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0 不能事奉兩主、休妻、和乞丐拉撒路 -耶穌(23)(旋風著)

        我們在這篇短文中討論了、兩個關於休妻和拉撒路的經文所帶來可能有的爭議性話題。前者和一般的觀點相當不同,後者會用這經文帶出了在信心中四維空間不存在的問題。首先我們看到了經文說我們不能事奉兩個主及其原因,說到為什麼貪財是不好的,也看到天國是要努力進入的,不要做小信的人,看到了禱告的優先秩序,也提到了一個會被接納的心志和禱告,和簡短的討論了大衞在詩篇 51 篇的禱告,不只在神面前悔改,也是在眾人面前悔改。第二我們從休妻和另娶的中看到,神作事的一個原則,就是分別一般的情況和特例,對於這點,我們也舉了其他的例子說明,並看耶穌自己怎麼說。最後我們來看乞丐拉撒路和財主之間的事情,也看到了不能用亞伯拉罕和財主之間有深淵相隔,來說有四維空間(不包括時間)的存在。如果四維空間存在,除了和信心有衝突外,也會造成矛盾的。

1. 不能事奉兩個主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律法和先知到(施洗)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G971)要進去。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路加福音 16:13-17)

      瑪門基本上是指財富,我們看到了耶穌知道法利賽的心,知道他們貪愛錢財,『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 6:9-10) 貪戀錢財是真的很不好的,這不是說錢財本身有問題,而是說不要貪財,且要看錢財是從那裡來,怎麼使用?有人做見証說,有一位姊妹承繼了許多遺產,她本想捐出所有的遺產,她做見証說神沒有這樣告訴她該如此做,反該把遺產留下,她就用這些錢及利息支持了許多宣教的機構。再看看亞伯亞罕,以撒,雅各不都是因為神的祝福很有錢嗎?

    很清楚的,神憎惡人所尊貴的如錢財、沽名釣譽的好行為等。要真正如保羅所做的要從心裏發出,『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加拉太書 2:10) 我們也看到律法(的真諦)是不能廢去的,耶穌在世所行是如此,不消滅聖靈的感動,也是如此。律法本是好的如經文所說,『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羅馬書 7:12) 只是『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 3:20) 所以保羅會說,『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馬書 3:31) 不消滅聖靈的感動,就自然而然的成全了律法。

    我們也看到天國是要努力進入的,努力(G971) 在聖經只出現兩次,另一次是一致的這樣說,『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G971)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馬太福音 11:12) 這努力不是說努力做一般的好行為,如果我們看原文或英文就很清楚了,天國會遭受暴力的(G971) ,而以強力(G726)成為暴力的人(G973)才可以進入。這是指屬靈的爭戰,『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以弗所書 2:1-2) 我們在沒有信而受洗前本是這樣,因為從亞當和夏娃開始都是『…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 3:23) 到信而受洗時,『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裏;我們在愛子裏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歌羅西書 1:13-14) 從那時起,『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以弗所書 6:12-13) 我們以前提過,那全副軍裝中除了聖靈的寶劍外都是防禦性的武器,所以神的意思是要我們首先要站立的住,當聖靈帶領我們攻擊時才是最好的時機,不要自作主張,以為憑自己的力量就可戰勝撒但。這樣的爭戰要以強力,怎麼可能會是和平的呢?

       在馬太福音也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喝甚麼;為身體憂慮穿甚麼。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你們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何必為衣裳憂慮呢?你想,野地裏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它也不勞苦,也不紡線。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裏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裏,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馬太福音 6:24-34)

       很顯然的,這經文主要是講屬世的事情,事奉神而知道祂會照顧所有的事情,我們還憂慮什麼呢?有許多的見証都說到這,我們就不多講了。這些經文也告訴我們禱告的優先秩序,不要做小信的人,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如主禱文般,所以我們注意到在這節經文,『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馬太福音 6:11) 在這之前都是講屬靈的事,在這之後都是講屬世的事,而聖經講得很清楚,『耶穌回答說:「經上記着說:『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路加福音 4:4) 我們實在該每天感謝那屬靈的供應和屬世的糧食。

    這經文也明說了不要為明天而憂慮及其原因。最後我們要提到,這樣的心志和禱告是會被接納的,『我求你兩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箴言 30:7-9) 再看看大衞的一個禱告,詩篇五十一篇是大衞在和拔示巴同室後作的一首詩,我們從詩中可看到大衞在神面前徹底悔改,有人告訴我比較沒有人注意到這是交與伶長的,是許多人會去唱的,所以犯了大罪的大衞不祗是在神面前悔改,也是在眾人面前悔改,沒有隱藏自己的罪過。

2. 休妻和另娶的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路加福音 16:18)

       馬太褔音也這樣說,『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 5:31-32) 舊約更明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瑪拉基書 2:16) 

       這樣看來,好像基督徒是絕對不可離婚的教導是絕對正確的。回答這個問題,我們要看聖經怎麼說。首先我們看到,『他(耶和華)使摩西知道他的法則,…』(詩篇 103:7) 我們要像摩西一樣知道祂作事的法則,從聖經的一致性來看這經文意謂著什麼?簡單來說,這問題和該不該受洗的問題本質上是一樣的。說到受洗,我們以前分享過,是一般該受洗的,簡單的說,因大使命這樣要求(參馬太福音 28:18-20),而耶穌又做了我們的榜像(參馬太福音 3:13-17) 但在特殊情況的情況下是可以不受洗的,聖經只說了和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兩犯人之一的作例子(參路加福音 23:39-43) 我們看聖經要很清楚的分辨,一般情況和特殊情況,在特殊情況時我們該問的是不是在同樣的情況之下。

