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9 耶穌基督的啓示和對的三分法 – 啓示錄 (1) (旋風著)

        首先聖經明說啓示錄中所說的是耶穌基督的啓示,祂在異象中親自向他顯現。我們看到了約翰的順服。我們討論到為什麼經文是說,一個真正有福的人不只是要念,更是要遵行。也看到聖經的數目有時是用比喻說的,有時是精確的!要能分辨。第二,我們從經文中看到在啓示錄中一些描述的主和約翰該做的事,並說明七靈是指什麼。藉著原文和不同的譯本,看到和合本漏翻的一句話,決定了這裏的主神是指主耶穌基督。我們也看到了約翰的謙卑和他為主付上了被囚的代價。最後我們看到了耶穌是在主日在異象中向他的顯現,和一部份約翰即將做的事情,我們看到基督的眼中教會,都是金燈台,地位上已成聖的,雖然不是每一個成員都是得勝者。他也描述了人子的形像,說到了兩刃的利劍,從相關的經文中知道主是全知的。也藉此指出了我們以前在什麼地方討論過,聖經的經文告訴我們,人死是了是靈先走,然後是魂,魂離開人就死了!從兩節經文和這個,我們看到了人是由靈、魂、體構成的三分法是對的。因此知道二分法說到靈魂是不可分的在一起是錯的。

1. 耶穌基督的啓示和有福的人

        『耶穌基督的啓示,就是神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眾僕人。他就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約翰便將神的道和耶穌基督的見證,凡自己所看見的都證明出來。念這書上預言的和那些聽見又遵守其中所記載的,都是有福的,因為日期近了。』(啓示錄 1:1-3)

        在開始就很清楚的說明、這是神賜給耶穌基督的啓示,三位一體的神本是同尊同榮的,因此這就表示了是說在時間的次序裏面。因在基督道成肉身的那段時間中,是有一個次序的,父差子如經文所說,『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約翰福音 20:21) 子不去聖靈不來,這點耶穌說得很清楚,『…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裏來;我若去,就差他來。』(約翰福音 16:7) 

        我們看到了約翰很忠實的記載了所看見的事情,在啓示錄中,他也彰顯了他的順服,不寫所不要他寫的事情。如經文所說,『七雷發聲之後,我正要寫出來,就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七雷所說的你要封上,不可寫出來。」』(啓示錄 10:4) 他只說有七雷,但沒有記載七雷所說的事情。

    也就是因為沒寫出來,只幾句話就帶過七雷,因此一些人常常忽略了七雷說的事。有人告訴我說,七雷已經發生了,屬靈的人才可以看得到,但這樣的說法不在聖經裏面,是屬於在啓示錄加添了一些話語,啓示錄說得很清楚,『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 啓示錄 22:18) 我不知道為什麼這樣的基督徒會不害怕?聖經是說七雷在第六號的末了 (參啓示錄 9:13-10:6) ,聖經雖然沒有說何時七雷會發生,『但在第七位天使吹號發聲的時候,神的奧秘就成全了,正如神所傳給他僕人眾先知的佳音。』(啓示錄 10:7) 到第七號的事情發生時,我們自然知道七雷已經過了!

        我們來看看這裏的有福的人是什麼人?有人鼓勵人去看啓示錄會強調,『念這書上預言的…是有福的…』(啓示錄 1:3) 的確,當不强解聖經(參彼得後書 3:15-16),而沒有念錯的時候,念這書的人比不念的人有福。不該念而念錯時更麻煩,因為要真正的更正一個錯誤,至少會花相當多的時間。而且不要忘記這裏有個「和」字,要遵守才真正的有福。經文說得很清楚,『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各書 1:22) 從聖經的一致性來看,難怪會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 7:21) 所以不只要聽對,還要遵行才會真正有福。

        最後我們知道日期近了,但不是說依照我們的時間表,初期的教會相信主會再來,而且是『…你們自己明明曉得,主的日子來到,好像夜間的賊一樣。』(帖撒羅尼迦前書 5:2) 現在兩千多年已過,主仍沒再來,但我們不能引用聖經曾說,『親愛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得後書 3:8) 或是引用,『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詩篇 90:4) 就用算數說,主的一日就是等於我們的千年,所以有人說,現在只等了兩天多一點,太短了,當然主不會再來。其實看上下文就知道這裏不該用算數,而是有其他的原因。前者是在說,『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 3:9) 後者是在強調,『你叫他們如水沖去,他們如睡一覺。早晨,他們如生長的草,早晨發芽生長,晚上割下枯乾。』(詩篇 90:5-6) 所以聖經的數目有時是用比喻說的,不像在創世記 5:1-32 中提到亞當的後代時,所用的數目是精確的!要能分辨。

2. 啓示錄中一些主的描述和約翰該做的事

       『約翰寫信給亞西亞的七個教會: 但願從那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和他寶座前的七靈,並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裏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 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神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裏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啓示錄 1:4-9)

