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看看耶穌在靈界是大有能力的,祂責備污鬼而且能命令牠,我們也看到靈界是比我們知道多一些東西,並看看以經解經。第二,我們看看耶穌如何醫治西門岳母的熱病及其所作所為,和在迦百農的一些醫治,並看經文說祂為什麼能治病。第三,耶穌來是以傳福音為主,神蹟奇事、醫病趕鬼為副,後者本是為傳福音的需要而有的。第四,我們討論什麼是超過所求所想的事,舉了三個過去的例子,包括以利沙的僕人眼睛被開,耶穌明講祂會從死裏復活,和哥百尼的日心說。最後提到一個和我們現在有關的例子,就是保羅被提到了三層天,為什麼我們說他知道自己不該講,而不是神不要他講。
1. 耶穌在靈界的權柄
耶穌在靈界是大有能力的,祂責備污鬼而命令牠,牠就乖乖的聽話,這在下面的經文中寫得很清楚。『耶穌下到迦百農,就是加利利的一座城,在安息日教訓眾人。他們很希奇他的教訓,因為他的話裏有權柄。在會堂裏有一個人,被污鬼的精氣附着,大聲喊叫說:「唉!拿撒勒的耶穌,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你來滅我們嗎?我知道你是誰,乃是神的聖者!」耶穌責備他說:「不要做聲,從這人身上出來吧!」鬼把那人摔倒在眾人中間,就出來了,卻也沒有害他。眾人都驚訝,彼此對問說:「這是甚麼道理呢?因為他用權柄能力吩咐污鬼,污鬼就出來。」於是耶穌的名聲傳遍了周圍地方。』(路加福音 4:31-37) 其實不只是耶穌的話有權柄,譬如保羅明講,『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哥林多前書 2:4-5)
同樣的一件事在馬可福音也有記載,基本上是相同的,所以可以彼此對照,也可在這裏看到它們為什麼屬於對觀福音或符類福音。『到了迦百農,耶穌就在安息日進了會堂教訓人。眾人很希奇他的教訓,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在會堂裏,有一個人被污鬼附着。他喊叫說:「拿撒勒人耶穌,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你來滅我們嗎?我知道你是誰,乃是神的聖者!」耶穌責備他說:「不要做聲,從這人身上出來吧!」污鬼叫那人抽了一陣風,大聲喊叫,就出來了。眾人都驚訝,以致彼此對問說:「這是甚麼事?是個新道理啊!他用權柄吩咐污鬼,連污鬼也聽從了他。」耶穌的名聲就傳遍了加利利的四方。』(馬可福音 1:21-28)
因為是基於同一個事實,我們必須取它們的聯集,也就是要把不同的部份考慮進去。這就是所謂的以經解經的一部份,實在想不出還有別的想法。在這裏我們也看到靈界是比我們知道多一些東西,因污鬼那時就知道祂是神的聖者,而那時耶穌還沒有讓人知道這事實。當然祂對污鬼的權柄不只在這一個地方提到,也有其他很多的例子。
2. 西門岳母的熱病和迦百農的醫治
耶穌在人間的所作所為,馬太福音 4:23-25 記載得相當清楚。『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裏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他的名聲就傳遍了敍利亞。那裏的人把一切害病的,就是害各樣疾病、各樣疼痛的和被鬼附的、癲癇的、癱瘓的,都帶了來,耶穌就治好了他們。當下,有許多人從加利利、低加坡里、耶路撒冷、猶太、約旦河外來跟着他。』(馬太福音 4:23-25) 我們可看到祂在人間也大有權柄的。有人可能會問,祂在人間這麼有權柄,怎麼會被人釘上十字架呢?就如上次所說,在時間到的時候,祂可以自己把命捨去上十字架,時間沒有到的時候人不能傷害祂。
我們現在就看看祂在迦百農醫治人的一些例子。首先看看祂如何醫治西門的岳母的熱病,這在三本福音書都有記載,可以互相比較。『耶穌出了會堂,進了西門的家。西門的岳母害熱病甚重,有人為她求耶穌。耶穌站在她旁邊,斥責那熱病,熱就退了。她立刻起來服事他們。』(路加福音 4:38-39) 『他們一出會堂,就同着雅各、約翰,進了西門和安得烈的家。西門的岳母正害熱病躺着,就有人告訴耶穌。耶穌進前拉着她的手,扶她起來,熱就退了,她就服事他們。』 (馬可福音 1:29-31) 『耶穌到了彼得家裏,見彼得的岳母害熱病躺着。耶穌把她的手一摸,熱就退了;她就起來服事耶穌。』(馬太福音 8:14-15)
我們看到西門的家是在迦百農的,也看到了她好了就立刻服事祂,有時立刻會非常重要的,要不就可能會錯過時間。我們也看到祂只用話語就可以治病了,這使我們想起創世記第一章的「神說」,所以祂的話和我們很不相同,是大有能力的。因此有人以為只要宣告就一定會成就,是這樣的嗎?不是的,是神有時候會在後面使這宣告得以成就,要看到神有絕對的主權,不是我們。在宣告時,要確定是因聖靈的感動才這樣做的。要不,如果不成就只能徒增笑柄!