       我們再看妓女喇合的例子(參約書亞記 2:1-22),她又做妓女又說謊,但聖經怎麼說她呢!『妓女喇合因着信,曾和和平平地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希伯來書 11:31) 所以神所看重是和人相當不同,喇合被稱讚的是她的信,不是因她做過妓女,也不是因她放下自己的生命而為神說謊,我們也看到她甚至於在耶穌的家譜中(參馬太福音 1:5) 。其實我們也從這中看出她不願做妓女的,聖經沒有明說她為什麼非得做妓女不可,猜也無益,不能真正猜出來的。難道神要每一個人說謊和要每一個女人做妓女嗎?這是特殊的情況,神有絕對的主權,祂看人的內心,和世人所看到的不同。關於這點,我們有更多的例子,就不多說了!

       最後我們看耶穌怎麼說,『…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 19:3-6) 前面是講一般結婚情況,不可離婚,我們可看到這點,因祂接著又說基本上同樣的話,『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 19:7-9)

    其實後面也提到了關於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的特殊的情況,這不是開了一個可離婚而再結婚的門和藉口,在這特殊的情況下,我們要問的是,這婚姻真的是神所配合的嗎?譬如說,如果夫妻本都是非基督徒的話,我不敢說這婚姻一定是神所配合的而不是人自己選的。所以基督徒是絕對不可離婚的教導不是絕對正確的,要看是一般的情況或是特殊的情況。這就像有人說,我不必去教會,只要我信就好,可是聖經不是這樣說。只是要非常注意,仇敵撒但是樂於見要到一個婚婚的破裂的,我們必須要非常小心去分辨,不要中了仇敵的詭計。

3. 乞丐拉撒路的事情

       『「有一個財主,穿着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就喊着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加福音 16:19-31)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我們不要把聖經的話打折扣,要在信心中看結果,因為我們知道,『憑着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裏豈能摘無花果呢?』(馬太福音 7:16) 這裏只描述了拉撒路的生活,拉撒路的果子是他在亞伯拉罕的懷中,聖經沒有明講是為什麼,亂猜是猜不出來的。財主的生活是他已在世上享過福,他的果子使他下到陰間受痛苦,不是如中國人俗話所說的、人死如燈滅。這不是說每一個人因富有就會下到陰間,如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因神的祝福而在人間富有,他們絕對沒有下陰間。我們也看到了這財主至少想到了他的弟兄,但以為有死裏復活的見証,他的弟兄就會相信?是這樣子嗎?耶穌從死裏復活,不是每個人因為有這樣的記載都相信的。

      我們也看到了亞伯拉罕的反應,關於有深淵限定這一件事,有人認為陰間和亞伯拉罕的靈體不在一個維度上,因此至少有四維空間(不算時間)。但這需要假設靈體是可以在同一維空間自由移動,我們不能因復活後的耶穌曾在人間不受限制,並下到陰間和上到天上就做如此的假設(公理),這是不合邏輯的。另外,如果四維空間存在,有些聖經的話語就很容易解釋,不需要有聖經是如是說的信心了!且其存在和三維空間的邏輯相違背,而我們是活在三維空間中。

      要看到這一點,我們知道要神在三維空間中創造一個祂舉不起來的石頭是不可能的,現在我們就用這做例子。對數學的空間概念不熟習的人,我們可以用一維空間和二維空間的類比看到這一件事情。如果二維空間的一個長方塊和一維空間相交,在一維空間所看到的就是這長方塊和一維空間相交的線段如圖一所示。但也可從圖一中看見,二維空間的長方塊的方向不同,可以產生同樣的一維空間線段,也就是在二維空間我們舉起了這長方塊,而在一維空間的這線段不動,沒被舉起來。如果且四維空間存在的話,而且三維空間和四維空間的關係和這相同,我們就可看見存在一個四維空間的石頭,神實在已經舉起來,而在三維空間紋風不動,沒有被舉起來。

圖一: 同樣線段,但長方形不是唯一的

    最後我做一個相關四維空間的簡短見証作為結束。我現在正準備一本小册子,「 從創世記一到三章看神的旨意」,我以為它的前身邏輯上沒有問題,因此也就寄出請人看了。一段時間後,實在是沒想到聖靈在意念中告訴我說我錯了,我實在想不出邏輯錯在那裏,然後就突然意識到最開始我就錯了。在最開始說,『起初神創造天(heaven, H8064, 複數)地。』(創世記 1:1) 天用的是複數,所以應該是諸天,我那時以為諸天是從地球上看,在靈體是可以在同一維空間自由移動的假設下,我就能用四維空間的存在很容易的解釋那樣的諸天。但這是錯的,因為從創世記 1:3 才開始講現今世界的創造,而諸天在第一節就說到,是指起初神創造時間和空間時的諸天,應是指每一個星球在起初時都有自己的天,也就是第一節說的諸天,也因此看到了為什麼聖經說四維空間的不存在,這裏只是簡單的提到一些,詳細的論述會在這本小册子的附錄中。的確,聖靈知道聖經非常清楚。如果祂願意,祂能透過啓示更正我們,就像保羅所禱告的,『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啓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以弗所書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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