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首先看看彼得被呼召作得人如得魚的過程,我們看到了彼得的認識耶穌是因安得烈的介紹,我們也看到傳道是一種介紹的重要。第二我們描述了祂顯示了慈心而治療了痲瘋病人,並祂所付的代價,及祂和世人不同的反應。我們討論了祂是不是預先就知道祂要付代價,或只是因祂是有憐憫的。第三我們看看他醫治癱子的事情,是四個朋友從屋頂上把癱子縋下的事,耶穌因他們的信心就治療了癱子。這些經文沒有明講他們是指誰?我們解釋怎麼用一個實際的方法看這點。我們也提到了聖經的一個寫法,有一般的情況和特例。
1. 在革尼撒勒湖邊呼召那得人如得魚的門徒
耶穌第一次見到彼得記載是在這裏,『再次日,(施洗)約翰同兩個門徒站在那裏。他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兩個門徒聽見他的話,就跟從了耶穌。耶穌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着,就問他們說:「你們要甚麼?」 他們說:「拉比,在哪裏住?」(「拉比」翻出來就是「夫子」。)耶穌說:「你們來看。」他們就去看他在哪裏住,這一天便與他同住。那時約有申正了。聽見約翰的話,跟從耶穌的那兩個人,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翻出來就是「基督」。)於是領他去見耶穌。 耶穌看着他說:「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你要稱為磯法。」(「磯法」翻出來就是「彼得」。)』(約翰福音 1:35-42)
首先我們看到施洗約翰說,『他(耶穌)必興旺,我必衰微。』(約翰福音 3:30) 這話不只是說說而已,從這事可看見約翰完全沒有嫉妒耶穌的心,非常謙卑,在這裏他介紹了他自己的門徒跟隨耶穌。第二我們看到了彼得是透過安得烈的介紹才認識耶穌的!沒有安得烈,彼得怎麼會認識耶穌呢?因『…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 10:17) 所以『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摩太後書 4:2) 人若不知道道是什麼,怎麼會信呢?我們也看到耶穌要他們自己判斷,耶穌是真行道的人,一天就可以用祂的行為讓他們知道遇見了彌賽亞,這是雅各書所說的,『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雅各書 1:22)
這是彼得的第一次呼召,『耶穌在加利利海邊行走,看見弟兄二人,就是那稱呼彼得的西門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裏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G190)了他。從那裏往前走,又看見弟兄二人,就是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他兄弟約翰,同他們的父親西庇太在船上補網,耶穌就招呼他們。他們立刻捨了船,別了父親,跟從(G190)了耶穌。』(馬太福音 4:18-22) 這裏也看到了祂呼召了安得烈、雅各、和約翰。
經文很清楚的記載著彼得是在第二次見到神蹟後才真正接受了呼召,第一次時是立刻捨了船,大概是又回去了,因為這次是撇下一切所有的,跟從了耶穌。這經文敍述了第二次呼召的情景,『耶穌站在革尼撒勒湖邊,眾人擁擠他,要聽神的道。他見有兩隻船灣在湖邊,打魚的人卻離開船洗網去了。有一隻船是西門的,耶穌就上去,請他把船撐開,稍微離岸,就坐下,從船上教訓眾人。講完了,對西門說:「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西門說:「夫子,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着甚麼。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他們下了網,就圈住許多魚,網險些裂開,便招呼那隻船上的同伴來幫助。他們就來把魚裝滿了兩隻船,甚至船要沉下去。西門彼得看見,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他和一切同在的人都驚訝這一網所打的魚。他的夥伴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也是這樣。 耶穌對西門說:「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他們把兩隻船攏了岸,就撇下所有的,跟從(G190)了耶穌。』(路加福音 5:1-11) 注意只有西門說我是個罪人,其餘的人只是驚訝,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同樣的領受。對他們來說這絕對是神蹟,他們是職業漁夫忙了整夜卻沒打著什麼,只依耶穌的話,就圈住這麼多的魚,難怪當耶穌再次有得人如得魚的呼召時,領受的人就撇下一切跟隨了耶穌。我們也看到了神蹟奇事的重要性,對小信如我的人一般,知道聖經不是說說的而已,是可以經歷的,而經歷多少,神有絕對的主權,我們能做的就是祈禱。
在馬可福音中記錄了同樣的事情,是在施洗約翰下監後:『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神的福音,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耶穌順着加利利的海邊走,看見西門和西門的兄弟安得烈在海裏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他。耶穌稍往前走,又見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在船上補網。耶穌隨即招呼他們,他們就把父親西庇太和雇工人留在船上,跟從耶穌去了。』(馬可福音 1:14-20)
得人如得魚不只是說說而已,聖靈是真實的做了,使眾人覺得扎心如這經文所說,『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使徒行傳 2:37-41)
2. 醫治麻瘋病人
事情的發生是在『有一回,耶穌在一個城裏,有人滿身長了大痲瘋,看見他,就俯伏在地,求他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大痲瘋立刻就離了他的身。耶穌囑咐他:「你切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要為你得了潔淨,照摩西所吩咐的獻上禮物,對眾人作證據。」但耶穌的名聲越發傳揚出去。有極多的人聚集來聽道,也指望醫治他們的病。耶穌卻退到曠野去禱告。』(路加福音 5:12-16)