        首先我們看到約翰得寫信給等下要提到的七個教會,並告訴他們神如何看他們和給他們的鼓勵。這裏提到了「願」神、七靈和主耶穌有恩惠、平安歸與他們,啓示錄 1:4在原文中沒有「願」這個字,恩惠和平安是在愛中和神合一而一定有的。那麼七靈是指什麼?我們來看這節經文,『我又看見寶座與四活物並長老之中,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殺過的,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啓示錄 5:6) 那羔羊顯然是指主耶穌,祂因愛我們為我們捨命,釘十字架而流出寶血,這樣的功效就如前所述,而將榮耀、權能歸給他是理所當然的,就像原文所說,不是「願」而已。我們看那羔羊有神的七靈,這裏看到了三位一體的神都在那裏,在道成肉身的時間中三位各有所司,有一個次序,耶穌為父所差遣,耶穌不去聖靈不來,有七個教會就有七靈,而這七靈是奉差遣往普天下去,所以這是指無所不在的聖靈。耶穌說,『因為無論在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馬太福音 18:20) 耶穌現已在天上,坐在神的右邊,就如經文所說,『…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歌羅西書 3:1) 但祂的應許並沒有落空,祂現在是以三位一體的神中的一位聖靈在我們中間。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的是多麼一致啊!這並不是說在字句上沒有明顯的矛盾,這時我們該問的是神要藉著這樣明顯的矛盾告訴我們什麼,也就是要從聖經的一致性來問答這樣的問題,而不是以為抓到了聖經的小辮子,認為聖經是錯的!

        在啓示錄 1:8 ,我們知道阿拉法和俄梅戛分別是希臘文中的最開始和最後的字母,所以這裏是在講神是昔在今在永恆的神。其中的主神是指三位一體的神的主耶穌,因原文有「以後要來」這句,而只有主耶穌會以後再來,所以新譯本會翻成,『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格;我是今在、昔在、以後要來,全能的神。」』(啓示錄 1:8,新譯本) 中文標準譯本也這樣的翻譯出來。所以這是在講耶穌基督的,從像一開始經文就說,『耶穌基督的啓示,就是神賜給他,叫他將必要快成的事指示他的眾僕人。他就差遣使者曉諭他的僕人約翰。』(啓示錄 1:1)

       最後我們看到了約翰並不強調他是使徒,但說他是我們的弟兄,他和我們所應作的工作就是他簡短所提到的,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見證。也是因為如此,他被囚在拔摩島上,就是在這個時候,耶穌親自在異象中向他顯現,這應該是異象而不是異夢,因為經文說是看見的。

3. 耶穌的顯現和三分法

       『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達與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老底嘉那七個教會。」我轉過身來,要看是誰發聲與我說話。既轉過來,就看見七個金燈台。燈台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着金帶。他的頭與髮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腳好像在爐中鍛煉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他右手拿着七星,從他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啓示錄 1:10-16)

       這是一個主日發生的事情,在這裏的經文中,用的是人子,所以說得很清楚,主在異象中親自向他顯現,並告訴了他對那七個教會該做的一件事情。然後他看見了七個金燈台,『…七燈台就是七個教會。』(啓示錄 1:20) 所以在基督的眼中教會都是金燈台,不管他們的行為如何,都是地位上已成聖的,雖然不是每一個成員都是得勝者。這就猶如我們信的時候,客觀上已地位上成聖,但在走上成聖之路的主觀經驗中,會常常跌倒。然後我們看到了他看到的人子的形像,有很清楚的描述,當然聖經中還有更多的敍述。

     請注意他提到了兩刃的利劍,在和合本只提到三次,除這次外,另一次在這經文,『你要寫信給別迦摩教會的使者說︰『那有兩刃利劍的說:』』(啓示錄 2:12) 那有兩刃利劍的顯然是耶穌基督。另外一次是說,『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希伯來書 4:12-13) 在第十三節經文中,我們再次看到主是全知的,在第十二節中,我們也看到了神的道比兩刃的利劍更快,可以分別是開魂和靈,這是因為人由靈、魂、體構成,如經文明說,『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撒羅尼迦前書 5:23)

        我們也在『2056 醫血漏和睚魯女兒復活,及差遣十二個門徒  -耶穌的形像(11)』中的『2. 睚魯的女兒死而復活』討論過,為什麼聖經的經文是說,人死是靈先走,然後是魂走,魂離開後人就死了!所以聖經是說人有靈、魂、體的三分法,而不是說靈魂在一起及有體的二分法。我要強調,我不是說看見二分法的人是全部都是不對的,只是說在這一點上是不對的。最後要提的是,在希伯來文的文化中,靈和魂是可以互用的,而在中國人的文化中,靈魂都是在一起的,但我們實在要看聖經如何說!

    最後我們看到,聖經明說,人死時,『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傳道書 12:7) 而有些魂是在天上的祭壇下面,如經文所說,『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啓示錄 6:9) 所以人死時的靈和魂非得分開不可,靈魂是可以分開的,也就是三分法是對的。神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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