。

(你可以在『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看到所有的文章,到这网站后要按『对属灵生命的了解』。)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