耶穌的反應和世人很不相同,這應該是一個成名的好機會,但祂卻退到曠野去禱告,聽聖靈的帶領,因祂說得很清楚,『…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約翰福音 15:10) 祂在地上時除了無罪外和我們一樣,因祂『…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 2:7) 祂是完全的人,是人子,需要禱告,但回到了和當初亞當被造時一樣。祂也是完全的神,只是道成肉身時祂沒有用過祂的神性,如在變化山上,摩西和以利亞『他們在榮光裏顯現,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路加福音 9:31) 既使祂雖然早已知道這事,但也需要確認這點。 瞭解祂道成肉身時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這點,我們可以用一個比喻。一個王子淪落為乞丐,即使他現在為乞丐,他的身份不變,仍是王子。但對我們來說這仍是一個奧秘,我們不知祂如何『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 2:7) 必須在信心裏面,知道祂做成了。在這裏我們也可見到祂是個禱告的人,在禱告上作了我們的榜樣。
在馬太福音也記載了同樣的事情:『耶穌下了山,有許多人跟着他。有一個長大痲瘋的來拜他,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他的大痲瘋立刻就潔淨了。耶穌對他說:「你切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馬太福音 8:1-4) 在這裏我們可知道是什麼時候發生的事,是在耶穌在山上講了馬太福音第五章到第七章的山上寶訓,下山之後。
在馬可福音的同樣事情多記載了一些,『有一個長大痲瘋的來求耶穌,向他跪下,說:「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耶穌動了慈心,就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大痲瘋即時離開他,他就潔淨了。耶穌嚴嚴地囑咐他,就打發他走,對他說:「你要謹慎,甚麼話都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又因為你潔淨了,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那人出去,倒說許多的話,把這件事傳揚開了,叫耶穌以後不得再明明地進城,只好在外邊曠野地方。人從各處都就了他來。』(馬可福音 1:40-45)
祂是有憐憫的,因為明講是動了慈心,相信聖靈沒有說祂不要這樣做,要不就不是祂一生都是順服聖靈的帶領。講到預先知道,在書念的婦人那事,耶和華並沒有預先告訴以利沙,就如經文所說:『婦人上了山,到神人那裏,就抱住神人的腳。基哈西前來要推開她,神人說:「由她吧!因為她心裏愁苦,耶和華向我隱瞞,沒有指示我。」』(列王紀下 4:27) 在和撒馬利亞的婦人對話那件事上,耶穌是『必須經過撒馬利亞,』(約翰福音 4:4) 而猶太人是通常不走經過撒馬利亞那條路,相信這是聖靈的帶領,因此是『必須』的。所以有些人可能會問是不是預先聖靈就告訴耶穌,而祂知道有麻煩卻仍去做,在這問題上聖經雖然沒有明講,但如果從聖經的一致性看,我相信聖靈會給祂一些自由如亞當夏娃的自由意志般,而不是像一個命令一個動作的機器人。因此我會趨向於祂不預先知道,要不就是不跟隨聖靈的帶領,沒有必要說祂因慈心付了代價,不得再明明地進城。這和在客西馬尼園很不一樣,祂預先就知道要為我們而死,在變化山上也確定了,雖然如此,但作為一個人,這樣的選擇是非常的不容易,所以祂仍然要禱告,『…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馬太福音 26:39) 這是順服聖靈的帶領,祂做了『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帖撒羅尼迦前書 5:19) 的榜像。
3. 醫治癱子及聖經的一個寫法
讀經要讀出神作事的法則,就如經文所說,『他使摩西知道他的法則,叫以色列人曉得他的作為。』(詩篇 103:7) 即使如此,摩西在氣頭上,仍是不能順服神照神所曉諭的吩咐磐石發出水來,而用杖擊打磐石兩下 (參民數記 20:7-12),以致於不能在身前進入迦南美地。我們是不可能知道神全部做事的法則,因神是無限而人是有限,但我們要盡力,在這裏,我們要透過經文看聖經的一個寫法。
先看看耶穌醫治癱子的一個事件,『有一天,耶穌教訓人,有法利賽人和教法師在旁邊坐着,他們是從加利利各鄉村和猶太並耶路撒冷來的。主的能力與耶穌同在,使他能醫治病人。有人用褥子抬着一個癱子,要抬進去放在耶穌面前,卻因人多,尋不出法子抬進去,就上了房頂,從瓦間把他連褥子縋到當中,正在耶穌面前。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文士和法利賽人就議論說:「這說僭妄話的是誰?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耶穌知道他們所議論的,就說:「你們心裏議論的是甚麼呢?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哪一樣容易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當眾人面前立刻起來,拿着他所躺臥的褥子回家去,歸榮耀與神。眾人都驚奇,也歸榮耀與神,並且滿心懼怕,說:「我們今日看見非常的事了。」』(路加福音 5:17-26)
在這裏,我們看到了耶穌教訓人是公開的在公眾的場合。文士和法利賽人講得沒錯,除了神以外沒有能赦罪的,只是他們不知道耶穌是和神合一的,如經文所說,『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 10:30) 同樣的事情在馬太福音 9:1-8 和馬可福音 2:1-12 都有記載,馬太福音記錄了在何地,就是『耶穌上了船,渡過海,來到自己的城裏。』(馬太福音 9:1) 是如馬可福音所說的在迦百農,並在馬可福音 2:5說『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在前面路加福音經文中所問的,哪一樣容易呢?都不容易。這次的目的很明顯,『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至於他們是指誰?是只指病人的四個朋友或是包括了病人?