我們現看看祂在迦百農的其他醫治,『日落的時候,凡有病人的,不論害甚麼病,都帶到耶穌那裏。耶穌按手在他們各人身上,醫好他們。又有鬼從好些人身上出來,喊着說:「你是神的兒子!」耶穌斥責他們,不許他們說話,因為他們知道他是基督。』(路加福音 4:40-41) 這在馬可福音也有記載,『天晚日落的時候,有人帶着一切害病的和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合城的人都聚集在門前。耶穌治好了許多害各樣病的人,又趕出許多鬼,不許鬼說話,因為鬼認識他。』(馬可福音 1:32-34)
我們看到了耶穌會用不同的方法醫治各人,且又一次看到了鬼在人知道前就已認識耶穌了。有人說疾病都是由鬼造成,聖經沒這麼說,後面的經文說得相當清楚。『到了晚上,有人帶着許多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他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出去,並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馬太福音 8:16-17)
3. 道成肉身的使命和神蹟奇事
『天亮的時候,耶穌出來,走到曠野地方。眾人去找他,到了他那裏,要留住他,不要他離開他們。但耶穌對他們說:「我也必須在別城傳神國的福音,因我奉差原是為此。」於是耶穌在加利利的各會堂傳道。』(路加福音 4:42-44) 很清楚的,耶穌來是以傳福音為主,神蹟奇事、醫病趕鬼為副,後者本是為傳福音的需要而有,証明不是空口說白話,這點也可在使徒行傳看出來。
『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着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使徒行傳 2:22) 『…一面叫你僕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一面伸出你的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蹟奇事因着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使徒行傳 4:29-30) 彼得很清楚的知道這點,所以他會『…對百姓說:「以色列人哪,為甚麼把這事當作希奇呢?為甚麼定睛看我們,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呢?…我們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人健壯了。正是他所賜的信心,叫這人在你們眾人面前全然好了。』(使徒行傳 3:12-16) 在保羅和巴拿巴的第一次宣道中也提到, 『二人在那裏住了多日,倚靠主放膽講道,主藉他們的手施行神蹟奇事,證明他的恩道。』(使徒行傳 14:3) 基督徒是在傳揚耶穌基督的名,而不是因神蹟奇事而驕傲自大。
4. 什麼是超過所求所想的事?
我們最後來看一節經文,因和神蹟奇事有關。『神能照着運行在我們心裏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以弗所書 3:20) 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事是指什麼?絕不是指醫病趕鬼,這方面也許能是超過我們所求的,卻不是超過我們所想的。
我們現在看看過去和現在的例子,先看看過去的三個例子。第一個是在列王紀下 6:15-17,『神人的僕人清早起來出去,看見車馬軍兵圍困了城。僕人對神人說:「哀哉!我主啊,我們怎樣行才好呢?」神人說:「不要懼怕!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多。」以利沙禱告說:「耶和華啊,求你開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見。」耶和華開他的眼目,他就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 (列王紀下 6:15-17) 那時以利沙的僕人眼開了,看到了以利沙看到的真相,也知道在有些情況下,除非是神開眼睛,擺在眼前也看不到,這絕對是那時超過僕人所求所想的,事實上就算他告訴別人,別人也看不到。今日會相信這事,是因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是對的,但聖經已明說眼睛會被開啓的,我們也應該如此求。但我們仍要注意這不是指超過我們所想的事情,超過我們所想的事是不能求的。在這種情況下,神必須要先開始才行。
第二件事是在新約的時候,『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馬太福音 16:21) 我們看到耶穌是明講祂會從死裏復活,可是門徒們聽不懂,直到看到了這事實,如這處經文所說,『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 (使徒行傳 2:32) 很顯然,那時是超過他們所求所想的。現在對我們不是超過所求所想了,因已發生過,且在聖經有記載。
第三件事是和歷史有關。哥百尼那時提出了日心說,就是地球繞太陽轉,當時大部人以為大地是不動的,所以日心說是超過當時大部人所求所想的事。今日的科技看見了這事實,所以我們知道,但有些事實,除非是神讓我們看見,科技也許永遠看不到!這樣的事絕對是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最後我們再看看一個和現在有關的例子,就是保羅被提到了三層天,他說:『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裏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為這人,我要誇口;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哥林多後書 12:2-6) 那時在三層天所看到的,絕對是超過保羅所求所想的,也又一次明見了神是主動的神。今日只能在信心中相信三層天的存在。
有人說保羅是謙卑才說,『不知道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但他講的是實話,如果一個人說謊怎麼會是謙卑呢?我不是說保羅在做夢,他是被提到三層天,但我們可以用夢中夢來解釋「我不知道」這現象。夢中夢是這樣的,當人在睡覺時做了一個夢,在這第一個夢中,他睡著了進入了第二夢中,在第二夢中他醒來了但仍在第一個夢中,那時他究竟知不知道自己是在身外或身內?所以這樣的情況是絕對可能的。聖經告訴我們的是事實,不要因我們自己不瞭解而以為是錯的。
我們也看到了有些話是不能說的,所以他禁止不說,不是神要他不說的,不是像有人以為是神不要他說的。要不,從聖經的一致性,聖經會有像啓示錄七雷的記錄,神會直接告訴約翰不要說。『七雷發聲之後,我正要寫出來,就聽見從天上有聲音說:「七雷所說的你要封上,不可寫出來。」』(啓示錄 10:4) 其實,因為沒有這個經驗,就算保羅說了我們也聽不懂,怎能造就人呢?他很清楚的知道,不造就人的話是沒有必要說的!『…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事都是為造就你們。』 (哥林多後書 12:19) 其實在許多的地方聖經都有這種說法。我只知道一件可能算作例外的事,就是從一些事實中相信神准許我們分享一些事,但我們事先不知道能不能造就人,也許是為了我們而分享,可能會不造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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