在我們討論這問題之前,先提一下一個只要我們願意,都可以做到的一個實際的方法 [1],就是:(1)不要把聖經的話打折扣;(2)用邏輯;(3)用聖經的一致性。我們在這裏沒有聖經的一致性,因為有些例子說到病人需要有信心,有些不需要。譬如使徒行傳 14:8-10 說到,『路司得城裏坐着一個兩腳無力的人,生來是瘸腿的,從來沒有走過。他聽保羅講道,保羅定睛看他,見他有信心,可得痊愈,就大聲說:「你起來,兩腳站直!」那人就跳起來,而且行走。』所以那瘸腿的是有信心的。但在後面這些經文中沒有說在美門瘸腿的有信心,就是『申初禱告的時候,彼得、約翰上聖殿去。有一個人,生來是瘸腿的,天天被人抬來,放在殿的一個門口(那門名叫美門),要求進殿的人賙濟。他看見彼得、約翰將要進殿,就求他們賙濟。彼得、約翰定睛看他。彼得說:「你看我們!」那人就留意看他們,指望得着甚麼。彼得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於是拉着他的右手,扶他起來。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就跳起來,站着,又行走;同他們進了殿,走着,跳着,讚美神。百姓都看見他行走,讚美神,認得他是那素常坐在殿的美門口求賙濟的,就因他所遇着的事,滿心希奇驚訝。』(使徒行傳 3:1-10) 還有許多這樣的例子,所以我們不能決定在前面路加福音經文中的他們、是只指病人的四個朋友、或是包括了病人。邏輯只是一個工具,不同的假設做為這工具的輸入,我們會得到不同的結論的。在不把聖經的話打折扣下,邏輯告訴我們我們不會得到唯一的結論,就像我們以前所說,這只是一個聖經的話不會得到唯一結論的另外一個例子。
聖經的一致性在其他的地方是非常有用的。譬如在帖撒羅尼迦前書 4:17 提到被提的事,『以後我們這活着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這在福音書也提到,『…人子降臨也要這樣。那時,兩個人在田裏,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馬太福音 24:39-41) 有人認為取去的那一個是取去作審判的 [2],從聖經的一致性看這明顯是不對的。
聖經的一個寫法是通常指一般的原則,但有特例。以受(水)洗為例,主自己做了一般原則的例子: 『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於是約翰許了他。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裏上來。…』(馬太福音 3:15-16) 也有不需受洗的特例: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耶穌對他(其中一個)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加福音 23:39-43) 我們不能用特例來說我們不需要受洗,因聖經很多地方是明講了這一般性的原則,譬如在下列的經文中都可見此。『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 28:18-20) 『二人正往前走,到了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裏有水,我受洗有甚麼妨礙呢?」於是吩咐車站住,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裏去,腓利就給他施洗。』(使徒行傳 8:36-38) 『所以我們藉着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着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羅馬書 6:4) 如果我們要引用特例,我們該問的是我們在類似的情況下嗎?
再舉一個聖經的例子,大衞是在赫人烏利亞的妻拔示巴的事件,犯了姦淫和借刀殺人的罪,但神赦免了他的死罪,但他仍然要為自己的錯誤受到懲罰 (參撒母耳記下 11-12:14) 難道我們能說犯姦和借刀殺人沒關係嗎?當然不能,我想神這次用祂的絕對主權赦免了他的死罪,是因為『大衞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 (撒母耳記下 12:13) 所以他一知道自己犯錯後就悔改了,他深深的悔改在詩篇 51 篇可看見,他不僅僅是向神悔改,而且是交於伶長,在眾人面前不隱瞞自己的罪過,我相信這是耶和華為什麼說大衞是合他心意的原因之一。 (參使徒行傳 13:22) 神是有憐憫有恩典且很公平的,雖然神有絕對的主權,我們如果真能這樣,相信神也會在同樣的情況下有同樣的決定的。
參考
[1] 詳情在『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按『2039 透過啓示錄第 15章看讀經時該做的事』。
[2] 譬如說,馬太福音 24:39-41,英文的一個翻譯版本是這樣說的。英文的寫法為『Matthew 24:39-41, Amplified Bible (AMP), “and they did not know or understand until the flood came and swept them all away; so will the coming of the Son of Man be [unexpected judgment]. At that time two men will be in the field; one will be taken [for judgment] and one will be left. Two women will be grinding at the mill; one will be taken [for judgment] and one will be left.”』。
(你可以在『 https://a-christian-voice.com/ 』看到所有的文章,到這網站後要按『對屬靈生命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